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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 杨晓颖
  •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5-12-18
  • 办公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E5栋E5-14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

技术专家

1

无角色

10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

客户

1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杨晓颖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锋之味、锋之味食品、广西锋之味
  •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Guangxi Fengzhiwei Food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50100MA5KAFU6XE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5KAFU6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50112000140790
  • 登记机关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核准日期 2021-07-22
  • 营业期限 2015-12-18~2035-12-17
  • 注册地址 南宁市长凯路23号5栋第四层西侧厂房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外卖、餐饮/小吃/甜点->特色餐饮连锁->餐饮连锁
  • 公司简介 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集基地(种植/养殖)、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本土企业。2016年,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取得了【柠檬鸭】全品类的QS(SC)生产许可资质,先后推出了【甘十八】品牌袋装、礼盒套装,【檬檬鸭】品牌风味零食系列。产品上市三年来,依托极具本土特色的口感、极具创意的个性包装、全方位的媒体渠道推广,以及地道亲民的零售价格,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公司先后成功登陆南宁股权交易中心、入选2016年度南宁市“创新创业大赛”优胜获奖项目、上榜CCTV中央电视台《农广天地》专题推介栏目,并陆续吸引了包括《南宁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宁晚报》、《网易•广西》、《南宁食客》等多方媒体的关注报道及实地采访,公司同时作为自治区政协下设机构“广西经济发展促进会”、“自治区商务厅商贸促进会”、“广西食品工业协会”的成员理事单位。公司产品如今已经在包括区内各机场航站楼、高铁站、高速公路星级服务区、中石化各大油站等城市对外窗口在内的渠道设立展销专柜,市内各24小时便利店、社区店、大型商超、核心商圈加盟店等销售渠道均已全面铺开,发展态势稳步上升。        2017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工厂及办公新址落成乔迁,随着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及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张,公司现面向社会广纳英贤,期待更多的精英人士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一起携手共创更辉煌的未来!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黄芳 - - 12.00%
陈凌云 - - 13.00%
蓝永海 - - 7.00%
杨晓颖 自然人股东 - 95.00%
杨开超 自然人股东 - 5.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07-22
经营范围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与销售以上项目凭许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06-18
其他事项备案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管理登记证,刻章许可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区局--公章刻制备案,区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区局--营业执照,区局--税务登记证,区局--机构代码证,区局--社会保险登记证,区局--统计证 2021-06-18
主要人员变更 杨晓颖、杨晓颖、陈凌云 杨晓颖、杨晓颖、杨开超 2020-07-13
股东信息变更 杨晓颖:95%;广西南宁论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 杨晓颖:95%;杨开超:5%; 2020-07-13
投资人变更 杨晓颖:95%;广西南宁论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 杨晓颖:95%;杨开超:5%; 2020-07-13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杨晓颖、杨晓颖、陈凌云 杨晓颖、杨晓颖、杨开超 2020-07-13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0-07-13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20-05-28
股东信息变更 杨晓颖:100%; 杨晓颖:95%;广西南宁论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 2020-05-28
投资人变更 杨晓颖:100%; 杨晓颖:95%;广西南宁论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 2020-05-28
注册资本变更 500.00 200.00 2020-03-20
经营范围变更 食品的生产与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食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2019-12-20
投资人变更 杨晓颖:68%;陈凌云:13%;黄芳:12%;蓝永海:7%; 杨晓颖:100%; 2018-12-27
股东信息变更 杨晓颖:68%;陈凌云:13%;黄芳:12%;蓝永海:7%; 杨晓颖:100%; 2018-12-27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018-12-27
其他事项备案 001,002,003,004,005,006,017, 2018-02-08
股东信息变更 杨晓颖:36%;陈凌云:32%;蓝永海:32%; 杨晓颖:68%;蓝永海:7%;陈凌云:13%;黄芳:12%; 2018-02-08
投资人变更 杨晓颖:36%;陈凌云:32%;蓝永海:32%; 杨晓颖:68%;蓝永海:7%;陈凌云:13%;黄芳:12%; 2018-02-08
地址变更 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E5栋E5-14号 南宁市长凯路23号5栋第四层西侧厂房 2017-07-04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杨开超 监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0、2021 - - 9498643*****.com 0771-****070 - 74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2019 - - 33908436*****.com 0771-****070 - 74

联系人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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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2020年广西伴手礼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公示名单 中标公告 柠檬鸭 豆 火麻 油茶 海产零食 立体书 海鸭蛋黄酱 防疫香囊 桂妆 贝雕相框挂摆件 纯银花山胸针 陶罐 玩具设计 贝乐音箱 柳之桥 绣球 神定笔 丝巾礼盒 小方巾 龟苓膏碗装礼盒 干米 五色糯米 手信 伴手礼创意设计 柴烧手绘茶具 食材礼盒套餐 海盐芝士软心糕 手包 广西-崇左 - 2020-10-27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1 1 - 2020-10-27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天使轮 论道资本 2020-05-28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与黄克熙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0)桂0105民初410号 一、原告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向被告黄克熙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期间工资5753元; 二、原告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无须向被告黄克熙支付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000元; 三、原告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无须向被告黄克熙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500元; 四、驳回原告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之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广西锋之味食品有限公司负担4元,由被告黄克熙负担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告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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