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周玲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时间: 1995-08-18
  • 办公地址: 无锡新区梅村群兴路51号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牧圣

联系人

公司高管

3

销售专家

15

人力资源专家

3

技术专家

4

无角色

15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

客户

1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89

专利数排名

75%

专利总数

89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周玲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无锡正大生物、正大生物、无锡正大、正大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4801.91万元
  • 英文名 Wuxi ZHENGDA BI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4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2002405006889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2002405006889
  • 组织机构代码 240500688
  • 曾用名 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 无锡市正大畜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213000056707
  • 登记机关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4-05-14
  • 营业期限 1995-08-18~
  •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区梅村群兴路51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饲料加工->其他饲料加工
  • 专业行业 农资/化工/环保->化肥农资农具->兽药、保健/药品/医疗->生物医药->兽药、保健/药品/医疗->医药药品药剂->药品、农资/化工/环保->化肥农资农具->饲料、农资/化工/环保->化肥农资农具->饲料添加剂
  • 公司简介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5年,位于风景秀丽的太湖之滨无锡新区,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是无锡重点科技型企业20强、江苏省民营企业50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江苏省饲料行业十大龙头企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大型企业之一。无锡正大公司是运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和先进的植物提取工艺,致力于绿色饲料添加剂、动物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科技企业。公司以诚信立业,以创新兴业,多年来无锡正大的研发技术始终走在行业前列,领先对内源性生理调节和天然植物提取的研究,对药物饲料添加剂方面开展了包膜缓释、肠溶剂型、微丸制粒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剂型研究工作。拥有国际一流的制药、制剂、发酵等先进设备,拥有国际一流的400多平方米的检测中心,拥有一流的专家、教授等高素质人才,是集知识、人才、技术高度密集的专业化公司,是国家一流的饲料添加剂、动物保健品产业基地。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制造工艺及强大的研发力量和创新能力,全面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着每一个生产环节,将***的技术融入到每一个产品之中,以解决畜牧业与饲料行业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公司目前拥有四大系列二百多个品种的产品,完善的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牧圣”产品已成为中国饲料添加剂***批走出国门出口到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及中东地区。志存高远,鹏程万里。公司立足中国,走向世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缔造国际品牌,创建世界名企。1、公司人才观:商学院:公司注重员工能力与素质培养,专门成立了无锡正大商学院,联合清华、北大、南京农大以及中国动保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证券公司、咨询公司合作成立,打造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行业中国一流人才队伍。人才观:爱才如命,广纳群贤,知人善用,用其所长人才发展观:2年培养成业务主管,4年培养成部门经理,6年培养成分公司经理,8年培养成为行业一流高管精英用人观:有德有才 破格重用,有德无才 培养使用,有才无德 限制录用,无德无才 坚决不用待人观:不是人去管人,而用制度去管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人才价值观:让优秀的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让优秀员工的后代成为公司的财富继承人2、公司的薪酬观: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用38年积累的资金、技术、人才、网络的基础,整合优质资源让企业上市,打造一个无锡正大员工大家庭富裕家园。薪金观:以效定薪,效高薪高;以量定薪,量高薪高;以能定薪,技高薪高。无锡正大,欢迎您的加入。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内资合伙企业 - 4.15%
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内资合伙企业 - 10.00%
无锡厚泽佳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内资合伙企业 - 5.85%
徐宝泉 自然人股东 - 5.04%
张静 自然人股东 - 5.04%
周骏 自然人股东 - 9.80%
周玲 自然人股东 - 38.89%
周敏 自然人股东 - 2.56%
周政 自然人股东 - 5.00%
叶飞 自然人股东 - 8.61%
叶峰先 自然人股东 - 5.04%
厉伟荣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4590.000000 5000.000000 2024-05-14
注册资本变更 4590.00 5000.00 2024-05-14
注册资本变更 4801.91 4590.00 2024-03-20
经营范围变更 饲料加;兽药(不含物制)的销售;普通货运;畜禽、水产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业机械、农副产品销售;动物药品兽用粉剂/预混剂、散剂(含中药提取)、颗粒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的加工、制造(限分支构经营);鲜蛋分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型绿色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动物药品(兽药)、化纤纱制品的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剂生产;兽药经营;食品产;食品销售;道路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中药提取物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械销售;鲜蛋批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兽药生产 2022-04-21
注册资本变更 9509.66 4801.91 2022-02-24
注册资本变更 10100.00 - 2019-06-20
经营范围变更 饲料加工;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畜禽、水产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农业机械、农副产品的销售;兽用散剂(药添加剂)的加工、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鲜蛋分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型绿色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动物药品(兽药)、化纤纱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饲料加工;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畜禽、水产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农业机械、农副产品的销售;动物药品兽用粉剂/预混剂、散剂(含中提取)颗粒(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的加工、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鲜蛋分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型绿色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动物药品(兽药)、化纤纱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10-31
经营范围变更 饲料加工;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畜禽、水产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农业机械、农副产品的销售;兽用散剂(药添加剂)的加工、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鲜蛋分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型绿色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动物药品(兽药)、化纤纱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饲料加工;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畜禽、水产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农业机械、农副产品的销售;动物药品兽用粉剂/预混剂、散剂(含中提取)颗粒(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的加工、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鲜蛋分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型绿色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动物药品(兽药)、化纤纱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10-31
注册资本变更 3000.00 10100.00 2017-06-06
投资总额变更 3000.000000 10100.000000 2017-06-06
投资人变更 周政,周玲,徐宝泉,叶峰先,周骏,张静,叶飞,周敏,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厚泽佳成一期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周政,周玲,徐宝泉,叶峰先,周骏,张静,叶飞,周敏,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厚泽佳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17-03-29
股东变更 周政周玲徐宝泉叶峰先周骏张静叶飞周敏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厚泽佳成一期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周政周玲徐宝泉叶峰先周骏张静叶飞周敏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厚泽佳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变更]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17-03-29
股东信息变更 周政,周玲,徐宝泉,叶峰先,周骏,张静,叶飞,周敏,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厚泽佳成一期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周政,周玲,徐宝泉,叶峰先,周骏,张静,叶飞,周敏,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厚泽佳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17-03-29
投资人变更 周政,周玲,徐宝泉,叶峰先,周骏,张静,叶飞,周敏,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厚泽佳成一期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周政,周玲,徐宝泉,叶峰先,周骏,张静,叶飞,周敏,贵阳博实火炬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厚泽佳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17-03-29
负责人变更 周政 周玲 2015-09-23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015-09-23
名称变更变更 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经营范围变更 饲料加工;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畜禽、水产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畜禽小、农副产品的销售;兽用散剂(药物、添加剂)的加工、制造(限动物保健厂用);研究开发新型绿色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动物药品(兽药);鲜蛋分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纤纱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饲料加工;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畜禽、水产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农业、农副产品的销售;兽用散剂(药物、添加剂)的加工、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鲜蛋分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型绿色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动物药品(兽药)、化纤纱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09-23
名称变更 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015-09-23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无锡海关 3202361123 2008-12-17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w** - 1860****776 - - - 84
张** - - zhengda*****6.com 0510-8****608 - 74
周光玉 - - - - - 70

联系人共 36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叶飞 董事,总经理 -
周文渊 董事 -
周玲 董事长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贵州金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药品、疫苗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药品 疫苗供应商 贵州-毕节 - 2021-12-28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股权项目 江苏-无锡 - 2018-05-25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贵州金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 1 - 2021-12-28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B轮 上海博创厚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03-29
未披露 A轮 国联资本、上海博创厚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09-11
未披露 B轮 国联资本、上海博创厚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09-11
未披露 天使轮 国联资本、上海博创厚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15
未披露 B轮 国联资本、上海博创厚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01-1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苏0214民初4968号 一、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53450元; 二、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35860元; 三、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40019元; 四、驳回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672元(此款已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08元,由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364元(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11364元由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1-28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1)苏0214财保580号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6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1-09-28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保证合同纠纷 (2021)苏0214财保131号 查封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存款1000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刻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1-04-12
116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宝迪京丰养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0214财保106号 查封天津宝迪京丰养殖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存款80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刻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1-01-07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康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0214财保107号 查封湖北康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存款220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刻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1-01-07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灵璧宝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0214财保108号 查封安徽灵璧宝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存款120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刻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1-01-07
张维英与华晓峰、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苏0214民初7145号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维英各项损失共计602059.55元,其中支付给张维英155871.66元,支付给华晓峰30000元,支付给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00000元,支付给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316187.89元。 二、驳回张维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88元,减半收入计1744元,鉴定费3060元,合计4804元,由张维英负担104元,由保险公司负担4700元。(张维英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用中保险公司应负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保险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张维英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9-16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樟树市七星实业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0214民初3374号 樟树市七星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10200元及利息(以1102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530元,依法减半收取1265元(此款已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由樟树市七星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由樟树市七星实业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樟树市七星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8-31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汝南县华翔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0214民初3377号之一 准许原告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9元、财产保全费620元,合计1119元,由原告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0-08-31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驻马店市长龙山农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0214民初3376号之一 准许原告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48元、财产保全费2420元,合计5568元,由原告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0-08-3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与张维英、华晓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苏02民终83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488元,由保险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0-04-20
1317尹洪良与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伙协议纠纷 (2019)苏02民终1317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22元,由尹洪良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05-28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尹洪良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伙协议纠纷 (2018)苏0214民初6524号 一、尹洪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合伙费用171180.50元。 二、驳回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61元(此款已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60元,由尹洪良负担1801元(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801元由尹洪良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尹洪良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无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19-03-18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学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苏0219民初4783号 准许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8元,减半收取44元(此款已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18-12-26
1843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尹洪良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2018)苏0214民初1843号 准许原告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正大公司负担 原告 2018-12-26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尹洪良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浙05民终1112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62元,由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8-10-30
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天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苏0214执保126号 冻结被申请人杭州天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5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18-05-28
598无锡正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朱伟雄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7)苏0214民初598号 准许原告正大公司撤回起诉。 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此款已由正大公司预交),由正大公司负担 原告 2017-12-21
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与无锡延嘉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返还原物纠纷 (2015)新民初字第0334号 准许原告正大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33元减半收取466元(此款已由正大公司预交),由正大公司负担 - 2015-08-26
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与钱浩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3)北民初字第0983号 一、终止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与钱浩杰的房屋租赁关系。 二、钱浩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搬出无锡市锡澄路281号房屋。 三、钱浩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租赁期限内的房屋租金及使用费58664元;并自2013年3月19日起至本判决应给付之日止,以58664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付相应违约金。 四、钱浩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按年租金15万元的标准,向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支付自2013年3月31日起至实际搬迁之日止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五、驳回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的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770元,由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负担770元,由钱浩杰负担3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3-11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4620Q12449R1M 2020-06-20 2023-06-19
排污许可证 913202002405006889001Q 2019-10-15 2022-10-14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832002133 2018-11-28 2021-11-2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4617Q13092R0M 2017-08-23 2020-08-2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0214Q15126R0M 2014-09-18 2017-09-1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0211Q12283R2M 2011-05-31 2014-05-30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