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法人: 徐锦善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4-03-14
- 办公地址: 佛山南海区佛山南海万达广场A座佛山南海万达广场A座32楼3207-3208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7
无角色
10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徐锦善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凯粤知识产权代理、东莞凯粤、凯粤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Dongguan Kaiyue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c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1900094810441F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094810441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1900001868040
-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5-17
- 营业期限 2014-03-14~
-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纵路东城段208号东城万达广场6栋1705室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服务
- 专业行业 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财税服务、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检测认证、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智能法务
- 公司简介 凯粤集团是专注于提供知识产权、检测认证、法务、财税服务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提供商,凯粤经十多年的发展,已成长为中国领先的专利服务机构。下辖凯粤智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专利机构代码:44698)、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及在美国设立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事务所,拥有一支处于行业前端的高水准、专业化、国际化服务团队,包括专利工程师和商标代理人、知识产权律师100余名,为机械设备、建筑工程、计算机通讯、电子、化学、信息化、医疗工程等领域的企业提供专利、检测认证、法务、财税服务。我们一直秉承“诚信、专业、高效、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客户利益第一为服务最高宗旨。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徐锦善 | 自然人股东 | 100.00万元 | 100.00%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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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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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变更 | 500.00 | 100.00 | 2024-05-17 |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 500.000000 | 100.000000 | 2024-05-17 |
经营范围变更 | 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咨询;版权代理、科技项目申报代理;企业品牌策划。 | 一般项目: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5-17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24-05-17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咨询;版权代理、科技项目申报代理;企业品牌策划。 | 一般项目: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5-17 |
地址变更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纵路东城段208号东城万达广场6栋1705、1706室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纵路东城段208号东城万达广场6栋1705室 | 2019-09-16 |
经营范围变更 | 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咨询;版权代理、科技项目申报代理;企业品牌策划;代理海关报关业务。 | 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咨询;版权代理、科技项目申报代理;企业品牌策划。 | 2019-09-16 |
地址变更 | 东莞市莞城东城大道金澳花园B座(方中大厦)408号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纵路东城段208号东城万达广场6栋1705、1706室 | 2019-08-14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0 | - | 2019-06-10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17-03-08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17-03-08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 | 200.00 | 2017-03-08 |
章程变更 | - | 章程 | 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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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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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2017 | - | 1812****527 | - | - | - | 84 |
徐** | 经理,执行董事,经理 | 1371****262 | - | - | - | 93 |
徐** | - | 1812****527 | dgky20*****3.com | - | - | 86 |
联系人共 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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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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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0)粤1971民初6227号 | 一、确认原告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5日签订的《知识产权服务委托合同》已解除; 二、驳回原告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0元(已由原告预缴),由原告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告 | 2020-11-04 |
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0)粤1971民初6225号 | 一、限原告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费14000元; 二、限原告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14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被告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四、驳回原告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本诉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2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案反诉案件受理费227.08元(被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智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2.46元,被告东莞市凯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担94.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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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 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审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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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kaiy.com | dgkaiy.com | 粤ICP备14042158号-1 |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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