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 冷鑫古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1-01-07
-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兰西县天益小区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4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10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冷鑫古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农商村镇银行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00.00万元
- 英文名 Lan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 参保人数 39
- 人员规模 30~40
- 统一社信代码 91231222565181101L
- 纳税人识别号 91231222565181101L
- 组织机构代码 565181101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232325100012877
- 登记机关 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6-26
- 营业期限 2011-01-07~
- 注册地址 兰西县哈北新城盛世嘉华精品住宅小区续建项目16号楼4号商服
- 国标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货币银行服务->商业银行服务
- 专业行业 金融->金融机构->银行、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高爽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0.33% |
于佳 | 自然人股东 | 20.00万元 | 0.67% |
李健伟 | 自然人股东 | 5.00万元 | 0.17% |
陈超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0.33% |
陈树春 | 自然人股东 | 300.00万元 | 10.00% |
郭欢欢 | 自然人股东 | 8.00万元 | 0.27% |
赵丹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0.33% |
贺妍童 | 自然人股东 | 5.00万元 | 0.17% |
池莉 | 自然人股东 | 190.00万元 | 6.33% |
柳欣彤 | 自然人股东 | 100.00万元 | 3.33% |
杨百慧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0.33% |
曹嘉熙 | 自然人股东 | 5.00万元 | 0.17% |
徐聪 | 自然人股东 | 300.00万元 | 10.00% |
张小杰 | 自然人股东 | 300.00万元 | 10.00% |
张丽婷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0.33% |
张丹 | 自然人股东 | 178.00万元 | 5.93% |
孟楠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0.33% |
姜广岩 | 自然人股东 | 5.00万元 | 0.17% |
周强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0.33% |
刘婷婷 | 自然人股东 | 300.00万元 | 10.00% |
共 36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新生街(天益豪华小区第一栋商服楼) |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哈北新城盛世嘉华精品住宅小区续建项目16号楼4号商服 | 2024-06-26 |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变更 |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新生街(天益豪华小区第一栋商服楼) |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哈北新城盛世嘉华精品住宅小区续建项目16号楼4号商服 | 2024-06-26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郑美花(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占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丹颖(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肖添翼(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宪玲(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刘婷婷:(出资额:3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0%),于佳:(出资额:20.0000万元;出资比例:0.6667%),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3.3333%),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吴文娟:(出资额:3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667%),王修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2024-06-03 |
其他事项备案 | 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郑美花(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占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丹颖(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肖添翼(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宪玲(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王修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吴文娟(出资额:3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667%),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3.3333%),于佳(出资额:20.0000万元;出资比例:0.6667%),刘婷婷(出资额:3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0%),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2024-06-03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变更 | 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郑美花(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占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丹颖(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肖添翼(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宪玲(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刘婷婷:(出资额:3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0%),于佳:(出资额:20.0000万元;出资比例:0.6667%),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3.3333%),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吴文娟:(出资额:3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667%),王修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2024-06-03 |
其他事项备案变更 | 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郑美花(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占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丹颖(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肖添翼(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宪玲(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王修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吴文娟(出资额:3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667%),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3.3333%),于佳(出资额:20.0000万元;出资比例:0.6667%),刘婷婷(出资额:3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0%),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2024-06-03 |
股东信息变更 | 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郑美花(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占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李丹颖(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肖添翼(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宪玲(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刘波:(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王茜:(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周强:(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赵丹:(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陈超:(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高爽:(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孟楠:(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杨百慧:(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张丽婷:(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郭欢欢:(出资额:8.0000万元;出资比例:0.2667%),李健伟:(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曹嘉熙:(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姜广岩:(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贺妍童:(出资额:5.0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7%),刘婷婷:(出资额:3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0%),于佳:(出资额:20.0000万元;出资比例:0.6667%),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3.3333%),王金勇:(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吴文娟:(出资额:3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667%),王修璋:(出资额:10.0000万元;出资比例:0.3333%) | 2024-06-03 |
主要人员变更 | 张洋、冷鑫古、杨志明、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郭志鑫、张洋、冷鑫古、杨志明、柳长春、孟翔宇、刘梦友、杨百慧 | 2023-12-01 |
投资人变更 | 曹嘉熙;贺妍童;李健伟;姜广岩;郭欢欢;刘波;郑美花;赵丹;周强;肖添翼;王金勇;王茜;孟楠;杨百慧;李占锋; | 王茜;周强;赵丹;陈超;高爽;孟楠;杨百慧;张丽婷;郭欢欢;李健伟;曹嘉熙;姜广岩;贺妍童;刘婷婷;于佳; | 2021-09-15 |
其他变更 | 曹嘉熙;贺妍童;李健伟;姜广岩;郭欢欢;刘波;郑美花;赵丹;周强;肖添翼;王金勇;王茜;孟楠;杨百慧;李占锋; | 于佳;刘婷婷;贺妍童;姜广岩;曹嘉熙;李健伟;郭欢欢;张丽婷;杨百慧;孟楠;高爽;陈超;赵丹;周强;王茜; | 2021-09-15 |
股东信息变更 | 曹嘉熙;贺妍童;李健伟;姜广岩;郭欢欢;刘波;郑美花;赵丹;周强;肖添翼;王金勇;王茜;孟楠;杨百慧;李占锋; | 王茜;周强;赵丹;陈超;高爽;孟楠;杨百慧;张丽婷;郭欢欢;李健伟;曹嘉熙;姜广岩;贺妍童;刘婷婷;于佳; | 2021-09-14 |
其他变更 | 曹嘉熙;贺妍童;李健伟;姜广岩;郭欢欢;刘波;郑美花;赵丹;周强;肖添翼;王金勇;王茜;孟楠;杨百慧;李占锋; | 于佳;刘婷婷;贺妍童;姜广岩;曹嘉熙;李健伟;郭欢欢;张丽婷;杨百慧;孟楠;高爽;陈超;赵丹;周强;王茜; | 2021-09-14 |
投资人变更 | 曹嘉熙;贺妍童;李健伟;姜广岩;郭欢欢;刘波;郑美花;赵丹;周强;肖添翼;王金勇;王茜;孟楠;杨百慧;李占锋; | 王茜;周强;赵丹;陈超;高爽;孟楠;杨百慧;张丽婷;郭欢欢;李健伟;曹嘉熙;姜广岩;贺妍童;刘婷婷;于佳; | 2021-09-14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张洋、冷鑫古、杨志明、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2021-09-01 |
主要人员变更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张洋、冷鑫古、杨志明、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2021-08-31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张洋、冷鑫古、杨志明、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2021-08-31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肖添翼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2021-05-09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肖添翼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2021-05-08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肖添翼[退出]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刘梦友[新增] | 2021-05-08 |
主要人员变更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肖添翼 | 张洋、冷鑫古、刘婷婷、柳长春、于佳、刘梦友 | 2021-05-08 |
共 4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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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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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 | 董事长,总经理 | - | - | 0455-****005 | - | 81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 | 26891547*****.com | 0455-****009 | - | 74 |
刘婷婷 | 董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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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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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鑫古 | 董事长,总经理 | - |
张洋 | 董事 | - |
杨志明 | 董事 | - |
刘梦友 | 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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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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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王俊德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黑1222民初2053号 | 本案按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2-07-26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王俊德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黑1222民初2051号 | 本案按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2-07-26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张健桥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黑1222民初2052号 | 本案按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2-07-26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谢宝贵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黑1222民初557号 | 被告谢宝贵、韩丽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利息3101.56元,被告崔福生、陆桂华对上述利息的偿还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0元及公告费560.00元,由被告谢宝贵、韩丽荣、崔福生、陆桂华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1-11-04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吴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黑1222民初1215号 | 被告吴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20000.00元及利息6707.13元(截止2021年5月6日的利息),并向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2021年5月7日以借款120000.00元为基数按贷款利率7.46‰上浮50%计算的 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被告马福对上述借款及利息的偿还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7.00元,由吴双、马福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1-10-29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忠岩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黑1222民初558号 | 被告高忠岩、范永芬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90055.90元及利息8039.00元(截止2020年9月1日的利息),并向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2020年9月2日以借款90055.90元为基数按贷款利率7.46‰上浮50%计算的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被告杨晓东、李丹对上述借款及利息的偿还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70.00元,由被告高忠岩、范永芬、杨晓东、李丹负担,公告费560.00元,由杨晓东、李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1-10-15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石成玉、石坤、白国清借款合同纠纷的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黑1222执21号 | 终结(2021)黑1222执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1-06-29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坤、白国清借款合同纠纷的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黑1222执20号 | 终结(2021)黑1222执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1-06-29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谢宝贵、韩丽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黑1222民初152号 | 本案按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1-03-10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高忠岩、范永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黑1222民初151号 | 本案按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1-03-10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武广友、高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黑1222执1076号 | 终结本院(2020)黑1222执10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 申请执行人 | 2020-12-15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李玉水、李玉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黑1222执1075号 | 终结本院(2020)黑1222执107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 申请执行人 | 2020-12-15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石成玉、石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黑1222民初1041号 | 一、石成玉给付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42826.27元,利息罚息4184.33元(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5月26日); 二、石坤、白国清对上述借款本息的给付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5.33元,由石成玉、石坤、白国清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10-29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石坤、白国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黑1222民初1042号 | 石坤、白国清给付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利息及罚息15615.03元,(2018年10月18日至2020年5月26日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19元,由石坤、白国清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10-29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武广友、高忠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黑1222民初1107号 | 被告武广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6.35元及利息2887.24元(截止2020年5月11日的利息),并向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2020年5月12日以借款50006.35元为基数、按贷款利率7.46‰上浮50%计算的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被告高忠有对上述借款及利息的偿还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1.00元,由被告武广友、高忠有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09-24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李玉水、李玉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黑1222民初1106号 | 被告李玉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89939.71元及利息4122.66元(截止2020年5月25日的利息),并向原告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2020年5月26日以借款89939.71元为基数、按贷款利率7.46‰上浮50%计算的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被告李玉臣对上述借款及利息的偿还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5.00元,由被告李玉水、李玉臣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09-24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高忠岩、范永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黑1222民初1108号 | 驳回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09-01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吴彪、徐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黑1222民初1105号 | 准许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13.00元,由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0-08-26 |
绥化市聚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18)黑1202民初2251号 | 驳回原告绥化市聚源运输有限服务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三人 | 2019-10-29 |
兰西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沈连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黑1222民初698号 | 被告沈连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息82409.18元,并以尚欠本金按约定利率从2019年3月22日起至还清为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0.00元,由被告沈连军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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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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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许可证 | 00396121 | 2011-01-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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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 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审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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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nsczyh.com | lxnsczyh.com | 黑ICP备19006314号-1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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