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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赵仲班
  • 注册资本: 10228.91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8-12-01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1号楼14层1706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睦合达MUHEDA

联系人

公司高管

5

销售专家

7

技术专家

15

无角色

13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2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赵仲班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睦合达、北京睦合达
  • 注册资本 10228.91万元
  • 实缴资本 10228.91万元
  • 英文名 Beijing Muhed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参保人数 95
  • 人员规模 100~4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056828579402
  •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56828579402
  • 组织机构代码 682857940
  • 曾用名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睦合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05011491173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4-11
  • 营业期限 2008-12-01~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1号楼14层1707内04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 专业行业 企业服务->数据服务、网络/游戏/传媒->互联网络网站->互联网、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电力、大数据->大数据通用应用、金融->金融信息服务、家电/厨电/卫电->大家电白家电->家用电器
  • 公司简介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8年12月,是一家高新技术服务企业,主要经营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业务。自助研发的M-LCIDSW 大型客车防疲劳驾驶及安全乘车系统、LVIDSW 高档车舒适驾驶及安全管理行车系统、IDSW 车载安全云端数据库系统及其APP移动终端软件、PVIDSW 乘用车智能分析系统等对汽车大数据进行广泛收集和深入挖掘应用,在业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1、国际前沿的研究方向 对极富潜力的汽车大数据前瞻性地进行收集、挖掘、应用,辐射到汽车产销、远程服务、保险等多个行业领域,并且独有的数据-积分链商业体系创造性地将安全、环保、健康、数据等要素以数据和积分为桥梁接入公益补贴中,形成了生态闭环,赢得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认可,为全球首创。2、无限广阔的职业空间 基于国内,乃至世界创造性的商业模式,睦合达已在安全、健康、环保等大数据方面引起了较大的关注,尤其是对汽车大数据的可视化分析应用不断受到投资界的青睐。目前,公司迅猛发展的状态对团队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考验,同时也提供了巨大的机会!新的业务、新的分工都需要与之匹配的人才结构,每个与公司努力一道成长的队员,公司将竭力为其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3、舒适优雅的公司环境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团队的不断壮大,公司办公场地得到了全新升级。坐落在望京商业中心的方恒国际A座,29层视野无比宽阔,整个望京一览无余尽收眼底。室内增设茶水吧、置物架等,亮丽大方,优雅舒适。公司周边服务一应俱全,交通十分便捷,10分钟步行到地铁站。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黎佳林 自然人股东 - 1.47%
高森 自然人股东 - 0.06%
金鑫 自然人股东 - 0.13%
金立民 自然人股东 - 0.06%
金旭红 自然人股东 - 0.13%
郝洪全 自然人股东 - 0.06%
郑旭龙 自然人股东 - 0.26%
郑丽 自然人股东 - 0.06%
赵若思 自然人股东 - 0.13%
赵燕 自然人股东 - 0.26%
赵清洁 - - 0.00%
费建新 自然人股东 - 0.20%
董焕波 自然人股东 - 0.13%
胡海波 自然人股东 - 0.70%
肥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 0.02%
线铁华 自然人股东 - 0.13%
纪俊 自然人股东 - 0.06%
程英光 自然人股东 - 37.98%
程煜 自然人股东 - 0.03%
王硕 自然人股东 - 10.25%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地址变更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1号楼14层1706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1号楼14层1707内04 2022-04-11
投资人变更 北京易通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股东,程英光,自然人股东,程煜,自然人股东,池天宇,自然人股东,董焕波,自然人股东,肥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费建新,自然人股东,高森,自然人股东,[退出]郝洪全,自然人股东,何扬,自然人股东,胡海波,自然人股东,纪俊,自然人股东,姜波,自然人股东,金立民,自然人股东,金旭红,自然人股东,金鑫,自然人股东,黎佳林,自然人股东,李风华,自然人股东,李哲,自然人股东,刘伟,自然人股东,刘溪,自然人股东,刘秀华,自然人股东,沈阳盈泰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孙爱华,自然人股东,孙翯,自然人股东,孙崴,自然人股东,唐书丹,自然人股东,王玲玲,自然人股东,王硕,自然人股东,王啸,自然人股东,线铁华,自然人股东,于海佳,自然人股东,俞永斌,自然人股东,曾健,自然人股东,张小洁,自然人股东,张延杰,自然人股东,赵若思,自然人股东,赵燕,自然人股东,郑旭龙,自然人股东,栾颖,自然人股东 北京易通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股东,程英光,自然人股东,程煜,自然人股东,池天宇,自然人股东,董焕波,自然人股东,肥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费建新,自然人股东,郝洪全,自然人股东,何扬,自然人股东,胡海波,自然人股东,纪俊,自然人股东,姜波,自然人股东,金立民,自然人股东,金旭红,自然人股东,金鑫,自然人股东,黎佳林,自然人股东,李风华,自然人股东,李哲,自然人股东,刘伟,自然人股东,刘溪,自然人股东,刘秀华,自然人股东,沈阳盈泰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孙爱华,自然人股东,孙翯,自然人股东,孙崴,自然人股东,唐书丹,自然人股东,王玲玲,自然人股东,王硕,自然人股东,王啸,自然人股东,线铁华,自然人股东,于海佳,自然人股东,俞永斌,自然人股东,曾健,自然人股东,张小洁,自然人股东,张延杰,自然人股东,赵若思,自然人股东,赵燕,自然人股东,郑丽,自然人股东,[新增]郑旭龙,自然人股东,栾颖,自然人股东 2021-05-19
负责人变更 池天宇 赵仲班 2021-05-19
主要人员变更 池天宇*,胡艳荣 胡艳荣,赵仲班* 2021-05-19
股东信息变更 北京易通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股东,程英光,自然人股东,程煜,自然人股东,池天宇,自然人股东,董焕波,自然人股东,肥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费建新,自然人股东,高森,自然人股东,郝洪全,自然人股东,何扬,自然人股东,胡海波,自然人股东,纪俊,自然人股东,姜波,自然人股东,金立民,自然人股东,金旭红,自然人股东,金鑫,自然人股东,黎佳林,自然人股东,李风华,自然人股东,李哲,自然人股东,刘伟,自然人股东,刘溪,自然人股东,刘秀华,自然人股东,沈阳盈泰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孙爱华,自然人股东,孙翯,自然人股东,孙崴,自然人股东,唐书丹,自然人股东,王玲玲,自然人股东,王硕,自然人股东,王啸,自然人股东,线铁华,自然人股东,于海佳,自然人股东,俞永斌,自然人股东,曾健,自然人股东,张小洁,自然人股东,张延杰,自然人股东,赵若思,自然人股东,赵燕,自然人股东,郑旭龙,自然人股东,栾颖,自然人股东 北京易通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股东,程英光,自然人股东,程煜,自然人股东,池天宇,自然人股东,董焕波,自然人股东,肥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费建新,自然人股东,郝洪全,自然人股东,何扬,自然人股东,胡海波,自然人股东,纪俊,自然人股东,姜波,自然人股东,金立民,自然人股东,金旭红,自然人股东,金鑫,自然人股东,黎佳林,自然人股东,李风华,自然人股东,李哲,自然人股东,刘伟,自然人股东,刘溪,自然人股东,刘秀华,自然人股东,沈阳盈泰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孙爱华,自然人股东,孙翯,自然人股东,孙崴,自然人股东,唐书丹,自然人股东,王玲玲,自然人股东,王硕,自然人股东,王啸,自然人股东,线铁华,自然人股东,于海佳,自然人股东,俞永斌,自然人股东,曾健,自然人股东,张小洁,自然人股东,张延杰,自然人股东,赵若思,自然人股东,赵燕,自然人股东,郑丽,自然人股东,郑旭龙,自然人股东,栾颖,自然人股东 2021-05-19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池天宇*,[退出]胡艳荣 胡艳荣,赵仲班*[新增 2021-05-19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池天宇* 执行董事张启龙 经理 [退出]胡艳荣 监事 池天宇* 执行董事池天宇* 经理胡艳荣 监事 2020-11-20
主要人员变更 池天宇*,胡艳荣,张启龙 池天宇*,胡艳荣 2020-11-20
主要人员变更 程煜,池天宇*,孙翯,王玲玲,王硕,于海佳,张启龙,赵若思 池天宇*,胡艳荣,张启龙 2020-10-13
名称变更变更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10-13
企业类型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0-10-13
投资人变更 刘秀华自然人股东李哲自然人股东王啸自然人股东栾颖自然人股东黎佳林自然人股东郝洪全自然人股东郑旭龙自然人股东张延杰自然人股东张小洁自然人股东王一岚自然人股东[退出]刘伟自然人股东高森自然人股东刘溪自然人股东赵清洁自然人股东[退出]线铁华自然人股东池天宇自然人股东赵燕自然人股东唐书丹自然人股东赵若思自然人股东金立民自然人股东李风华自然人股东王硕自然人股东费建新自然人股东纪俊自然人股东程煜自然人股东金旭红自然人股东孙翯自然人股东姜波自然人股东孙爱华自然人股东孙崴自然人股东金鑫自然人股东俞永斌自然人股东胡海波自然人股东董焕波自然人股东王玲玲自然人股东于海佳自然人股东曾健自然人股东 程英光自然人股东[新增]池天宇自然人股东北京易通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新增]王硕自然人股东沈阳盈泰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新增]刘秀华自然人股东孙翯自然人股东黎佳林自然人股东于海佳自然人股东胡海波自然人股东王玲玲自然人股东姜波自然人股东曾健自然人股东栾颖自然人股东赵燕自然人股东郑旭龙自然人股东费建新自然人股东唐书丹自然人股东李风华自然人股东刘溪自然人股东赵若思自然人股东李哲自然人股东金鑫自然人股东金旭红自然人股东董焕波自然人股东线铁华自然人股东俞永斌自然人股东孙崴自然人股东张小洁自然人股东张延杰自然人股东何扬自然人股东[新增]刘伟自然人股东王啸自然人股东高森自然人股东郝洪全自然人股东纪俊自然人股东金立民自然人股东程煜自然人股东肥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新增]孙爱华自然人股东 2020-10-13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池天宇*董事长王硕董事[退出]张启龙董事孙翯董事[退出]于海佳董事[退出]张启龙总经理王玲玲监事会主席[退出]程煜监事[退出]赵若思监事[退出 池天宇*执行董事张启龙经理胡艳荣监事[新增 2020-10-13
股东信息变更 程煜,自然人股东,池天宇,自然人股东,董焕波,自然人股东,费建新,自然人股东,高森,自然人股东,郝洪全,自然人股东,胡海波,自然人股东,纪俊,自然人股东,姜波,自然人股东,金立民,自然人股东,金旭红,自然人股东,金鑫,自然人股东,黎佳林,自然人股东,李风华,自然人股东,李哲,自然人股东,刘伟,自然人股东,刘溪,自然人股东,刘秀华,自然人股东,孙爱华,自然人股东,孙翯,自然人股东,孙崴,自然人股东,唐书丹,自然人股东,王玲玲,自然人股东,王硕,自然人股东,王啸,自然人股东,王一岚,自然人股东,线铁华,自然人股东,于海佳,自然人股东,俞永斌,自然人股东,曾健,自然人股东,张小洁,自然人股东,张延杰,自然人股东,赵清洁,自然人股东,赵若思,自然人股东,赵燕,自然人股东,郑旭龙,自然人股东,栾颖,自然人股东 北京易通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股东,程英光,自然人股东,程煜,自然人股东,池天宇,自然人股东,董焕波,自然人股东,肥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费建新,自然人股东,高森,自然人股东,郝洪全,自然人股东,何扬,自然人股东,胡海波,自然人股东,纪俊,自然人股东,姜波,自然人股东,金立民,自然人股东,金旭红,自然人股东,金鑫,自然人股东,黎佳林,自然人股东,李风华,自然人股东,李哲,自然人股东,刘伟,自然人股东,刘溪,自然人股东,刘秀华,自然人股东,沈阳盈泰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孙爱华,自然人股东,孙翯,自然人股东,孙崴,自然人股东,唐书丹,自然人股东,王玲玲,自然人股东,王硕,自然人股东,王啸,自然人股东,线铁华,自然人股东,于海佳,自然人股东,俞永斌,自然人股东,曾健,自然人股东,张小洁,自然人股东,张延杰,自然人股东,赵若思,自然人股东,赵燕,自然人股东,郑旭龙,自然人股东,栾颖,自然人股东 2020-10-13
主要人员变更 程煜,池天宇*,胡海波,黎佳林,孙翯,王硕,徐文革,张启龙,赵若思 程煜,池天宇*,孙翯,王玲玲,王硕,于海佳,张启龙,赵若思 2020-06-15
经营范围变更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维修家用电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广告;市场调查;销售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电子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维修家用电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广告;市场调查;销售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电子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0-06-15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池天宇* 董事长王硕 董事张启龙 董事黎佳林 董事 [退出]孙翯 董事徐文革 经理 [退出]胡海波 监事会主席 [退出]程煜 监事赵若思 监事 池天宇* 董事长王硕 董事张启龙 董事孙翯 董事于海佳 董事 [新增]张启龙 总经理王玲玲 监事会主席 [新增]程煜 监事赵若思 监事 2020-06-15
地址变更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3号楼29层2901室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1号楼14层1706 2020-05-08
主要人员变更 1 池天宇 董事长;2 黎佳林 董事;3 王硕 董事;4 孙翯 董事;5 张启龙 董事;6 孙翯 经理;7 胡海波 监事会主席;8 程煜 监事;9 赵若思 监事 1 池天宇 董事长;2 王硕 董事;3 张启龙 董事;4 黎佳林 董事;5 孙翯 董事;6 徐文革 经理;7 胡海波 监事会主席;8 程煜 监事;9 赵若思 监事 2019-08-09
经营范围变更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维修家用电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广告;市场调查;销售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维修家用电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广告;市场调查;销售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8-07-27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2023 - - muhe*****heda.com 010-8****218 - 74
程** 监事,职工监事 - yu.che*****heda.com - - 81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muhe*****heda.com 010-8****218 - 74

联系人共 31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黎佳林 董事,副总经理 黎佳林,男,1983年4月出生,满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北京绿环科信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空气室副主任;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光耀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总监;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任北京睦合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智
王硕 董事 王硕,女,1988年4月出生,满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在读。 2014年9月至今,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2015年6月至今,任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池天宇 董事长,董事,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经理 池天宇,男,1983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任广发证券锦州山西街营业部业务经理;2008年8月至2008年11月,自由职业;2008年12月至2014年6月,任北京睦合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
张启龙 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董秘,董事会秘书,经理 张启龙,男,1982年9月出生,汉族,澳大利亚国籍,硕士学历。 2009年3月至2011年7月,任STEPHENTOWNSENDPTYLTD财务人员;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任BAKEHOUSEMANAGEMENTPTYLTD项目投后管理专员;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自由职业者;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北京海淀私立新东方学校北美项
孙翯 董事,总经理,经理 孙翯,男,1982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在读。 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任英国森林委员会经理助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WonderAutoTechInc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总监;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自由职业者;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于北京交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课程;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新三板退市 - 2016-04-11
未披露 新三板 - 2016-04-11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闫帅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2)京03民终3586号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3666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 二、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3666号民事判决第二、五项; 三、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闫帅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期间工资19613.6元; 四、驳回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4-19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邢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2)京03民终3588号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3664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五项; 二、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3664号民事判决第三、六项; 三、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邢波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工资41245.02元; 四、驳回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4-19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陈孟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2)京03民终3557号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3663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 二、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3663号民事判决第二、五项; 三、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陈孟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工资54376.1元; 四、驳回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4-19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张金灵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2)京03民终3589号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3665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 二、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3665号民事判决第二、五项; 三、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张金灵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工资42082.91元; 四、驳回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4-19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王光伟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京03民终20384号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63562号民事判决二、三、四项; 二、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63562号民事判决第五项; 三、变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6356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王光伟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工资21814.6元; 四、驳回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3-26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王光伟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京0105民初63562号 一、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王光伟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工资22351.6元; 二、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王光伟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月二三十一日期间电脑补助393.1元; 三、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需支付被告王光伟二〇二〇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7034.48元; 四、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王光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1000元; 五、驳回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3-25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王洪影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京0105民初53667号 一、确认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洪影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王洪影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工资39141.61元; 三、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王洪影二〇一八年度未休年假工资5057.47元,无需支付被告王洪影二〇一九年度未休年假工资1195.4元、二〇二〇年度未休年假工资1195.4元; 四、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王洪影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9000元; 五、驳回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12-07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闫帅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京0105民初53666号 一、确认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闫帅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闫帅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期间工资26597.7元; 三、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闫帅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至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1195.4元、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4781.61元; 四、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闫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1877.39元; 五、驳回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12-07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邢波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京0105民初53664号 一、确认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邢波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邢波二〇二〇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间工资差额6000元; 三、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邢波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工资48141.61元; 四、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邢波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至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3310.34元、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2436.78元; 五、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邢波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7250元; 六、驳回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12-07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张金灵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京0105民初53665号 一、确认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金灵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张金灵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工资51141.61元; 三、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张金灵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至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1563.22元、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6252.87元; 四、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张金灵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2500元; 五、驳回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12-07
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陈孟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京0105民初53663号 一、确认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孟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陈孟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期间工资64941.61元; 三、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陈孟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至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4413.79元、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3371.65元; 四、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陈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64429.43元; 五、驳回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元,由原告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12-07
锦州益德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服务合同纠纷 (2021)辽07民终1472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21-08-19
锦州益德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服务合同纠纷 (2020)辽07民终1405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21-08-19
锦州益德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服务合同纠纷 (2021)辽07民终1406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21-08-18
深圳市知图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21)京0491民初7865号 本案按深圳市知图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2021-07-13
张影与深圳前海点通宝积分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1)吉0106民初3043号 本案按原告张影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6-27
张春雷与沈阳瑞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辽0112民初8307号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25元,由原告张春雷承担 - 2021-04-20
于文、沈阳瑞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辽01民终1485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2-09
于文与沈阳瑞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睦合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辽0112民初7946号 驳回原告于文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13元,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9
郭红与沈阳金廊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华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2020)辽0112民初1324号 准许原告郭红撤诉。 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计87.5元,由原告郭红承担 - 2020-04-26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1-06-04 (2021)辽07民终1472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04 (2021)辽07民终140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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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京B2-20180373 -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0162019ITSM0008R0CNW 2019-01-11 2021-09-2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16ZB18Q35118R0M 2018-12-25 2021-12-24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016ZB18I20654R0M 2018-12-24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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