北京优鼎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李娜娜
- 注册资本: 4450.2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2-07-30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东路398号院1号楼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U鼎冒菜
联系人
公司高管
9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13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娜娜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优鼎冒菜、优鼎优、优鼎优餐饮、北京优鼎优
- 注册资本 4450.20万元
- 实缴资本 4450.20万元
- 英文名 Beijing U-Dingu Food Management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1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150514278648
-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150514278648
- 组织机构代码 051427864
- 曾用名 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05015123435
- 登记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5-11
- 营业期限 2019-06-03~
-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阜顺南路6号院1号楼1层201室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其他组织管理服务
- 专业行业 餐饮/小吃/甜点->特色餐饮连锁->冒菜、餐饮/小吃/甜点->特色餐饮连锁->餐饮连锁、餐饮/小吃/甜点->特色餐饮连锁->火锅、服务/休闲/出行->酒店住宿民宿->酒店、网络/游戏/传媒->软件工具系统->餐饮管理系统
- 公司简介 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基于门店和互联网平台销售以川式冒菜为主的川味快餐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冒菜类、特色小吃类、单点荤菜类、单点素菜类。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海底捞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外国(地区)企业 | 4450.20万元 | 100.00% |
陈勇 | - | - | 0.00% |
袁华强 | - | - | 0.00% |
苟轶群 | - | - | 0.00% |
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0.00% |
杨宾 | - | - | 0.00% |
杨利娟 | - | - | 0.00% |
李海燕 | - | - | 0.00% |
施永宏 | - | - | 0.00% |
外国(地区)企业 | - | - | 0.00% |
北京静海优鼎创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 | 0.00% |
北京优鼎壹号创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 | 0.00% |
内资合伙企业 | - | - | 0.00% |
共 1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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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主要人员变更 | 1 梁杨兵 执行董事;2 孙兵闯 总经理;3 佟晓峰 监事 | 1 梁杨兵 执行董事;2 孙兵闯 总经理;3 周兆呈 监事 | 2020-06-24 |
主要人员变更 | 1 张硕轶 董事长;2 施永宏 董事;3 苟轶群 董事;4 曹伟 董事;5 于铁铭 董事;6 周亚钢 经理;7 高敏 监事会主席;8 唐睿 监事;9 李跃松 监事 | 1 梁杨兵 执行董事;2 孙兵闯 总经理;3 佟晓峰 监事 | 2019-08-27 |
负责人变更 | 张硕轶 | 梁杨兵 | 2019-08-27 |
股东信息变更 | 1 北京静海优鼎创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42.51 内资合伙企业;2 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962.66 法人股东;3 北京优鼎壹号创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45.02 内资合伙企业 | 1 海底捞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4450.2 外国(地区)企业 | 2019-06-03 |
企业类型变更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2019-06-03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咨询、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租赁计算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销售食品。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咨询、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租赁计算机。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9-06-03 |
企业类型变更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019-04-09 |
名称变更变更 | 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优鼎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019-04-09 |
经营范围变更 | 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咨询、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租赁计算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7-12-11 |
住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海鑫路8号院6号 | 北京市大兴区阜顺南路6号院1号楼1层201室 | 2016-12-01 |
名称变更变更 | 北京优鼎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 2016-11-17 |
企业类型变更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2016-11-17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1张硕轶董事长2施永宏董事3曹伟董事4苟轶群董事5于铁铭董事6张硕轶经理7高敏监事会主席8李跃松监事9唐睿监事 | 1张硕轶董事长2苟轶群董事3施永宏董事4曹伟董事5于铁铭董事6周亚钢经理7高敏监事会主席8唐睿监事9李跃松监事 | 2016-10-26 |
经营范围 | 餐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10-26 |
经营范围 | 餐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10-26 |
经营范围变更 | 餐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10-26 |
主要人员变更 | 1 张硕轶 董事长;2 于铁铭 董事;3 曹伟 董事;4 苟轶群 董事;5 施永宏 董事;6 张硕轶 经理;7 高敏 监事会主席;8 李跃松 监事;9 唐睿 监事 | 1 张硕轶 董事长;2 施永宏 董事;3 苟轶群 董事;4 曹伟 董事;5 于铁铭 董事;6 周亚钢 经理;7 高敏 监事会主席;8 唐睿 监事;9 李跃松 监事 | 2016-10-26 |
期限变更 | 8 | - | 2016-08-12 |
股东信息变更 | 北京静海优鼎创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北京优鼎壹号创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 | 北京静海优鼎创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北京优鼎壹号创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法人股东 | 2016-08-12 |
注册资本 | 2487.5346 | 4450.199 | 2016-08-12 |
共 4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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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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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2020 | - | - | li*****idilao.com | 010-5****905 | - | 73 |
高敏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 | 79 |
张** | 董事长,总经理 | - | zhang*****idilao.com | - | - | 81 |
联系人共 25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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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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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硕轶 | 董事长,总经理 | 张硕轶,优鼎优餐饮董事长。 |
曹伟 | 董事 | 曹伟,男,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会计系;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会计系。 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波士顿咨询公司担任咨询顾问;2004年8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美国华平投资集团任执行董事;2014年7月至今,就职于高瓴雅礼(北京) |
邓恒 | 董秘 | - |
周亚钢 | 总经理,经理 | 周亚钢,男,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4年2月至2006年1月,就读于湖南省工艺美术学院室内设计专业;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就读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 2006年2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广东源之创装饰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北京蜀韵东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
于铁铭 | 董事 | 于铁铭,男,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北方交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 2006年7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普华永道澳大利亚任经理;2014年5月至2 |
孙兵闯 | 总经理 | - |
梁杨兵 | 执行董事 | - |
施永宏 | 董事 | 施永宏,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85年9月至1988年6月就读于四川空分集团技工学校机械专业。 1988年7月至1994年3月,就职于四川空气分离设备厂任电焊工;1994年4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0 |
苟轶群 | 董事 | 苟轶群,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就读于陕西商业专科学校商品经营专业;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西安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 1993年8月到2000年8月,就职于西安财经学院担任助教、讲师;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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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 融资轮数 | 投资方 | 披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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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0.00 | 被收购 | 海底捞 | 2019-03-27 |
未披露 | 新三板 | - | 2017-04-18 |
未披露 | 被收购 | - | 2017-04-18 |
9608.00 | 被收购 | 高瓴资本 | 2016-07-01 |
9608.00 | 战略投资 | 高瓴资本 | 201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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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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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渊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与上海锐创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沪01民终13855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9137元,由上诉人上海渊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彩泥餐饮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彩泥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杨浦苍洱餐饮有限公司、上海黄浦翊妍餐饮有限公司、杭州渊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1-03-01 |
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等 执行裁定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9)京0108执15096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 2019-11-22 |
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锐城天地餐饮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京0105民初22571号 | 一、被告北京锐城天地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二万元、租金三万一千七百五十元; 二、被告北京锐城天地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二万元; 三、被告北京锐城天地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装修损失八千元; 四、驳回原告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64元,由原告北京优鼎优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32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锐城天地餐饮有限公司负担183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8-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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