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

  • 法人: 吴杨
  • 注册资本: 5187.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0-07-07
  • 办公地址: 解放路六段15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6

技术专家

10

无角色

10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

客户

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24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24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吴杨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宏丰、宏丰印染、辽宁宏丰
  • 注册资本 5187.00万元
  • 实缴资本 5187.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300~5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210700719686883A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19686883
  • 曾用名 锦州宏丰印染厂有限公司 锦州市天隆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锦州市宏丰染厂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210700004033526
  • 登记机关 锦州市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0-06-02
  • 营业期限 2000-07-07~
  • 注册地址 凌河区解放路六段15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纺织业->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棉印染精加工
  • 专业行业 服装/鞋靴/箱包、企业服务->广告营销->会展服务、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会展服务、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咨询服务、服务/休闲/出行
  • 公司简介 企业介绍: 辽宁宏丰印染是工装面料、T/C、T/R、C、成品服装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辽宁宏丰印染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是以对所属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为主的集团公司。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所属公司的资产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项目投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咨询服务。注册资金人民币5277万元。 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1) 宏丰(大连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 (3) 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 锦州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大连岸名宏丰印染有限公司 (6) 锦州松山水务环境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3454.00万元 100.00%
赵霞 - - 0.00%
田晓坤 - - 0.00%
张岚 - - 0.00%
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 - - 0.00%
吴杨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吴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于国有监事; 1吴杨执行董事;2吴杨经理;3郭忠芳监事; 2021-12-13
主要人员变更 1吴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于国有监事; 1吴杨执行董事;2吴杨经理;3郭忠芳监事; 2021-12-13
期限变更 2020-07-06 - 2020-06-02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吴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张岚监事; 1吴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于国有监事; 2020-01-08
主要人员变更 1吴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张岚监事; 1吴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于国有监事; 2020-01-08
经营范围变更 各类纺织品印染生产加工(主要包括混纺、化纤、全棉、梭织、针织、经编、染色、印花、迷彩、涂层、复合整理面料及里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原材料、染化料、服装销售;服装加工。 各类纺织品印染生产加工(主要包括混纺、化纤、全棉、梭织、针织、经编、染色、印花、迷彩、涂层、复合整理面料及里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原材料、染化料、服装销售;服装加工;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2019-11-18
经营范围变更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原材料、染化料、服装销售;服装加工。 各类纺织品印染生产加工(主要包括混纺、化纤、全棉、梭织、针织、经编、染色、印花、迷彩、涂层、复合整理面料及里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原材料、染化料、服装销售;服装加工。 2014-01-21
注册资本变更 3000.00 - 2014-01-07
投资人变更 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退出]吴杨;[退出 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1-12-21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11-12-21
股东信息变更 1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3吴杨; 1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1-12-21
注册资本变更 2000.00 3000.00 2010-11-09
投资人变更 1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2吴杨; 1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3吴杨; 2010-11-09
股东信息变更 1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2吴杨; 1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3吴杨; 2010-11-09
实收出资变更 2000.0000 3000.0000(+50%) 2010-11-09
经营范围变更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原材料、染化料、服装销售。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原材料、染化料、服装销售;服装加工 2010-02-25
名称变更 锦州宏丰印染厂有限公司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 2009-10-09
投资人变更 1大连宏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吴杨; 1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2吴杨; 2007-12-28
股东信息变更 1大连宏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吴杨; 1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2吴杨; 2007-12-28
投资人变更 1吴杨; 1大连宏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吴杨; 2006-10-30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锦州海关 2107960019 2002-12-26 正常 2068-07-31 -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周健华 - - - - - 70
安同逸 - - - - - 70
0416-2837728 - - - 0416-****728 - 72

联系人共 36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2018—JHJC—3502-03)3502公司2019年作训服等材料邀请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作训服 - - 2018-12-0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宏丰、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 (2022)辽02民辖终247号 一、撤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2022)辽0293民初1607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原审被告 2022-08-03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2)苏1283执380号之三 终结本院(2021)苏1283民初543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被执行人 2022-06-17
烟台源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2)鲁0692执保50号 冻结被申请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 2022-06-06
烟台源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2)鲁0692财保60号 冻结被申请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 2022-06-06
锦州锅炉集团冠达锅炉容器制造安装有限公司、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承揽合同纠纷 (2022)辽0792民初109号 一、被告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锦州锅炉集团冠达锅炉容器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235030元,并自2018年3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支付的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锦州锅炉集团冠达锅炉容器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工程质保金12370元,并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支付的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39元,减半收取2869.5元,由被告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4-27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王*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2)辽07民终6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3-25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王世达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2)辽07民终593号 准许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已预交10元,由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负担5元;应予退还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22-03-15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梁秀英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2)辽07民终7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2-02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李学强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2)辽07民终7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1-25
王某某、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劳动争议 (2021)辽0792民初2124号 - 原告 2021-12-31
田某某、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辽0792民初1725号 被告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田某某医疗费5599.42元。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12-17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大连源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1)辽民申1859号 驳回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人 2021-12-16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上海呈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辽民终965号 一、撤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民初1840号民事判决; 二、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呈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本金2273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10月20日,欠付利息518654.14元、欠付复利6827.23元;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9日止,按照年利率6.525%利率标准计付利息、复利;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525%上浮50%标准计付罚息、复利); 三、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呈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款本金136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10月19日,欠付利息438770元、欠付罚息340170元、欠付复利13810.57元;自2019年10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525%上浮50%标准计付罚息、复利); 四、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呈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兑汇票垫款本金9417708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垫款本金9417708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付); 五、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杨、张岚对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杨、张岚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在各自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内向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追偿; 六、驳回上海呈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7783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82836元,由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大连宏丰控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辽宁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吴杨、原审被告张岚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77836元,由上诉人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审被告 2021-11-30
孟丽丽、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辽0703执1046号 对申请执行人孟丽丽的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11-18
赵爽、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辽0703执1049号 对申请执行人赵爽的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11-18
谢佳音、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辽0703执1045号 对申请人谢佳音的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11-18
刘平、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辽0703执1048号 对申请执行人刘平的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11-18
闫岩、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辽0703执1047号 对申请执行人闫岩的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11-18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与大连源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新辽鞍机械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2020)辽0203民初1551号 驳回原告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080元(原告已预交52023元,因程序上驳回部分诉请而退回原告19943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2680元,由原告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 原告 2021-11-04
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大连源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2021)辽02民终687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2080,由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1-10-30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2-03-17 (2022)辽07民终69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07 (2022)辽07民终593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1-17 (2022)辽07民终71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1-17 (2022)辽07民终70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