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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姜虎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3-07-17
  •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一层1118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7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16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3

中标金额

1,920,000

客户

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姜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校花驾到、新锐移动、新锐传媒、北京新锐移动、新锐杂志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00.00万元
  • 英文名 Beijing New Cutting Mobil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01074158951P
  •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1074158951P
  • 组织机构代码 074158951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01016092643
  • 登记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7-01
  • 营业期限 2013-07-17~2033-07-16
  •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一层1118室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 专业行业 网络/游戏/传媒->影视直播音乐->直播平台、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网络/游戏/传媒->互联网络网站->MCN机构、网络/游戏/传媒->互联网络网站->互联网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北京海上明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法人 150.00万元 5.00%
嘉兴祥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内资合伙企业 147.35万元 4.91%
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内资合伙企业 129.71万元 4.32%
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股东 228.13万元 7.60%
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28.02万元 7.60%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29.16万元 4.31%
齐月仙 自然人股东 363.84万元 12.13%
石涛 自然人股东 - 2.30%
王晶 - - 0.00%
王斌 - - 0.00%
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0.00%
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0.00%
宋长显 - - 0.00%
姜虎 自然人股东 - 45.64%
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 3.88%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0.00%
刘春霞 自然人股东 - 2.30%
内资合伙企业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嘉兴祥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海上明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嘉兴祥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 2024-01-15
主要人员变更 柴明一,陈实,高蕾,姜虎*,康博,齐月仙,任婧,赵杨 柴明一,陈实,姜虎*,康博,齐月仙,任婧,吴芳,赵杨 2024-01-15
主要人员变更 柴明一,陈实,姜虎*,康博,齐月仙,任婧,汪栩,赵杨 柴明一,陈实,高蕾,姜虎*,康博,齐月仙,任婧,赵杨 2021-07-05
投资人变更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退出]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嘉兴祥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新增]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 2021-03-04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柴明一,陈实,姜虎*,康博,刘朝晨,[退出]齐月仙,任婧,赵杨 柴明一,陈实,姜虎*,康博,齐月仙,任婧,汪栩,[新增]赵杨 2021-03-04
股东信息变更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嘉兴祥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 2021-03-04
主要人员变更 柴明一,陈实,姜虎*,康博,刘朝晨,齐月仙,任婧,赵杨 柴明一,陈实,姜虎*,康博,齐月仙,任婧,汪栩,赵杨 2021-03-04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10号3层1-3119 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7号1幢一层1118室 2020-10-10
股东信息变更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 2020-05-21
主要人员变更 1 姜虎 董事长;2 赵征 董事;3 刘朝晨 董事;4 陈实 董事;5 赵木木 董事;6 任婧 董事;7 陈丁丁 董事;8 姜虎 经理;9 齐月仙 监事 1 姜虎 董事长;2 刘朝晨 董事;3 陈实 董事;4 任婧 董事;5 康博 董事;6 柴明一 董事;7 赵杨 董事;8 姜虎 经理;9 齐月仙 监事 2020-05-21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姜虎*董事长赵征董事[退出]刘朝晨董事陈实董事赵木木董事[退出]任婧董事陈丁丁董事[退出]姜虎*经理齐月仙监事 姜虎*董事长刘朝晨董事陈实董事任婧董事康博董事[新增]柴明一董事[新增]赵杨董事[新增]姜虎*经理齐月仙监事 2020-05-21
投资人变更 姜虎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退出]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 姜虎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资合伙企业[新增]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 2020-05-21
注册资本 82.4547万元 3000万元(+3538.36143%) 2019-11-13
经营范围 演出经纪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筹备、策划大型庆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演出经纪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筹备、策划大型庆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从事文化经纪业务;组织体育赛事;体育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9-11-13
注册资本 82.4547 3000 2019-11-13
主要人员变更 陈实,姜虎*,刘朝晨,齐月仙,赵木木,赵征 陈丁丁,陈实,姜虎*,刘朝晨,齐月仙,任婧,赵木木,赵征 2019-08-07
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大连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姜虎,自然人股东,刘春霞,自然人股东,齐月仙,自然人股东,石涛,自然人股东 2019-08-07
股东信息变更 1 姜虎 37.63 自然人股东;2 齐月仙 10 自然人股东;3 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6.27 法人股东;4 大连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7 企业法人;5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5 法人股东;6 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7 法人股东;7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5 法人股东;8 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 法人股东;9 石涛 1.9 自然人股东;10 刘春霞 1.9 自然人股东 1 姜虎 37.63 自然人股东;2 齐月仙 10 自然人股东;3 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6.27 法人股东;4 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6.27 企业法人;5 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12 企业法人;6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5 法人股东;7 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7 法人股东;8 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5 法人股东;9 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 法人股东;10 刘春霞 1.9 自然人股东;11 石涛 1.9 自然人股东 2019-08-07
注册资本 78.332 82.4547 2019-08-07
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投资人 1姜虎自然人股东2齐月仙自然人股东3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4大连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退出]5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6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7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8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9石涛自然人股东10刘春霞自然人股东 1姜虎自然人股东2齐月仙自然人股东3北京星咖驾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4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新增]5海南壹零六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新增]6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7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法人股东8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9北京同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10刘春霞自然人股东11石涛自然人股东 2019-08-07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刘朝晨 董事 - - - - 79
赵征 董事 - - - - 79
陈丁丁 联合创始人 - - - - 79

联系人共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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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陈实 董事 -
高蕾 董事 -
柴明一 董事 -
康博 董事 -
赵杨 董事 -
任婧 董事 -
姜虎 董事长,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在线服务公司2023-2024年互联网轻渠道运营支撑服务项目_中选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互联网轻渠道运营支撑服务项目 北京 - 2023-11-24
4532900JH202201165: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有一种生活叫大理”文旅宣传活动采购项目采购合同书 中标公告 文旅宣传活动 云南-大理 96.00 2023-04-26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有一种生活叫大理”文旅宣传活动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文旅宣传活动 云南-大理 96.00 2023-01-09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Pre-B轮 陌陌科技 2019-08-07
未披露 B+轮 陌陌科技 2019-08-07
未披露 B+轮 新东方、天风天睿 2016-12-13
未披露 A轮 新东方、天风天睿 2016-12-13
未披露 Pre-A轮 信中利资本、学大教育 2015-08-12
未披露 B+轮 信中利资本、学大教育 2015-08-12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赵琦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2)京民申5号 驳回赵琦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22-08-26
应智越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0)京民终78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604元,由上诉人应智越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2-08-23
应智越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18)京04民初286号 一、应智越(YING,CHIYUET)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经纪协议书》及《经纪协议书补充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应智越(YING,CHIYUET)向支付收益15720元; 三、应智越(YING,CHIYUET)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70万元; 四、驳回应智越(YING,CHIYUET)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部分案件受理费280元,由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反诉部分案件受理费14162元,由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0462元(已交纳),由应智越(YING,CHIYUET)负担37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智越(YING,CHIYUET)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反诉原告 2022-07-28
朱资政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2)京民申2号 驳回朱资政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22-07-01
万鑫、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2)京民申4号 驳回万鑫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22-07-01
朱资帅、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2)京民申3号 驳回朱资帅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22-07-01
赵玉莲、任梦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务合同纠纷 (2021)皖1502民初365号 一、被告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赵玉莲工资款54342.86元。 二、驳回原告赵玉莲对被告任梦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赵玉莲对被告辽宁光娱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赵玉莲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0元,由原告赵玉莲负担200元,被告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5-11
顾金龙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2021)京0101民初14503号 被告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被告 2022-02-22
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润诚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0)京0105民初65631号 一、确认原告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润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润诚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及附件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四日解除; 二、被告北京润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原告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押金四十万元、租金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三元一角; 三、驳回原告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29元,由原告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0362元,由被告北京润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5367元(原告已交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5367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北京润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5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2-03
朱资政等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1)京0101执8551号之一 终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1民初1249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内容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1-09-25
赵琦等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1)京0101执8558号之一 终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1民初1249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内容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1-09-25
赵玉莲与任梦、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劳务合同纠纷 (2020)皖1502民初3389号 驳回原告赵玉莲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400元,予以全部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8-04
赵琦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1)京02民终144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赵琦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1-07-08
朱资政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1)京02民终16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朱资政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1-07-08
赵琦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0)京0101民初12492号 一、解除赵琦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经纪协议书》及《经纪协议书补充协议》; 二、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赵琦向支付活动收入15720元; 三、赵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700000元; 四、驳回赵琦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1元和反诉案件受理费14162元,由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0023元(已交纳),由赵琦负担44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7-08
朱资帅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1)京02民终146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朱资帅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1-07-08
万鑫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1)京02民终16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万鑫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1-07-08
朱资帅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0)京0101民初12493号 一、解除朱资帅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经纪协议书》及《经纪协议书补充协议》; 二、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朱资帅支付活动收入18720元; 三、朱资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700000元; 四、驳回朱资帅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3元和反诉案件受理费14162元,由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0105元(已交纳),由朱资帅负担44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7-08
万鑫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0)京0101民初12491号 一、解除万鑫与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经纪协议书》及《经纪协议书补充协议》; 二、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万鑫支付活动收入15720元; 三、万鑫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700000元; 四、驳回万鑫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1元和反诉案件受理费14162元,由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0023元(已交纳),由万鑫负担44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7-08
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蔡龙海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京0101民初2878号 驳回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06-23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1-10-19 (2020)京民终788号 合同纠纷 被上诉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611002073 2016-12-22 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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