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刘益青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3-04-01
  • 办公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常山县金川街道银都路1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0

无角色

6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刘益青
  • 经营状态 注销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启恒物流、启恒、浙江启恒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0万元
  • 英文名 Zhejiang Qiheng Logist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08227490002999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49000299
  • 曾用名 常山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衢州市长运启恒物流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0822000002315
  • 登记机关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8-15
  • 营业期限 2003-04-01~2023-03-31
  • 注册地址 常山县金川街道银都路1号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
  • 公司简介 常山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销售货运、运输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常山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属于货运、运输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企业。 地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农贸城6号综合楼56-57号电话:(、0570-5016229)。来电话的时候一定说在企业库(&&&)上看到的哟! 常山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会给你折扣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刘益青 自然人股东 826.74万元 84.00%
王敏 - - 16.00%
樊卫兵 - - 12.00%
徐小春 自然人股东 - 16.00%
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63.00%
屈爱华 - - 4.00%
占杰敏 - - 12.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 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车辆租赁服务。 2016-05-23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 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车辆租赁服务。 2016-05-23
其他事项备案 注册号:330822000002315 组织机构代码证:74900029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7490002999 2016-04-20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注册号:330822000002315 组织机构代码证:74900029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7490002999 2016-04-20
地址变更 住所: 常山县天马街道农贸城*号综合楼**-**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住所: 常山县金川街道银都路*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2015-06-15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住所: 常山县天马街道农贸城*号综合楼**-**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住所: 常山县金川街道银都路*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2015-06-15
名称变更(字号名称、集团名称等) 衢州市长运启恒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 2015-06-15
投资人变更 姓名:徐小春;出资额:**;百分比:**%姓名:刘益青;出资额:***;百分比:**% 姓名:徐小春;出资额:***;百分比:**%姓名:刘益青;出资额:***;百分比:**% 2015-06-03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 2015-06-03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5-06-03
期限变更 200 1000 2015-06-03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住所: 常山县农贸城*号综合楼**-**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住所: 常山县天马街道农贸城*号综合楼**-**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2015-06-03
地址变更 住所:常山县农贸城*号综合楼**-**号;邮政编码:******;电话:*******;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住所:常山县天马街道农贸城*号综合楼**-**号;邮政编码:******;电话:*******;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2015-06-03
登记管辖机关变更 许可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8月9日)。 许可经营项目: 2015-06-03
经营范围变更 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8月9日)。 许可经营项目: 2015-06-03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徐小春;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刘益青;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徐小春;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刘益青; 出资额: ***; 百分比: **% 2015-06-03
地址变更 住所:浙江省常山县农贸城*号综合楼**-**号;邮政编码:******;电话:*******;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住所:常山县农贸城*号综合楼**-**号;邮政编码:******;电话:*******;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常山县 2011-12-31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徐小春;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刘益青;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徐小春;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刘益青; 出资额: ***; 百分比: **% 2011-12-31
投资人变更 姓名:徐小春;出资额:*;百分比:**%姓名:刘益青;出资额:**;百分比:**% 姓名:徐小春;出资额:**;百分比:**%姓名:刘益青;出资额:***;百分比:**% 2011-12-31
名称变更变更 常山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衢州市长运启恒物流有限公司 2011-12-31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1351****945 688786*****.com - - 83
郑** - 1358****399 - 0570-****198 - 86
傅** - 1386****387 - - - 84

联系人共 18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刘益青 执行董事,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浙江泰利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运输合同纠纷 (2022)浙0324执2490号之一 终结(2022)浙0324执24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2-09-27
常山县乔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刘益青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追偿权纠纷 (2021)浙0822民初125号 一、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刘益青、徐小春偿付原告常山县乔木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285764.55元,资金占用费105399.07元(该款项算至2021年1月6日,后续费用自2021年1月7日起算至款项还清之日为止以代偿利息285764.55为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合计391164.32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刘益青、徐小春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08元,减半收取3854元,由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刘益青、徐小春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本案生效判决履行。未履行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 2021-03-26
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浙0822执异4号 中止对车牌号为浙HC××××解放牌车辆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执行人 2021-03-22
唐土金、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1)浙0803执恢110号 终结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21)浙0803执恢110号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1-03-08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刘益青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018)浙0103民初7434号之二 准许原告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刘益青、徐小春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32元,减半收取为966元,保全费873元,二项合计1839元,由原告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0-07-22
常山县明达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与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2020)浙0822民初1100号 一、撤销常山县明达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向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支付18906.58元的个别清偿行为; 二、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常山县明达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18906.58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2元,减半收取137元,由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7-02
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常山县康达制线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20)浙0822执恢359号 终结本院(2020)浙0822执恢3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20-06-09
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承揽合同纠纷 (2019)浙0825执721号 对刘益青拘留15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3日内,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 2020-01-02
杨国才与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浙0681民初19348号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应理赔给原告杨国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0659.57元,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杨国才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原告杨国才负担100元,由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0-09
杨叶勇与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浙0681民初19351号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应理赔给原告杨叶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9182.07元,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杨叶勇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85元,由原告杨叶勇负担185元,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0-09
陈亚芳与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浙0681民初19349号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应理赔给原告陈亚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计人民币30671.82元,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陈亚芳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24元,由原告陈亚芳负担224元,由被告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0-09
章岳林、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2019)浙0803执1267号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333元及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相应收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19-09-29
章岳林、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劳动争议 (2019)浙0803执1267号 将被执行人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期限自2019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19日止。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将被执行人 2019-09-29
吴慧林、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其他案由 (2019)浙0803执1241号 - 申请执行人 2019-09-29
吴慧林、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劳动争议 (2019)浙0803执1241号 将被执行人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期限自2019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1日止。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将被执行人 2019-09-29
汪啸、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劳动争议 (2019)浙0803执1268号 将被执行人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期限自2019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19日止。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将被执行人 2019-09-29
汪啸、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其他案由 (2019)浙0803执1268号 - 申请执行人 2019-09-29
舒石头倪、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劳动争议 (2019)浙0803执1270号 将被执行人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期限自2019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19日止。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将被执行人 2019-09-29
舒石头倪、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其他案由 (2019)浙0803执1270号 - 申请执行人 2019-09-29
吴慧林、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2019)浙0803执1241号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浙江启恒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333元及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相应收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19-09-29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