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法人: 张帆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9-01-08
- 办公地址: 上海市联航路1650号杨国福集团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技术专家
3
无角色
5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2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张帆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众福餐饮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Xinxu (Shangha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112MA1GCALJ5Q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1GCALJ5
- 曾用名 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112001928631
- 登记机关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11-25
- 营业期限 2019-01-08~
-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65号1504-3室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综合管理服务->其他综合管理服务
- 专业行业 餐饮/小吃/甜点、服务/休闲/出行
- 公司简介 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诚聘
- 经营范围 -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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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变更 | 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688弄24号地下1、1-3层01室地下1层,24号地下1、1-3层02室地下1层和1层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753号E栋426室 | 2024-09-10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 2023-06-07章程修正案 | 2023-07-05 |
住所变更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650号3层301室 | 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688弄24号地下1、1-3层01室地下1层,24号地下1、1-3层02室地下1层和1层 | 2023-07-05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从事智能科技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厨房设备、家居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3-07-05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信息技术服务;从事智能科技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厨房设备、家居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 2023-07-05 |
章程备案 | - | 2021-07-06章程备案 | 2021-07-07 |
章程变更 | - | 2021-07-06章程备案 | 2021-07-07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厨房设备、家居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智能科技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从事智能科技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厨房设备、家居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1-07-07 |
名称变更变更 | 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21-07-07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无 | 2021-05-17章程修正案 | 2021-05-18 |
经营范围变更 | 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厨房设备、家居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厨房设备、家居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智能科技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1-05-18 |
经营范围变更 | 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厨房设备、家居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保洁服务,厨房设备、家居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智能科技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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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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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曼 | - | - | - | - | - | 70 |
葛婷婷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2020、2021 | - | - | niki-fa*****tmail.com | 021-8****882 | - | 73 |
联系人共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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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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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 | 执行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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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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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鹤岗市工农区杨福麻辣烫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黑04民初1号 | 准许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2-11-05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白山市江源区孙家堡子上古捞面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吉06知民初3号 | 准许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800元,退还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750元 | 原告 | 2022-09-23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海城市感王镇绍财快餐店商标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商标权权属纠纷 | (2022)辽0311民初2669号 | 准许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回对海城市感王镇绍财快餐店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原告已预交,因原告减少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少为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 原告 | 2022-09-22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叶志豪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粤0604民初672号 | 准许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预交的受理费800元,本院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退还775元,剩余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计),由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2-09-03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老五麻辣烫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辽02民终6694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2022-08-30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王斌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吉02民初28号 | 准许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实际交纳10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2-08-18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舒兰市海生杨围福麻辣烫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吉02民初12号 | 准许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2-08-18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多美味(连云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苏07民初230号 | 准许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预交440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2-08-09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霍金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2)辽0203民初5703号 | 本案按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2-07-29 |
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1)沪0104民初3771号 | 一、被告杨明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800元; 二、被告杨明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理费用2100元; 三、驳回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2.5元,由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17.5元,由被告杨明辉负担6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 2022-07-26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孙鹏扬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1)吉02民初818号 | 准许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 原告 | 2022-07-01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杨围福麻辣烫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辽0203民初1914号 | 一、被告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杨围福麻辣烫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6670354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杨围福麻辣烫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名称不得含有与第6670354号注册商标“杨国福”相同或近似字样; 三、被告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杨围福麻辣烫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 四、驳回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被告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杨围福麻辣烫店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原告 | 2022-07-01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吉林市领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1)吉02民初719号 | 准许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50元,退还1025元 | 原告 | 2022-07-01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靖江市串串香麻辣烫店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2)苏1291民初376号 | 一、被告靖江市串串香麻辣烫店、靖江市麻婆婆小吃店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害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6670354号“杨国福”及第615259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靖江市串串香麻辣烫店、靖江市麻婆婆小吃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 三、驳回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20元,被告靖江市串串香麻辣烫店、靖江市麻婆婆小吃店共同负担105元(两被告应负担部分原告已预交,其应于上述判决主文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内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2-06-30 |
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丰镇市杨国国麻辣烫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1)内09民初41号 | 一、被告丰镇市杨国国麻辣烫店立即停止对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6670354号“ ”注册商标权的侵害行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立即拆除并停止使用“杨国富麻辣烫”店招门头,清除并停止使用带有“杨国福”标识的餐具; 二、被告丰镇市杨国国麻辣烫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7- 五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万元(含合理维权开支); 三、驳回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25元,由被告丰镇市杨国国麻辣烫店负担5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 2022-06-15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罗粉珊等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2)粤0309执2690号之一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9民初207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06-07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渝都嘉豪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1)京0106民初35864号 | 准许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原告 | 2022-05-27 |
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鹤岗市向阳区名福麻辣烫小吃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1)黑04民初48号 | 准许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0.00元,减半收取650.00元,由原告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 2022-05-10 |
伊金霍洛旗扬国福麻辣烫店、上海众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1)内知民终79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00元,由伊金霍洛旗扬国福麻辣烫店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2022-05-09 |
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珲春市杨围福麻辣烫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1)吉24民初539号 | 准许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鑫绪(上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800元,775元予以退还] | 原告 |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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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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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 (2021)粤03民初3528号 |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09 | (2021)粤09民初875号 |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09 | (2021)粤09民初874号 |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4 | (2021)吉01民初5694号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21)粤51民初212号 |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 |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19 | (2021)粤51民初163号 |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 |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13 | (2021)黑01民初339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06 | (2021)苏09民初92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6 | (2021)苏03民初6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 | - |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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