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 代强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15-09-18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寮路19号恒益工业园B栋3-A楼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代强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骑迹智能、骑迹、深圳骑迹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Shenzhen Qiji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35647811XT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35647811XT
- 组织机构代码 35647811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1113952599
- 登记机关 光明局
- 核准日期 2018-12-10
- 营业期限 2015-09-18~5000-01-01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寮路19号恒益工业园B栋3-A楼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专业行业 运动/户外/体育->轮滑滑板溜冰->电动滑板车、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电动滑板车、数码/手机/电脑->智能数码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硬件->智能家居->智能音箱、数码/手机/电脑->影音音箱播放->智能音箱、数码/手机/电脑->智能数码设备->智能音箱、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智能家居、数码/手机/电脑->智能数码设备->智能家居、物联网->物联网应用->智能家居、母婴/玩具->儿童玩具童车->玩具、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电动车、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自行车
- 公司简介 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秉承“以人为本,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积极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和全新的营销管理体系,以专业的制作经验不断进行品质提升。致力于人类环保交通工具的推广应用开发新型的交通工具产品"电动滑板车、电动扭扭车",坚持“诚信、敬业、效率、创新”的企业精神,以“科技缔造完美”的产品理念出品”骑迹“。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郝明卫 | - | - | 100.00% |
李陆燕 | 自然人股东 | - | 1.00% |
侯猛 | - | - | 1.00% |
代强 | 自然人股东 | - | 99.00% |
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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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章程变更 | 2018-06-01 00:00:00 | 2018-12-06 00:00:00 | 2018-12-10 |
地址变更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根玉路东侧晔明模具工业园B栋5楼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寮路19号恒益工业园B栋3-A楼 | 2018-12-10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 1900-01-01 | 2018-06-01 | 2018-06-05 |
经营范围变更 | 电动车、自行车及相关零配件组装、加工与销售。 | 智能家居、智能音箱、智能机器人、玩具、电动车、自行车及相关零配件研发、组装、生产与销售。 | 2018-06-05 |
章程变更 | 1900-01-01 | 2018-06-01 | 2018-06-05 |
股东信息变更 | 代强 495.0000(万元) 99.0000% 侯猛 5.0000(万元) 1.0000% | 代强 495.0000(万元) 99.0000% 李陆燕 5.0000(万元) 1.0000% | 2016-08-01 |
股东(投资人) | 代强 495.0000(万元) 99.0000% 侯猛 5.0000(万元) 1.0000% | 代强 495.0000(万元) 99.0000% 李陆燕 5.0000(万元) 1.0000% | 2016-08-01 |
投资人变更 | 股东名称:代强、出资额:495.000000、出资比例:99.000000;股东名称:侯猛、出资额:5.000000、出资比例:1.000000;[退出] | 股东名称:代强、出资额:495.000000、出资比例:99.000000;股东名称:李陆燕、出资额:5.000000、出资比例:1.000000;[新增] | 2016-08-01 |
监事成员 | 侯猛(监事) 代强(执行(常务)董事) 代强(总经理) | 李陆燕(监事) 代强(执行(常务)董事) 代强(总经理) | 2016-08-01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执行董事:代强;监事:侯猛;总经理:代强; | 总经理:代强;监事:李陆燕;执行董事:代强; | 2016-08-01 |
主要人员变更 | 侯猛(监事) | 李陆燕(监事) | 2016-08-0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郝明卫 | 代强 | 2016-05-23 |
高管人员 | 郝明卫(总经理) 郝明卫(执行(常务)董事) 郑刘敏(监事) | 侯猛(监事) 代强(执行(常务)董事) 代强(总经理) | 2016-05-23 |
股东信息变更 | 名称:郝明卫,出资额:500,出资比例:100 | 名称:侯猛,出资额:5,出资比例:1名称:代强,出资额:495,出资比例:99 | 2016-05-23 |
主要人员变更 | 郝明卫(总经理) | 代强(总经理) | 2016-05-23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执行董事:郝明卫;总经理:郝明卫;监事:郑刘敏; | 监事:侯猛;总经理:代强;执行董事:代强; | 2016-05-23 |
股东(投资人) | 郝明卫 500.0000(万元) 100.0000% | 代强 495.0000(万元) 99.0000% 侯猛 5.0000(万元) 1.0000% | 2016-05-23 |
其他变更 | 工商联络员:郝明卫;法定代表人:郝明卫;股东:郝明卫;总经理:郝明卫;董事长:郝明卫;监事:郑刘敏; | 总经理:代强;工商联络员:代强;法定代表人:代强;股东:代强;监事:侯猛;股东:侯猛;董事长:代强; | 2016-05-23 |
董事成员 | 郝明卫(总经理) 郝明卫(执行(常务)董事) 郑刘敏(监事) | 侯猛(监事) 代强(执行(常务)董事) 代强(总经理) | 2016-05-23 |
负责人变更 | 工商联络员:郝明卫;法定代表人:郝明卫;股东:郝明卫;总经理:郝明卫;董事长:郝明卫;监事:郑刘敏; | 总经理:代强;工商联络员:代强;法定代表人:代强;股东:代强;监事:侯猛;股东:侯猛;董事长:代强; | 2016-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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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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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 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 | 1802****253 | skyw*****6.com | - | - | 95 |
深** | - | 1802****253 | - | - | - | 8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 1505****660 | skyw*****6.com | - | - | 86 |
联系人共 7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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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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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强 | 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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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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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306执8488号 | 终结(2021)粤0306执84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1-11-19 |
深圳市邦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306民初15460号 | 一、被告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邦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3169元及违约金(以383169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1日起按年利率12%计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邦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32元,由被告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10-11 |
龚华、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0)粤0306执4315号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以人民币4800.00元及利息为限);不足部分,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被执行人 | 2020-10-22 |
2796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辉成电机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强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492民初2796号 | 一、被告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辉成电机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0000元并赔偿相应的逾期利息(利息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辉成电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50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6170元,由被告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3-24 |
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代强、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辉成电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苏0492民初2796号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强的银行存款4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申请人 | 2020-01-19 |
深圳市百万金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财产保全 | (2019)粤0309执保737号 | 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35000元的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上列申请人 | 2019-12-28 |
深圳市百万金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09民初1642号 | 准许原告深圳市百万金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被告 | 2019-11-23 |
胡正宇与深圳市骑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2019)粤03民初2761号 | 准许胡正宇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案件受理费 | 被告 | 20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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