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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叶德明
  • 注册资本: 2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12-02-08
  • 办公地址: 广东 深圳 南山区 科技园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B2栋2A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3

技术专家

5

无角色

6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1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叶德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纽戴尔、深圳纽戴尔
  • 注册资本 2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2100.00万元
  • 英文名 SHENZHEN NEWDELL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5~5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589188885Y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589188885Y
  • 组织机构代码 589188885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7105979619
  • 登记机关 龙岗局
  • 核准日期 2019-09-16
  • 营业期限 2012-02-08~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17号数字技术园A1栋三层B区
  • 国标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 专业行业 网络/游戏/传媒->互联网络网站->互联网、智能硬件、社交
  • 公司简介 纽戴尔集团是一家以实业为依托的综合性企业,现致力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采取软件与智能硬件相结合的形式,在同行业中具有显著优势。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李兵 自然人股东 - 40.00%
李东 自然人股东 - 9.00%
夏爱华 - - 40.00%
吴翠媚 - - 0.00%
叶志青 - - 51.00%
叶德明 自然人股东 - 51.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1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10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17-12-21 2019-08-20 2019-09-16
章程变更 2017-12-21 2019-08-20 2019-09-16
前置许可信息 叶秀英 叶德明 2019-09-16
经营范围变更 电子产品(蓝牙通讯产品)、手机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与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电子产品(蓝牙通讯产品)、手机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9-09-16
地址变更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中兴路139号顺兴工业区三号厂房4楼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17号数字技术园A1栋三层B区 2019-09-16
股东信息变更 名称:叶志青,出资额:840,出资比例:40名称:李东,出资额:1260,出资比例:60 名称:李兵,出资额:840,出资比例:40名称:叶志青,出资额:1071,出资比例:51名称:李东,出资额:189,出资比例:9 2018-01-22
主要人员变更 李东 1260.0(万元)60.00% 叶志青 840.0(万元)40.00% 李东 189.0(万元)9.00% 叶志青 1071.0(万元)51.00% 李兵 840.0(万元)40.00% 2018-01-22
章程变更 1900-01-01 2017-12-21 2018-01-22
投资人变更 股东名称:叶志青、出资额:840.000000、出资比例:40.000000;股东名称:李东、出资额:1260.000000、出资比例:60.000000; 股东名称:李兵、出资额:840.000000、出资比例:40.000000;股东名称:李东、出资额:189.000000、出资比例:9.000000;股东名称:叶志青、出资额:1071.000000、出资比例:51.000000; 2018-01-22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总经理:吴翠媚;执行董事:吴翠媚; 执行董事:叶秀英;总经理:叶秀英; 2018-01-22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1900-01-01 2017-12-21 2018-01-22
负责人变更 股东:叶志青;股东:李东;董事长:吴翠媚;法定代表人:吴翠媚;总经理:吴翠媚; 股东:;股东:;法定代表人:叶秀英;董事长:叶秀英;总经理:叶秀英;股东:; 2018-01-22
期限变更 从2012-02-08至2022-02-08 永续经营 2018-01-22
股东信息变更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00,出资比例:100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800000,出资比例:100 2017-12-05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17-05-08 2017-11-03 2017-12-05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7-12-05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2017-03-08 2017-05-08 2017-06-09
其他变更 - 91440300589188885Y 2017-05-11
股东信息变更 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500000,出资比例:100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00,出资比例:100 2017-03-21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17-03-21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福强海关 440316510N 2013-08-15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叶德明 执行董事 - - - - 79
王晟 - - - - - 70
吴** - - 6395987*****.com 0755-6****662 - 74

联系人共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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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叶德明 执行董事 -
姜岚 总经理助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深圳市广泰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粤0307执恢587号之一 终结本院(2019)粤0307民初1340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12-29
深圳市金源讯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22448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10-31
东莞市道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民初10581号 准许原告东莞市道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2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行负担 被告 2021-10-28
田志满与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19)粤0305民初25728号 驳回原告田志满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7-02
东莞市信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承揽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18736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05-08
深圳市鼎立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19277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05-08
贵州振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贵州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黔0302民初13400号 一、由被告贵州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贵州振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货款76800元; 二、驳回原告贵州振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计1720元,由被告贵州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权利人可以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 2021-04-27
深圳市佳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民初12027号 一、被告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佳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拖欠的货款86368.8元; 二、被告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佳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86368.8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4月23日起计算至被告付清款项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佳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行负担247元,由被告负担2053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迳行支付给原告20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3-24
深圳市广泰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9292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02-04
深圳市多鑫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11343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02-04
东莞市鑫华盈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13839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02-04
泸州市超越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11380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02-04
深圳市德源通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承揽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17397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02-03
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执22449号 终结(2020)粤0307执224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02-03
杨庆辉、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粤0305执4878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12-21
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与杨庆辉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19)粤0305民初25108号 一、原告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杨庆辉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26日期间工资27414元;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告 2020-12-18
东莞市俊通电声有限公司、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1973执10514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本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 2020-12-16
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粤0305执10699-10701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11-27
莫美荣、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0)粤0305执10303-10304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11-26
深圳市诺美讯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307民初3086号 一、被告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诺美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拖欠的货款2480323.50元; 二、被告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诺美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其中以1032956.80元为计算基数的利息,自2019年3月1日开始计算;以522360.50元为计算基数的利息,自2019年4月1日开始计算;以702472.90元为计算基数的利息,从2019年5月2日开始计算;以222533.30元为计算基数的利息,从2019年5月30日开始计算,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付清相应款项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430元(原告已预交),全部由被告负担,原告可向本院申请退回已预交的上述费用,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纳上述费用,拒绝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11-13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UQ190349R0 2019-04-08 2022-04-07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844204037 2018-11-09 2021-11-09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7011606944648 2017-03-22 2022-03-22
CCC认证证书 2016011606891495 2016-10-10 2021-08-10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 粤深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3419号 2016-09-08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UQ160771R0 2016-07-01 2018-09-14
CCC认证证书 2016011606849138 2016-03-18 2021-03-18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544200958 2015-11-02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5011606768940 2015-04-24 2020-04-2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5011606768936 2015-04-24 2020-04-24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 02-B115-151580 2015-04-21 -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 02-B115-151579 2015-04-21 -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2015-1413 2015-04-13 2020-04-13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2015-1411 2015-04-13 2020-04-1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UKQ1307039R0 2013-07-22 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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