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法人: 颜坤
  • 注册资本: 1.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7-01-12
  •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1256号209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无角色

4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颜坤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上海共态、共态文化、共态
  • 注册资本 1.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Shanghai Gongtai Culture Communication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15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230MA1JY0EP5B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1JY0EP5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230001150054
  • 登记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0-07-31
  • 营业期限 2017-01-12~2037-01-11
  •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1-7773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其他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日用百货杂货、服务/休闲/出行->公司商务服务->营销策划
  • 公司简介 本公司成立于2016年五年发展先下设5家分校,分别在上海市 南通市。每家校区均落座于各大商场购物中心,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现有在校学生近两千余人,在读学员?已毕业学员近万名。完善的的管理体系,专业的课程体系,标准化的员工晋升渠道负能成长。未来发展:一 直营校区每年扩张3-5家/二 2021年10月推出加盟模式负能舞蹈行业创业伙伴。未来摇篮品牌专注于:少儿中国舞 少儿街舞 成人街舞/任他外部风云起,我放只做舞蹈行。专注舞蹈行业,做到专业极致,做到口碑裂变,快速发展复制。未来摇篮舞蹈/让时尚美丽触手可及期待你的加入/让我们一起在舞蹈行业发展壮大,互相成就。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颜坤 自然人股东 - 15.00%
秦豹 自然人股东 - 70.00%
张来民 自然人股东 - 15.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章程变更 - 2020-06-01章程备案 2020-07-31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0-07-31
章程备案 - 2020-06-01章程备案 2020-07-31
主要人员变更 秦豹 颜坤 2019-11-20
投资人变更 张来民;秦豹; 张来民;秦豹;颜坤; 2019-11-2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秦豹 颜坤 2019-11-20
章程变更 - 2019-11-04章程备案 2019-11-20
股东信息变更 张来民;秦豹; 张来民;秦豹;颜坤; 2019-11-20
法定代表人变更 秦豹 颜坤 2019-11-20
地址变更 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1-7773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1-7773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2019-11-20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1872****233 2092901*****.com - - 86
张来民 监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2020、2021 - 1872****233 2092901*****.com - - 86

联系人共 5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颜坤 执行董事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陈某与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2022)沪0151民初1183号 准许原告陈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陈某负担 被告 2022-03-16
蒋某与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2021)沪0151执944号 本院(2021)沪0151执944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蒋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 2021-10-20
任立言与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齐河路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1)沪民辖100号 本案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被告 2021-08-02
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蒋俊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0)沪02民终1079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1-01-04
蒋俊逸与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0)沪0151民初7779号 一、原告蒋俊逸与被告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签订的《未来摇篮艺术学员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被告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蒋俊逸教育培训费人民币6893.50元; 三、原告蒋俊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被告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1-04
任立言与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共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齐河路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0)沪0151民初9550号 本案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12-17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