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
- 法人: 洪锐才
- 注册资本: 26718.36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成立时间: 1994-01-07
- 办公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银星工业区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6
无角色
1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洪锐才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永成、东莞永成、永成电器
- 注册资本 26718.36万元
- 实缴资本 26718.36万元
- 英文名 Dongguan Yongcheng Electric Appliance Products Factory Co., Ltd.
- 参保人数 8
- 人员规模 30~4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19006183437938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19006183437938
- 组织机构代码 618343793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1900400134525
-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8-09
- 营业期限 1994-01-07~
- 注册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银星工业区
- 国标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杯子水壶茶具->咖啡壶、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自行车、保健/药品/医疗->医疗/保健器械->医疗器械
- 公司简介 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销售吸尘机,咖啡壶。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属于吸尘机,咖啡壶企业。 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清溪镇银星工业区电话:(、7738870)。来电话的时候一定说在企业库(&&&)上看到的哟! 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会给你折扣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许舜芝 | - | - | 0.00% |
沈振权 | - | - | 0.00% |
沈振勤 | - | - | 0.00% |
沈广河 | - | - | 0.00% |
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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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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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许舜芝 | 洪锐才 | 2024-08-09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沈振勤(董事);舒伟平(总经理);沈振权(董事);许舜芝(董事长);冯翠芬(监事); | 冯翠芬(监事);沈振权(董事);洪锐才(董事长);舒伟平(总经理);沈振勤(董事); | 2024-08-09 |
主要人员变更 | 舒伟平(总经理);沈振权(董事);许舜芝(董事长);沈振勤(董事); | 沈振勤(董事);舒伟平(总经理);沈振权(董事);许舜芝(董事长);冯翠芬(监事); | 2023-11-2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舒伟平(总经理);沈振权(董事);许舜芝(董事长);沈振勤(董事); | 沈振勤(董事);舒伟平(总经理);沈振权(董事);许舜芝(董事长);冯翠芬(监事); | 2023-11-21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生产和销售智能机械、智能自动化、智能机器人、智能影像技术,视觉计算技术,全景三维相机及其部件,孵化家用智能机器及视觉监控项目,自行车租赁;自有厂房出租;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二类医疗器械(含穿刺器,人流吸引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3-11-21 |
章程备案 | - | 章程 | 2023-11-21 |
负责人变更 | 沈振权 | 许舜芝 | 2018-05-02 |
经营范围变更 | 生产和销售美容器、家庭用具、小型马达、数字电视机、小型家用电器;计算机类、通讯类电子产品;新能源太阳能设备。 | 生产和销售智能机械、智能自动化、智能机器人、智能影像技术,视觉计算技术,全景三维相机及其部件,孵化家用智能机器及视觉监控项目,自行车租赁;自有厂房出租;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二类医疗器械(含穿刺器,人流吸引管)。 | 2017-08-03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生产和销售美容器、家庭用具、小型马达、数字电视机、小型家用电器;计算机类、通讯类电子产品;新能源太阳能设备。 | 生产和销售智能机械、智能自动化、智能机器人、智能影像技术,视觉计算技术,全景三维相机及其部件,孵化家用智能机器及视觉监控项目,自行车租赁;自有厂房出租;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二类医疗器械(含穿刺器,人流吸引管)。 | 2017-08-03 |
章程变更 | - | 章程修正案 | 2014-08-15 |
经营范围变更 | 生产和销售美容器、家庭用具、小型马达、数字电视机、小型家用电器。 | 生产和销售美容器、家庭用具、小型马达、数字电视机、小型家用电器;计算机类、通讯类电子产品;新能源太阳能设备。 | 2012-11-27 |
股东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2-02-23 |
股东信息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2-02-23 |
投资人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2-02-23 |
股东变更 | 沈广河,董事长;[退出]沈振权,董事;许舜芝,董事 | 沈振勤,董事;[新增]沈振权,董事长,总经理;许舜芝,董事 | 2011-12-23 |
负责人变更 | 沈广河 | 沈振权 | 2011-12-23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沈广河,董事长;沈振权,董事;许舜芝,董事 | 沈振勤,董事;沈振权,董事长,总经理;许舜芝,董事 | 2011-12-23 |
股东信息变更 | 沈广河,董事长;沈振权,董事;许舜芝,董事 | 沈振勤,董事;沈振权,董事长,总经理;许舜芝,董事 | 2011-12-23 |
股东信息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0-09-14 |
经营范围变更 | 生产和销售美容器、家庭用具、小型马达、数字电视机,产品内外销比例按批文执行。(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须领证后才能经营) | 生产和销售美容器、家庭用具、小型马达、数字电视机、小型家用电器。 | 201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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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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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伟平 | 总经理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 | - | acc*****ngshing.com.cn | 0769-8****870 | - | 73 |
75582786130 | - | - | - | - | - | 70 |
联系人共 28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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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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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舜芝 | 董事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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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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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7)粤0304民初51180号 | 一、被告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支付加工款人民币223003.21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223003.21元为计算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3年9月21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被告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5376元(已由原告预交),反诉案件受理费6785元(已由原告预交),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收到上诉费缴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告 | 2020-01-08 |
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8)粤03民终16690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21元,由垦鑫达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0-01-03 |
东莞永成电器制品厂有限公司、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粤0304执29951号之一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 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16690号民事判决及本院(2017)粤0304民初51180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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