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付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陈育峰
- 注册资本: 1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2-09-07
-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18楼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6
无角色
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陈育峰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佰付通、上海佰付通
- 注册资本 1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3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50~5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1150530337461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053033746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115002016962
- 登记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核准日期 2012-09-07
- 营业期限 2012-09-07~2042-09-06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3855号11幢109E室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工业与专业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专业行业 金融->支付->第三方支付
- 公司简介 “佰付通”为佰付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与支付宝、财付通一样,是中国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成立于2012年,总部设立于上海,并在济南、合肥、苏州、宁波、郑州、南宁等地设立分公司。佰付通核心团队由互联网和金融界资深人士组成,创始人团队均有多年行业经验,自成立以来吸引了来自中国银联、中国银行、VISA、百度、腾讯、PayPal、阿里巴巴等国内外知名互联网和金融行业人才的加入。公司与中国银联、中国银行、北京银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盛大网络、华腾软件、SMG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 佰付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多元”的电子支付应用和服务。截止目前,公司已实现了年均50亿元以上的收单交易额。佰付通始终立足对传统支付的深刻认识,以创新的支付理念指导企业的持续发展,充分融合互联网、手机终端、移动终端、固话等平台,真正实现了离线支付模式,为更多传统行业搭建电子支付的高速公路!同时,我们为商家不断拓展高效的金融增值服务,目前已在商户POS贷领域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希望“佰付通”真正成为商业用户的科技金融共享平台! 佰付通坚持开放、严谨、责任的工作态度,得到了银行等合作伙伴的一致认同!我们将继续坚持我们的企业公民态度,全力推动佰付通的发展,并服务中国商户成长! 佰付通,重新定义生意模式! 随时随地,享受7×24小时全天候私人银行服务 生意本该如此轻松。佰付通提供了丰富的便商服务、专业的商户金融服务,打造商户的专属私人生意助理。从此不用发愁跑银行排队存款、不再发愁现金收款错误,免去所有繁琐的缴费流程,安心专注生意成长。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马瑶 | - | - | 0.00% |
陈育花 | - | - | 0.00% |
陈育峰 | 自然人股东 | - | 90.00% |
陈国金 | - | - | 0.00% |
邹恺明 | - | - | 0.00% |
张晋荣 | 自然人股东 | - | 10.00% |
周靖 | - | - | 0.00% |
周婧 | - | - | 0.00% |
刘海涛 | - | - | 0.00%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 - | 0.00% |
共 10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陈育峰;张晋荣;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张晋荣;陈育峰; | 2016-03-29 |
股东信息变更 | 陈育峰;张晋荣;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张晋荣;陈育峰; | 2016-03-29 |
投资人变更 | 陈育峰;张晋荣;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张晋荣;陈育峰; | 2016-03-29 |
章程变更 | 2014-12-15章程备案 | 2016-03-15章程备案 | 2016-03-29 |
负责人变更 | 刘海涛 | 陈育峰 | 2015-08-31 |
股东信息变更 | 张晋荣;周婧;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陈育峰;张晋荣;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015-04-29 |
经营范围变更 | 张晋荣;周婧;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陈育峰;张晋荣;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015-04-29 |
投资人变更 | 张晋荣;周婧;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陈育峰;张晋荣;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015-04-29 |
章程变更 | - | 2014-12-15章程修正案 | 2014-12-26 |
股东信息变更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陈育花;陈国金;马瑶;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张晋荣;周靖; | 2014-07-09 |
经营范围变更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陈育花;陈国金;马瑶;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张晋荣;周靖; | 2014-07-09 |
投资人变更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陈育花;陈国金;马瑶;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张晋荣;周靖; | 2014-07-09 |
股东信息变更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陈育花;陈国金;马瑶;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马瑶;陈国金;陈育花; | 2014-05-07 |
期限变更 | 3000.000000万人民币 | 11000.000000万人民币 | 2014-05-07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陈育花;陈国金;马瑶;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马瑶;陈国金;陈育花; | 2014-05-07 |
投资人变更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陈育花;陈国金;马瑶; | 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马瑶;陈国金;陈育花; | 2014-05-07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14-05-07 |
股东信息变更 | 刘海涛 出资 1200.000000万人民币;陈育峰 出资 1800.000000万人民币; | 陈育花 出资 240.000000万人民币;马瑶 出资 240.000000万人民币;陈国金 出资 120.000000万人民币;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出资 2400.000000万人民币; | 2014-02-17 |
投资人变更 | 刘海涛出资1200.000000万人民币;陈育峰出资1800.000000万人民币; | 陈育花出资240.000000万人民币;马瑶出资240.000000万人民币;陈国金出资120.000000万人民币;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资2400.000000万人民币; | 2014-02-17 |
出资比例变更 | 刘海涛出资1200.000000万人民币比例40.0000%;陈育峰出资1800.000000万人民币比例60.0000%; | 陈育花出资240.000000万人民币比例8.0000%;马瑶出资240.000000万人民币比例8.0000%;陈国金出资120.000000万人民币比例4.0000%;万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资2400.000000万人民币比例80.0000%; | 2014-02-17 |
共 37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 | 1810****788 | - | - | - | 81 |
- | - | 1350****321 | - | - | - | 81 |
- | - | 1810****788 | - | - | - | 81 |
联系人共 11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陈育峰 | 执行董事 | - |
刘海涛 | CEO | - |
共 2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上海海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佰付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18)沪0115民初57194号 | 一、被告佰付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海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47500元; 二、被告佰付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向原告上海海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以20000元为本金,从2016年7月27日算至2017年11月30日;以147500元为本金,从2016年7月27日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43元,由被告佰付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07-01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