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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肖晓宇
  •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2-10-12
  •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9号37栋18层1801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6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14

中标金额

9,950,516

客户

5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5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肖晓宇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四川融通、融通创业、四川融通创业、融通、融通创业环保
  •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51000005414005XW
  • 纳税人识别号 9151000005414005XW
  • 组织机构代码 05414005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510000000294513
  • 登记机关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10-24
  • 营业期限 2012-10-12~
  •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9号37栋18层1801号
  • 国标行业 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其他未列明建筑业->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 专业行业 农资/化工/环保->环保工程处理->水处理、家电/厨电/卫电->大家电白家电->空调、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家电/厨电/卫电->大家电白家电->中央空调、建材/门窗/水电->门禁安防消防->消防、服务/休闲/出行
  • 公司简介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是一家针对实验室、空气净化、污水处理、办公区域等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智能化装饰装修——安装——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系统化工程公司。主要为 四川兴利来家具设计制造有限公司 及 四川兴利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配套的工程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实验室整体装修;空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办公区域整体装修;中央空调工程。公司致力于推进和完善实验室整体规划设计及施工领域的行业、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致力于实现空气净化、污水处理领域的标杆企业。公司将以:行业规范为旗帜;环保为理念;打造人、机、环境间的和谐环保系统为目标。)我们本着“以诚信取信于客户,以品质取悦于客户”的宗旨,沿着“绿色环保,彰显关怀”的方向,一直致力于现代环境的研究,在此基础上诞生的“兴利来”品牌,更是以其独特的设计风格,先进的生产工艺,优质的原辅材料,自然的人性渗透以及过硬的环保指数,彰显出卓越的品质和强劲的市场趋势!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肖其 自然人股东 - 100.00%
冯术伟 - - 0.00%
余红霞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主要人员变更 肖晓宇 余万艮 2022-10-24
负责人变更 余万艮 肖晓宇 2022-10-24
联络人员变更 肖建华***备案手机:*** 余万艮***备案手机:***(网上办理) 2019-09-06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肖晓宇,监事; 2019-08-02
主要人员变更 - 肖晓宇,监事; 2019-08-02
投资人变更 肖其;余红霞; 肖其; 2019-07-22
主要人员变更 肖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余红霞,监事; 余红霞,监事;余万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07-22
企业类型变更 1130 1151 2019-07-22
股东信息变更 肖其;余红霞; 肖其; 2019-07-22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肖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余红霞,监事; 余红霞,监事;余万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07-22
投资人(股权)变更 肖其;余红霞; 肖其; 2019-07-22
负责人变更 肖其 余万艮 2019-07-22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1130 1151 2019-07-22
联络员备案 肖建华 *** 备案手机:*** 余红霞 *** 备案手机:*** (网上办理) 2019-06-19
股东信息变更 冯术伟;肖其;余红霞; 肖其;余红霞; 2019-06-10
投资人(股权)变更 冯术伟;肖其;余红霞; 肖其;余红霞; 2019-06-10
投资人变更 冯术伟;肖其;余红霞; 肖其;余红霞; 2019-06-10
投资人(股权)变更 冯术伟;肖其;余红霞; 肖其;余红霞; 2019-04-16
投资人变更 冯术伟;肖其;余红霞; 肖其;余红霞; 2019-04-16
股东信息变更 冯术伟;肖其;余红霞; 肖其;余红霞; 2019-04-16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余** 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 - xinglilai1*****3.com、9935531*****.com 028-8****608 - 83
肖** - - - 028-8****608 - 72
肖晓宇 监事,经理,执行董事 - - - - 79

联系人共 1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余万艮 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邛崃城市核酸检测第二基地建设项目比选中选公告 中标公告 核酸检测第二基地建设项目 四川-成都 75.17 2022-05-20
甘孜州畜牧科研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暖通工程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暖通工程 四川-甘孜 30.00 2021-12-17
P2实验室改建项目货物采购合同 中标公告 P2实验室改建项目 四川-绵阳 35.00 2021-11-10
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2实验室改建项目货物采购”(第二次)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实验室改建项目 四川-绵阳 35.00 2021-10-22
盐源县金穗粮油收储有限公司盐源县“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气相色谱仪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四川-凉山 337.53 2020-08-11
四川四建十二工程公司国际商贸城公交枢纽站项目弱电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中标公告 弱电工程 四川 - 2019-06-10
四川安装苍溪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老苍中校停车场标段施工工程塑胶跑道采购 中标公告 塑胶跑道 四川-广元 - 2018-11-13
华西十二公司二分公司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门禁系统采购 中标公告 门禁系统 四川-眉山 - 2018-08-29
四川省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器械供应室设备及配套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器械供应室设备及配套安装 四川-自贡 229.36 2018-02-09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中标公告 工作室 四川-泸州 65.00 2017-12-07
盐源县中医院手术室建设设备采购合同 中标公告 手术室建设设备 四川-凉山 35.00 2016-01-22
盐源县中医院手术室建设设备采购合同 中标公告 手术室建设工程项目 手术室建设设备 四川-凉山 59.00 2016-01-22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中医院手术室建设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手术室建设设备 四川-凉山 35.00 2015-12-01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中医院手术室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手术室建设工程项目 四川-凉山 59.00 2015-12-01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邛崃市卫生健康局 1 1 75.17 2022-05-20
2 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所 1 1 30.00 2021-12-17
3 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2 70.00 2021-11-10
4 盐源县金穗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1 1 337.53 2020-08-11
5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 1 65.00 2017-12-07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杨圣坤与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渝0101民初15889号 准许原告杨圣坤撤诉。 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5元,由原告杨圣坤负担 被告 2022-01-05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盛大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2020)川0502财保602号 冻结被申请人(户名:四川盛大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抚琴支行,账号:28×××26)的银行存款1224457.27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扣押等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0-10-28
韦小云与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18)川0106民初11178号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韦小云支付工程款10万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10-14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盛大洪涛装修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0)川0502民初3184号 本案按原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919元,由原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原告 2020-09-17
陈福云、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务合同纠纷 (2020)川0105民初3050号 一、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陈福云支付施工费76099元及利息(以7609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7年10月7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和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陈福云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62元,减半收取1481元,由陈福云负担481元,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6-18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余菲菲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川0105民初9972号 一、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余菲菲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0日的工资27126.73元; 二、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余菲菲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0000元; 三、驳回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5-28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合同纠纷 (2020)川0106执421号 - 被执行人 2020-05-12
李木斌、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川0105民初14312号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木斌支付工资32775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2-23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张明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渝02民再25号 一、撤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1民初10127号民事判决; 二、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张明树支付工程款27000元; 三、驳回张明树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118元,由张明树负担负担1271元,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47元;再审案件受理费2118元,由张明树负担1271元,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4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再审申请人 2019-11-26
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劳动争议 (2019)川0114执恢95号 - - 2019-10-29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文县东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文县平安医院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承揽合同纠纷 (2019)川0191民初7737号 本案移送甘肃省文县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原告 2019-09-20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慈念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2019)川1381民初1165号 一、解除原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反诉被告)与被告四川慈念医院有限公司(反诉原告)于2018年4月7日签订的《设计合同》; 二、被告四川慈念医院有限公司(反诉原告)向原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反诉被告)支付设计费72000元;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本诉受理费1410元,由原告负担,反诉受理费5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8-15
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张明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渝02民申58号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再审申请人 2019-08-12
泸州龙马潭圣康医院与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18)川0504民初3786号 一、被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泸州龙马潭圣康医院违约金150000元。 二、被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泸州龙马潭圣康医院开具纳税金额为458028元的增值税发票。 案件受理费3620元,减半收取1810元,由被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7-19
张明树与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杨圣坤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渝0101民初10127号 被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张明树工程款92715.0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18元,由被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并收到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未在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时,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被告 2019-03-01
重庆某公司与四川某甲公司四川某乙公司审结申请解除保全(9861)民事裁定书 - (2018)渝0101财保103号 准予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18-12-10
赵学全、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2018)川0114执2627号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2018)川0114执2627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人 2018-09-20
江油市福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川0781执674号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执行费35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李春、曾鸣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18-05-23
江油市福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6)川0781民初1433号 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反诉案件受理费10150元、减半收取507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案鉴定费3000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此款由被告(反诉原告)四川融通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江油市福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反诉原告 2017-12-14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19-10-09 (2019)渝02民再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设计资质 A251017246 2017-03-27 2020-03-27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51550163 2017-03-27 2021-06-06
建筑业企业资质 D351557438 2017-01-06 2021-06-17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 川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1326号 2016-06-06 -
建筑市场_企业资质资格 C251017246 2013-04-16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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