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 林恒宇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1-07-30
  • 办公地址: 麻阳县高村镇富州南路022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4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林恒宇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3122657864139XR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57864139X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31226000003807
  • 登记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5-10-20
  • 营业期限 2011-07-30~
  • 注册地址 麻阳高村镇富州南路022号
  • 国标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健身休闲活动
  • 专业行业 餐饮/小吃/甜点、服务/休闲/出行->休闲娱乐场所->温泉
  • 公司简介 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黔滇门户全楚咽喉怀化,怀化麻阳高村镇富州南路022号,于2011年07月30日在麻阳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2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温泉、娱乐、演艺、餐饮、休息室、足疗、按摩服务,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怀化水上游艺设施公司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怀化长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 - 30.00%
怀化长河文化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7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怀化长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500.00000万元 人民币;台州金源茂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500.00000万元 人民币 怀化长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500.00000万元 人民币 ;怀化长河文化有限公司出资 3500.00000万元 人民币 2013-09-24
负责人变更 张茂岳 林恒宇 2013-09-24
投资人变更 怀化长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500.00000万元 人民币;台州金源茂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500.00000万元 人民币 怀化长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500.00000万元 人民币 ;怀化长河文化有限公司出资 3500.00000万元 人民币 2013-09-24
地址变更 麻阳高村镇建设南路003号 麻阳高村镇富州南路022号 2012-06-11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4 - - - 0745-****888 - 72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2022、2023 - 1507****746 - - - 84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1536****865 - - - 84

联系人共 6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林恒宇 董事长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2017)湘1226执165号卓达旻与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终本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7)湘1226执165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 2017-11-08
黄小莉与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终本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5)麻执字第37号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麻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和原生效法律文书,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15-09-17
(2014)麻民二初字第29号舒刚与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判决书 - (2014)麻民二初字第29号 一、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舒刚2013年6月至10月工资9010元; 二、驳回原告舒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舒刚、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各负担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5-02-11
(2014)麻民二初字第24号原告刘秀红与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4)麻民二初字第24号 准许原告刘秀红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刘秀红负担。 (本页无正文) 被告 2015-01-20
(2014)麻民二初字第30号原告唐姣与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撤诉裁定书 - (2014)麻民二初字第30号 准许原告唐姣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唐姣负担。 (本页无正文) 被告 2014-03-24
(2014)麻民二初字第33号原告蒋丽竹与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撤诉裁定书 - (2014)麻民二初字第33号 准许原告蒋丽竹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蒋丽竹负担。 (本页无正文) 被告 2014-03-24
(2014)麻民二初字第32号原告江均斌与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撤诉裁定书 - (2014)麻民二初字第32号 准许原告江均斌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江均斌负担。 (本页无正文) 被告 2014-03-24
(2014)麻民二初字第25号原告李昌喜与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撤诉裁定书 - (2014)麻民二初字第25号 准许原告李昌喜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李昌喜负担。 (本页无正文) 被告 2014-03-24
(2014)麻民二初字第27号原告张叶与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撤诉裁定书 - (2014)麻民二初字第27号 准许原告张叶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张叶负担。 (本页无正文) 被告 2014-03-24
(2014)麻民二初字第28号原告滕桃桃与被告麻阳凤凰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撤诉裁定书 - (2014)麻民二初字第28号 准许原告滕桃桃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滕桃桃负担。 (本页无正文) 被告 2014-03-24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