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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 梁辉
  • 注册资本: 508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9-07-22
  •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107国道东、南十支沟南武汉汇通公路港信息交易中心2层052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8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6

中标金额

1,176,000

客户

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梁辉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武汉中运达、中运达、中运达物流
  • 注册资本 508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0万元
  • 英文名 Wuhan Zhongyunda Logist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2011269186072XU
  • 纳税人识别号 9142011269186072XU
  • 组织机构代码 69186072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20112000042945
  • 登记机关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9-07
  • 营业期限 2009-07-22~
  •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107国道东、南十支沟南武汉汇通公路港信息交易中心2层052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运输代理业->货物运输代理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物流运输->仓储服务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章琳 自然人股东 800.00万元 80.00%
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5080.00万元 0.00%
梁辉 自然人股东 1016.00万元 2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市场主体类型(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3-09-07
章程备案 - 章程备案 2023-09-07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8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股东名称:梁辉,认缴出资额:1016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股东名称:章琳,认缴出资额:4064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2023-09-07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8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2023-07-11
章程备案 - 章程备案 2023-07-11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3-07-11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10万元(币种:人民币) 5080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3-07-11
经营范围变更 物流信息咨询普通货运;大型运输;水路运输;国际货运代理;搬家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起重吊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流设包装材料的租赁及销售;包装分拣;汽车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料搬运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07-10
股东信息变更 股东名称:梁辉,认缴出资额:2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章琳,认缴出资额:8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2023-07-10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E90(编号:***********5);E90(编号:***********3);E90(编号:***********3) - 2023-07-10
章程备案 - 章程备案 2023-07-10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3-07-10
经营范围变更 E90(编号:***********5);E90(编号:***********3);E90(编号:***********3) - 2023-07-10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1010万元(币种:人民币) 10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3-07-10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股东名称:梁辉,认缴出资额:2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章琳,认缴出资额:8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2023-07-10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物流信息咨询普通货运;大型运输;水路运输;国际货运代理;搬家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起重吊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流设包装材料的租赁及销售;包装分拣;汽车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料搬运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07-10
市场主体类型(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23-07-10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股东名称:梁辉,认缴出资额:2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章琳,认缴出资额:8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 股东名称:梁辉,认缴出资额:2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章琳,认缴出资额:8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2023-05-19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3-05-19
股东信息变更 股东名称:梁辉,认缴出资额:2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章琳,认缴出资额:8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 股东名称:梁辉,认缴出资额:2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章琳,认缴出资额:8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12-31;股东名称:武汉米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39-07-22; 2023-05-19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1337****900 180257*****.com - - 86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4、2015、2016 - 1862****959 180257*****.com - - 83
章琳 监事 - - - - 79

联系人共 1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梁辉 执行董事,总经理,销售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益阳项目空预器本体扩散制造货物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空预器本体扩散制造货物运输 湖北-武汉 42.60 2024-03-04
神木空预器本体扩散制造项目货物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空预器本体扩散制造项目货物运输 湖北-武汉 75.00 2023-11-27
2023年度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物流运输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湖北-武汉 - 2023-08-07
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天池空预器本体扩散制造项目货物运输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 湖北 - 2023-04-07
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金州大桥索鞍索夹项目运输及倒运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 湖北-武汉 - 2022-09-27
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物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爬梯车 正反向运输大件物流业务 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湖北-武汉 - 2021-08-19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2 2 - 2023-04-07
2 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 1 1 - 2021-08-19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2020)鄂0191民初3418号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物损失738815元; 二、驳回原告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052元,减半收取计6026元,由原告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32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负担5594元,此款原告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已垫付,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随本判决第一项一并给付原告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12-10
吴风安与李俊超、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鄂0112民初635号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吴风安保险金计人民币75517.3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吴风安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2元(减半收取,原告吴风安已交纳),鉴定费2500元,合计3402元,均由被告李俊超、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6-13
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三三重工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运输合同纠纷 (2017)鄂1221民初162号 一、被告湖北三三重工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运费1101286元及返还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共计1201286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原告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被告湖北三三重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咸宁市金穗支行,账户:17×××50,汇款用途:上诉费。上诉人自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足额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8-02-05
湖北三三重工有限公司、武汉中运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运输合同纠纷 (2017)鄂12民终884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湖北三三重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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