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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 法人: 徐缓
  • 注册资本: 70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1-06-08
  • 办公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7

人力资源专家

2

技术专家

77

无角色

9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

客户

1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71

专利数排名

50%

专利总数

17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徐缓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江苏博敏、博敏电子、博敏
  • 注册资本 70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70000.00万元
  • 英文名 Jiangsu 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0~10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9825766734358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9825766734358
  • 组织机构代码 576673435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982000166597
  • 登记机关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4-09-26
  • 营业期限 2011-06-08~
  • 注册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电路制造
  • 专业行业 先进制造->传感器、工具/机械/仪器->仪器仪表元件->传感器、工具/机械/仪器->仪器仪表元件->电路板、先进制造->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
  • 公司简介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8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IFR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70000.00万元 100.00%
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000.00万元 1.43%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5-07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5-07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24-05-07
注册资本变更 60000.00 - 2021-01-14
注册资本变更 17000.00 - 2020-12-15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12000.000000 17000.000000( + 41.66667% ) 2020-03-24
经营范围变更 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IFR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05-21
注册资本变更 10000.00 - 2015-12-28
地址变更 大丰市开发区永圣路9号 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2015-12-28
地址变更 大丰市开发区北区申丰路以西、疏港路以北 大丰市开发区永圣路9号 2014-10-24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盐关港办 3209963583 2013-07-30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冷亚娟 - - - - - 70
李佳 - - - - - 70
陈琳 - - - - - 70

联系人共 93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徐缓 执行董事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盐城市大丰区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中标公告 新一代高密度集成印制电路研发及产业化 救心厥方对缓慢型心律失常患者生活质量及HRV影响的临床研究 湿润烧伤膏 江苏-盐城 - 2022-01-06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1 - 2022-01-06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5000.00 被收购 博敏电子 2020-03-28
5000.00 并购 博敏电子 2020-03-28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与重庆百立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东方丝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渝0108民初24190号 一、被告重庆东方丝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669594.1元及违约金(以2400832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以4669594.1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4669594.1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554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重庆东方丝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7-15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与重庆博澳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2018)渝0107财保673号 对被申请人重庆博澳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114094.45元或等值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扣押。 申请人应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18-12-29
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兴华华亿轨道交通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辽0191民初3403号 准许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2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560元,由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8-11-20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与贵州贝思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黔0222民初5068号之一 准予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252元,由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8-10-31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与重庆博澳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渝0107民初18846号 准许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938.90元,由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18-10-22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 (2017)苏1003财保159号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8万元或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 2018-08-24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晟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苏0982执919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8-05-30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晟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6)苏0982民初6290号 被告深圳市鑫晟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货款25640元,并承付该款自2016年11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限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1元,减半收取345.5元,由被告深圳市鑫晟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盐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行:盐城市农业银行中汇支行,帐号:40×××21)并注明“上诉费用”字样 原告 2017-02-20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旗文众邦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6)粤0306民初16139 准许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深圳市旗文众邦电子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6756元,由原告承担 原告 2016-12-06
昆山市玉山镇精海选电子仪器设备经营部与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6)苏09民辖终13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6-05-27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与竔创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盐商初字第0179-1号 准许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竔创自动化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6600元,减半收取为53300元,由原告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5-12-29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CN19/21809 2019-12-30 2022-12-29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165IP160707R1M 2019-12-24 2022-12-26
排污许可证 913209825766734358001V 2019-12-06 2020-06-05
电气与电子元件和产品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管理体系认证 CN15/20857 2019-07-18 2021-06-25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832002606 2018-11-28 2021-11-28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331674 2018-09-13 2021-09-1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CN17/21256 2018-09-13 2021-09-1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CN15/21000 2018-08-03 2021-08-02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CN15/21001 2018-08-03 2021-03-1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165IP160707R0M 2016-12-27 2019-12-26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H16/20923 2016-08-22 2019-08-21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245825 2016-08-22 2018-09-14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532002214 2015-10-10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CH14/21897 2014-08-22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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