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人: 李鹏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7-12-13
  •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号鑫苑中央花园西区1号楼1层附06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鹏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鲜道生活电子、鲜道生活、河南鲜道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10100MA44PEK93K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44PEK93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10101000489453
  • 登记机关 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7-12-13
  • 营业期限 2017-12-13~
  •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号鑫苑中央花园西区1号楼1层附06号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其他批发业->互联网批发
  • 专业行业 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智能家居、数码/手机/电脑->智能数码设备->智能家居、物联网->物联网应用->智能家居、智能硬件->智能家居
  • 公司简介 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私人管家服务提供商,公司秉承打造健康生活、无忧生活、智慧生活的发展理念,将“互联网+"与"家庭管家服务”相结合,依托英式管家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365天、7天x24小时的线上守候,随时响应客户的需求。将生活服务通过鲜道APP带到您的身边,照顾您和您的家人,为您和家人带来健康、方便、舒适的生活方式。鲜道,让生活更轻松。鲜道生活会籍有效期内,享受鲜道生活提供的贴心周到的服务。同时,您可以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多种互联网方式,和鲜道生活管家沟通,随时随地获取生鲜宅配、健康膳食、优选家政、儿童教育、智能家居、生活定制等120余项定制管家服务,从此,您的生活问题不再由您一人自面对,鲜道生活团队将和您在一起,解决生活问题,让您和您的家人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享受生活。鲜道生活会籍:绑定鲜道生活会籍尊享专属服务绑定后会显示会籍服务特权APP首页点击“一键呼叫”即享服务鲜道生活承诺:真人管家1对1服务365天,7x16小时值守,1分钟极速响应阿里云VIP合作保障,个人隐私信息全面保护精挑细选服务供应商,重新定义生活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李鹏 自然人股东 - 100.00%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3 - 1874****687 14436008*****.com - - 8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1503****573 9541082*****.com - - 83
安凤兰 监事 - - - - 79

联系人共 11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李鹏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戚春仙、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9)豫0191执6804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19-09-02
张东浩与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豫0191民初7966号 被告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东浩2018年7月、8月份工资87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本院予以免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 2019-07-29
郑花菊与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豫0191民初3772号 被告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郑花菊工资4658元、二倍工资10000元,以上共计1465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免予收取。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 2019-04-30
戚春仙与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豫0191民初3790号 被告河南鲜道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戚春仙工资1206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予以免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 2019-03-29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