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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

  • 法人: 韩冰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13-09-30
  •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二期A座A301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11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韩冰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中农易果、中农易果供应链、深圳中农易果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Shenzhen Sinoagri EGO Supply CHAIN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080761781R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080761781R
  • 组织机构代码 080761781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1108052674
  •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核准日期 2024-03-18
  • 营业期限 2013-09-30~5000-01-01
  •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二期A座A301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运输代理业->货物运输代理
  • 专业行业 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供应链服务、电商零售->B2B、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供应链管理
  • 公司简介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中农易果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运营平台. 1、服务:渠道服务、供应链融资. 2、服务群体面向:卖方:基地供货商、一级进口商;买方:超配商、批发商企业、连锁店/B2C企业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80.00%
任志祥 自然人股东 - 2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主要人员变更 乔羽:总经理 韩冰:总经理 2024-03-18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乔羽 韩冰 2024-03-18
法定代表人变更 乔羽 韩冰 2024-03-18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乔羽:总经理 韩冰:总经理 2024-03-18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2-11-03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周婷:监事 马功成:监事 2021-11-23
主要人员变更 周婷(监事) 马功成(监事) 2021-11-23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周婷(监事) 马功成(监事) 2021-11-23
主要人员变更 齐志平(总经理),齐志平(执行董事) 乔羽(总经理),李琛(执行董事) 2019-06-19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齐志平:总经理 乔羽:总经理 2019-06-19
法定代表人变更 齐志平 乔羽 2019-06-19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齐志平:执行董事 李琛:执行董事 2019-06-19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齐志平 乔羽 2019-06-19
投资人变更 股东名称:深圳市中农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400.000000、出资比例:80.000000;[退出]股东名称:任志祥、出资额:100.000000、出资比例:20.000000; 股东名称: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出资额:400.000000、出资比例:80.000000;[新增]股东名称:任志祥、出资额:100.000000、出资比例:20.000000; 2018-03-08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深圳市中农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400(万元),比例80%, 任志祥:出资额100(万元),比例20%,中国 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出资额400(万元),比例80%, 任志祥:出资额100(万元),比例20%,中国 2018-03-08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15-09-21 2018-01-24 2018-03-08
股东信息变更 名称:深圳市中农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400,出资比例:80名称:任志祥,出资额:100,出资比例:20 名称: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出资额:400,出资比例:80名称:任志祥,出资额:100,出资比例:20 2018-03-08
章程备案 2015-09-21 00:00:00 2018-01-24 00:00:00 2018-03-08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1000 500 2017-01-23
投资人变更 股东名称:任志祥、出资额:200.000000、出资比例:20.000000;股东名称:深圳市中农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800.000000、出资比例:80.000000;[退出 股东名称:任志祥、出资额:100.000000、出资比例:20.000000; 2017-01-23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福中海关 4403961CCR 2020-12-01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 zhang*****-ec.cn 0755-****918 - 74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4、2016 - - cheng*****-ec.cn 0755-6****188 - 7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 - - cheng*****-ec.cn 0755-6****160 - 74

联系人共 14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李琛 执行董事 -
乔羽 总经理 -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天使轮 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 2018-03-08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蓬莱市黎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仓储合同纠纷 (2020)粤0304执恢3295号之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 2022-01-10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蓬莱市黎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仓储合同纠纷 (2019)粤0304执30729号之一 一、终结(2018)粤0304民初42338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21-01-28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栖霞市华美果蔬保鲜冷库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仓储合同纠纷 (2018)粤0304民初41064号 被告栖霞市华美果蔬保鲜冷库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69吨苹果的损失577200元。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572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栖霞市华美果蔬保鲜冷库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9-11-16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蓬莱市黎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仓储合同纠纷 (2018)粤0304民初42338号 被告蓬莱市黎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312吨苹果的损失1027800元。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0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蓬莱市黎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9-11-16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杭州祖耕进出口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596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06-13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杭州祖耕进出口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595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06-13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盐城绿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597-8598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06-13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洛川美域高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719号 本院(2017)粤0304执719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9-06-13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津全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599-8600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 2019-06-13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津全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599-8600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 2019-06-13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盐城绿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王英保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保证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597-8598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8-01-27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铜川市印台区五顺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贾五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601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8-01-27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上海珍享贸易有限公司、陈家珍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591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 2018-01-27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杭州祖耕进出口有限公司、陶德言保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保证合同纠纷 (2017)粤0304执8594-8596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8-01-27
洛川红金果苹果专业合作社与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6)粤03民终15216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173元,由上诉人洛川红金果苹果专业合作社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7-12-27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依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杜毅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苏0707执406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7-12-11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李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闵民二(商)初字第1553号 一、被告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 二、被告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延付货款利息14000元及以100万元为本金,自2015年2月18日起算至判决生效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万元; 四、被告李华对被告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李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274.54元,由被告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直接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7-09-19
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与烟台宇宏果蔬有限责任公司、孙明朝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栖民一初字第54号 一、被告烟台宇宏果蔬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所欠原告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货款2700000元及违约金126416.25元。 二、被告孙明朝、辛玉梅对上述判决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411.33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7-09-01
第一金租赁(成都)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四川依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杜毅刚、向峻良融资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016)川0181执1305号 一、将本院(2016)川0181执1305、1426、1872、1873号执行案件并入(2016)川0181执996号案件一并执行。 二、终结本院(2016)川0181执1305、1426、1872、1873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 2017-05-10
第一金租赁(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农易果供应链有限公司、黄平、王义申请执行四川依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杜毅刚、向峻良融资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016)川0181执1872号 一、将本院(2016)川0181执1305、1426、1872、1873号执行案件并入(2016)川0181执996号案件一并执行。 二、终结本院(2016)川0181执1305、1426、1872、1873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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