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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曹文新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3-07-11
  •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南马机械工业园区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2

技术专家

1

无角色

6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4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4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曹文新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东阳中信、中信五金工具、中信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00.00万元
  • 英文名 Dongyang Zhongxin Hardware Tool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0783751935392J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5193539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0783000035104
  • 登记机关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7-02-09
  • 营业期限 2003-07-11~2023-07-10
  •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南马机械工业园区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搪瓷制品制造->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厨具锅具刀具->不粘锅
  • 公司简介 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蛋糕模,蛋糕烤盘,披萨盘,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程林彩 - - 50.00%
曹益杰 自然人股东 - 50.00%
曹文有 - - 50.00%
曹文新 自然人股东 - 50.00%
应伟南 - - 5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一般经营项目: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制品(不含电镀)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17-02-09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一般经营项目: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制品(不含电镀)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17-02-09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注册号:********35104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5392J 2017-02-09
其他事项备案 注册号:330783000035104 组织机构代码证:7519353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51935392J 2017-02-09
地址变更 住所: 东阳市南马机械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南马镇 住所: 浙江省东阳市南马机械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南马镇 2015-03-30
投资人变更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曹益杰;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曹益杰; 出资额: ****; 百分比: **% 2012-05-16
实收资本变更 500 3000 2012-05-16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曹益杰;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曹益杰; 出资额: ****; 百分比: **% 2012-05-16
期限变更 500 3000 2012-05-16
经营范围变更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曹益杰;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曹益杰; 出资额: ****; 百分比: **% 2012-05-16
注册资本变更 500.00 3000.00 2012-05-16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姓名: 曹文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曹文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姓名: 曹文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曹文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曹益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2010-07-30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的项目经登记后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10-07-30
投资人变更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曹文有;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曹益杰;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 2010-07-30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250; 百分比: 50%姓名: 曹文有; 出资额: 250; 百分比: 50% 姓名: 曹文新; 出资额: 250; 百分比: 50%姓名: 曹益杰; 出资额: 250; 百分比: 50% 2010-07-30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的项目经登记后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10-07-30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 曹文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曹文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姓名: 曹文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曹文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曹益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2010-07-30
变更注册号 注册号: ********762 注册号: ********35104 2009-06-09
经营范围变更 经营范围: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制造销售(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的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行业代码: 3479 经营范围: 搪瓷制品、不沾制品、五金工具、铝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的项目经登记后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行业代码: 3479 2009-06-09
投资人变更 姓名: 程林彩; 性别: ;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应伟南; 性别: ;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曹文新; 性别: ;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曹文有; 性别: ;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 百分比: **% 2006-03-24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金华海关 3319960417 2009-06-12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 - 0579-8****819 - 72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0579-8****819 - 72
秦** - 1385****591 - 0579-****759 - 86

联系人共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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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曹文新 执行董事,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李琅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2)浙0783执2990号 终结本院(2022)浙0783执2990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2-09-07
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李琅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2022)浙0783民初1682号 一、被告李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5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9年11月26日起按月利率10.02‰计算至2020年11月12日止,此后利息按月利率14.1‰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李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息139832.5元。 三、被告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李福禄、贾夏宝、周爱镯、曹文新、吕丽雅、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第二判项中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四、原告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机器设备【详见“东工商抵登字(2017)第40号动产抵押登记书”】在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所得价款在45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驳回原告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73元(己减半),由被告李琅负担,被告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李福禄、贾夏宝、周爱镯、曹文新、吕丽雅、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被告 2022-06-15
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曹文新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2)浙0783执2344号 终结本院(2022)浙0783执2344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2-06-01
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周爱镯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2021)浙0783民初12246号 一、被告周爱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21年12月21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曹文新、李福禄、贾夏宝、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0元(己减半收取),由被告周爱镯负担,被告曹文新、李福禄、贾夏宝、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3-16
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曹文新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2021)浙0783民初12414号 一、被告曹文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东阳市汇峰文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45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21年12月22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贾夏宝、周爱镯、李福禄、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25元(己减半),保全费2770元,共计6795元,由被告曹文新负担,被告贾夏宝、周爱镯、李福禄、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3-16
东阳市万豪电器有限公司、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追偿权纠纷 (2021)浙0783执3505号 终结本院(2021)浙0783执35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2-01-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曹文新等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2020)浙0783执5599号 终结本院(2020)浙0783执5599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04-20
施新兴、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浙0784执3731号 终结本院(2020)浙0784执373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04-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其他民事通知书 担保物权纠纷 (2020)浙0783执3908号 - 被执行人 2020-12-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保证合同纠纷 (2020)浙0784执883号 终结本院(2020)浙0784执883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0-12-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保证合同纠纷 (2020)浙0784执885号 终结本院(2020)浙0784执885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0-12-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0)浙0784执1666号 终结本院(2020)浙0784执1666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0-12-23
施新兴与曹文新、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浙0784民初4488号 一、由被告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施新兴款项85477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20年7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施新兴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9-2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担保物权纠纷 (2020)浙0783民特1023号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东阳市双桐的抵押房产【房产证号:东房权证南马字第××号、22××06号、22××07号、22××08号、22××09号、22××10号;土地证号:东阳市国用(2014)第017-06267号】,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22089202.62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498920.45元(已算至2020年5月10日,此后利息、罚息、复利等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付至实际偿清之日止)、律师代理费78000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38685.16元,由被申请人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负担。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被申请人 2020-06-30
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李福禄、贾夏宝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0)浙0784执480号 终结本院(2020)浙0784执480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20-06-1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钱丽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浙07民终626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401元,由上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0-01-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浙0702民初5479号 一、被告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分别对债务人东阳市新宝马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本案所确认的债务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李福禄、贾夏宝对债务人东阳市新宝马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本案所确认的债务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曹文新、周爱镯对债务人东阳市新宝马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本案所确认的债务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81800元(原告已预交),由各被告共同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1-04
潘开付与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浙0783民初1773号 一、确认原告潘开付与被告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18年11月24日解除。 二、被告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潘开付工伤保险待遇150808.62元。 三、驳回原告潘开付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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