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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刘秀杰
  •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时间: 2005-03-31
  •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路北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5

销售专家

36

技术专家

35

无角色

18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2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26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26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刘秀杰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九派制药、九派、河北九派
  •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2000.00万元
  • 英文名 HE BEI JIU Pai Pharmaceutical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30000772779827F
  • 纳税人识别号 91130000772779827F
  • 组织机构代码 772779827
  • 曾用名 河北九派制药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30000000012739
  • 登记机关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5-11-16
  • 营业期限 2005-03-31~2025-03-30
  •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路北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专业行业 保健/药品/医疗->生物医药->原料药、保健/药品/医疗->医药药品药剂->药品、保健/药品/医疗->生物医药->医药中间体
  • 公司简介 九派制药公司的主营产品为麻醉剂和新型头孢类抗生素,其中头孢西丁、头孢吡肟占国内市场80%以上,并且是国内头孢吡肟盐酸盐、头孢西丁酸最大的供货商,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黄瑞明 自然人股东 - 0.19%
魏增军 自然人股东 - 0.06%
高钧 自然人股东 - 0.05%
高紫谦 自然人股东 - 0.29%
陈希康 自然人股东 - 0.05%
钟建西 自然人股东 - 0.67%
邢艳召 自然人股东 - 0.06%
赵翠然 自然人股东 - 0.05%
赵红 自然人股东 - 0.06%
苏州华亿创业投资中心 - - 2.30%
苏利勇 自然人股东 - 0.13%
程广业 自然人股东 - 0.01%
祁振海 自然人股东 - 0.48%
石家庄石以投资中心 - - 4.60%
王振彬 自然人股东 - 0.19%
王勇 自然人股东 - 4.61%
王亚辉 自然人股东 - 0.06%
杜志恒 自然人股东 - 0.35%
李颖 自然人股东 - 0.03%
李谦 自然人股东 - 0.04%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无菌原料药(头孢西丁钠、盐酸头孢吡肟、头孢美唑钠、头孢替唑钠、头孢他啶、头孢唑肟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孟多酯钠、头孢米诺钠、头孢呋辛钠、盐酸头孢替安、氟氧头孢钠、拉氧头孢钠、头孢尼西钠)、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经营的除外);化工原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和前置许可的除外)、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 无菌原料药(头孢西丁钠、盐酸头孢吡肟、头孢美唑钠、头孢替唑钠、头孢他啶、头孢唑肟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孟多酯钠、头孢米诺钠、头孢呋辛钠、盐酸头孢替安、氟氧头孢钠、拉氧头孢钠、头孢尼西钠)、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具体产品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为准);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经营的除外);化工原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和前置许可的除外)、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11-16
地址变更 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峡路 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路北 2015-11-16
住所变更 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峡路 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路北 2015-11-16
经营范围变更 无菌原料药(头孢西丁钠、盐酸头孢吡肟、头孢美唑钠、头孢替唑钠、头孢他啶、头孢唑肟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孟多酯钠、头孢米诺钠、头孢呋辛钠、盐酸头孢替安、氟氧头孢钠、拉氧头孢钠、头孢尼西钠)、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经营的除外);化工原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和前置许可的除外)、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 无菌原料药(头孢西丁钠、盐酸头孢吡肟、头孢美唑钠、头孢替唑钠、头孢他啶、头孢唑肟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孟多酯钠、头孢米诺钠、头孢呋辛钠、盐酸头孢替安、氟氧头孢钠、拉氧头孢钠、头孢尼西钠)、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具体产品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为准);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经营的除外);化工原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和前置许可的除外)、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11-16
章程修正案备案 ; 2015-01-17取消第五章第二节、修改第一百零五条 ; 2015-11-03修改第一章第四条 2015-11-16
联络人员变更 - 杨云青*** 2015-11-16
联络员备案 - 杨云青 *** 2015-11-16
主要人员变更 张辑 祁振海 2015-02-13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张辑 祁振海 2015-02-13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彭震 刘秀杰 张振军 蔺春林 李万军 张辑 王磊 成蓉 杜志恒 刘秀杰 祁振海 王磊 张晓光 高紫谦 2015-02-13
章程变更 - ;2015-01-17取消第五章第二节、修改第一百零五条 2015-02-13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2015-01-17取消第五章第二节、修改第一百零五条 2015-02-13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刘秀杰 王磊 彭震 张辑 蔺春林 杜志恒 李万军 成蓉 张振军 杜志恒 李万军 张辑 彭震 成蓉 王磊 蔺春林 张振军 刘秀杰 2015-02-12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原料药(丹参酮ⅡA磺酸钠、甘氨酰-L-谷氨酰胺、甘氨酰-L-酪氨酸、丙泊酚、维库溴铵、盐酸乌拉地尔、酮苯丙氨酸钙、酮亮氨酸钙、消旋酮异亮氨酸钙、酮缬氨酸钙、消旋羟蛋氨酸钙、氟比洛芬酯、盐酸奥普力农、盐酸法舒地尔、罗库溴铵、奥拉西坦、七氟烷);液体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无菌原料药(头孢西丁钠、盐酸头孢吡肟、头孢美唑钠、头孢替唑钠、头孢他啶、头孢唑肟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孟多酯钠、头孢米诺钠、头孢呋辛钠、盐酸头孢替安、氟氧头孢钠、拉氧头孢钠、头孢尼西钠)、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经营的除外);化工原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和前置许可的除外)、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 无菌原料药(头孢西丁钠、盐酸头孢吡肟、头孢美唑钠、头孢替唑钠、头孢他啶、头孢唑肟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孟多酯钠、头孢米诺钠、头孢呋辛钠、盐酸头孢替安、氟氧头孢钠、拉氧头孢钠、头孢尼西钠)、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经营的除外);化工原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和前置许可的除外)、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 2013-06-19
名称变更(字号名称、集团名称等) 河北九派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11-24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鹿泉海关 1301961341 2005-12-16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031186045999 - - - 0311-8****999 - 72
0571-88228209 - - - 0571-8****209 - 71
03573502003 - - - 0357-****003 - 71

联系人共 9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高紫谦 董事 -
祁振海 董事,总经理 -
张晓光 董事 -
王磊 董事 -
刘秀杰 董事长 刘秀杰,九派制药董事长。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关于公布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企业名称变更等信息的通知(2013.10.26至2013.11.01) 招标公告 - 广西 - 2013-11-04
2013年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公布2010年度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企业名称变更等信息的通知(2013.10.26至2013.11.01) 招标公告 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 广西 - 2013-11-01

新闻舆情

  • 一天开22场会的医药公司想要上市了,三年半花了4亿推广费

    近日,医药领域掀起的反腐风暴正令行业震荡。 前不久,上交所更是发布了《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文件内容直指医疗企业的市场推广费审核工作。具体而言,上交所围绕“医疗IPO企业开展销售推广活动”向中介机构提出四大关注要点,一是各类推广活动开展的合法合规性;二是各类推广活动所涉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各类推广活动相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四是经销商、推广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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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品制药腾挪股权筹谋上市,保荐机构潜伏股东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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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研究院|一品制药IPO:平均每天开会22场,三年半花了4亿推广费

    凤凰网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出品核心提示:1,一品制药曾频繁更迭股权,其中涉及六起对赌协议,过程中,部分股转价格合理性曾引发监管部门质疑。从业绩看,公司营收来源主要是盐酸乌拉地尔注射液和吸入用七氟烷,两只药剂撑起一品制药近七成营收。2,三年半下来,一品制药的市场推广费总计花费4.17亿元,而同期内的公司净利润仅为1.66亿元,约为市场推广费的1/3。3,在一

    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泰德制药九派制药 2023-03-07 09: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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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居财经 兰兰 1月28日,河北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制药”)更新招股书(申报稿),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乐居财经查阅,一品制药的前身为一品有限,后者最初是由九派制药及九派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间为2013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  据悉,九派制药主要从事头孢类及麻醉剂、复方α-酮酸原料药生产、

    九派制药一品制药泰德制药 2023-02-15 12:11:00
  • 一品制药IPO,养肥了谁?

    “以一流的人品,做一流的药品。”一品制药立在楼顶的简短标语,在冬日初升太阳的照耀下,散发着暖黄色的光辉。 尽管气温回升、阳光照射,公司大门前仍堆积一滩难以融化的冰雪。这仿佛一品制药面对资本市场的考验,欠了一分火候。 70后的梁竞辉从白手起家创业到带领一品制药扣响A股市场大门寻求敲钟上市的梦想,用了9年的时间。 彼时,20岁的梁竞辉来到珠海一家制药公司当上了原

    泰德制药一品制药九派制药 2023-02-03 14:59:00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C轮 英飞尼迪集团 2016-03-01
未披露 B轮 东方汇富 2015-12-01
未披露 A轮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4-01-01
5000.00 B轮 常以创投、石以创投、华亿基金 2010-10-01
非公开数据 A轮 深圳东方汇富 2008-05-01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0)冀民终70号 本案按上诉人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20-12-18
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赵晓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019)冀01民特46号 驳回申请人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申请人 2020-12-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冀01执606号 冻结被执行人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九派集团有限公司、刘秀杰、夏云名下的银行存款6000万元或查封其名下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被执行人 2020-04-2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冀01执606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重新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4-24
陈增军、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9)冀民申5167号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19-12-28
河北华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9)冀0109执898号 终结本院(2019)冀0109执89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其他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据以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到本院或者有管辖权的其他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 2019-12-22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冀0109民初8号 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26.1万元,并以此数额为基数自2019年1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付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149元,由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2-20
陈增军、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2019)冀0109执52号 冻结孙红梅名下银行存款9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被执行人 2019-12-1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与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九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8)冀01民初1872号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与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展期协议》予以解除;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贷款本金69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月20日起算、年利率为7.5%至全部欠款结清之日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 二、被告九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九派医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和歌山建设有限公司、衡水九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秀杰、夏云对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被告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贷款本金69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月20日起算,按照年利率为6.88%至全部欠款结清之日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对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编号为藁国用(2013)第038号土地使用权和编号为藁房权证良村字第××号五套房产变卖、拍卖的价值享有优先受让权; 如果未按照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345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九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九派医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和歌山建设有限公司、衡水九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秀杰、夏云、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2-1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冀0109民初3904号 一、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20000元; 二、驳回原告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6元,减半收取计1453元,由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2-16
张春阳、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2019)冀0109执150号 终结本院(2019)冀0109执150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其他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据以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到本院或者有管辖权的其他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 2019-12-16
陈增军、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2019)冀0109执1009号 终结本院(2019)冀0109执100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其他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据以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到本院或者有管辖权的其他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12-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与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九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8)冀01民初1871号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贷款本金4990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30日起算、年利率为7.125%至全部欠款结清之日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 二、被告九派集团有限公司、刘秀杰、夏云对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对九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编号为长安国用(2011)第00046号土地使用权和编号为石房权证长字第××号房产变卖、拍卖的价值享有优先受让权; 如果未按照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862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九派集团有限公司、刘秀杰、夏云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2-16
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陈增军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2019)冀01民终2126号 维持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2018)冀0109民初4303号民事判决; 上诉人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协助上诉人陈增军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上诉人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陈增军各负担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2-16
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九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九派医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18)冀01民初1112号 本案按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被告 2019-12-13
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张某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冀01民终212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12-09
衡水市恒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财产保全 (2019)冀1102执保383号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38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19-12-06
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冀01民终11418号 本案按上诉人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19元,减半收取59元,由上诉人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19-12-0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与河北九派医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九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冀0104民初1321号 一、被告河北九派医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贷款本金1991万元、利息356720.82元及罚息、利息复利(截至2018年9月17日的罚息为584856.25元、利息复利为12776.05元,自2018年9月18日起自实际偿还之日止的罚息、利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收); 二、被告九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刘秀杰、夏云对被告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河北九派医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追偿; 三、如被告未履行上述义务,则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有权以被告九派集团有限公司抵押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前述财产所得价款按照顺位优先受偿; 四、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615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51152元,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路支行负担50元,被告河北九派医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九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石焦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刘秀杰、夏云共同负担1511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上诉费(上诉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19-12-05
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静静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019)冀01民特2号 驳回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撤销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3日做出的石劳人裁终字(2018)第711号裁决书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申请人 2019-11-29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19-11-26 (2019)冀民再163号 劳动争议 被上诉人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环保部_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110203000382 - -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713000015 2017-07-21 2020-07-21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20163430 2016-11-23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20163424 2016-11-23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20163429 2016-11-23 -
药品生产企业 冀20150146 2016-01-01 2020-12-31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20103609 2015-06-02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300503 2013-08-07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200691 2012-10-30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100770 2011-12-06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100311 2011-05-26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100279 2011-05-05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000509 2010-06-07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000508 2010-06-07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000238 2010-04-12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000242 2010-04-12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000241 2010-04-12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000243 2010-04-12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1000183 2010-03-22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冀备200901182 200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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