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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

  • 法人: 姜信旭
  • 注册资本: 39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6-07-25
  • 办公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B2-1 B2-2厂房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姜信旭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天津裕晟、裕晟电子、裕晟
  • 注册资本 39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900.00万元
  • 英文名 Tianjin YUSHENG Electron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20111786391516F
  • 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11786391516F
  • 组织机构代码 786391516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20000400029330
  • 登记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9-11
  • 营业期限 2006-07-25~2056-07-24
  • 注册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源道4号钲泰高科基地一号厂房-1,2-203-06
  • 国标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
  • 专业行业 数码/手机/电脑->摄影摄像器材->相机、数码/手机/电脑->手机通讯服务->手机、服务/休闲/出行
  • 公司简介 本公司主要经营线路板加工等。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缺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服务。欢迎广大客户惠顾!天津裕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主营:资材出入;,我公司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良好的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办公地址为:天津 天津市西青区 塞达国际工业城B2-1 B2-2,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技术或服务有兴趣,随时欢迎您的来电或上门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韩国(株)南京 外国(地区)企业 60.00万元 10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住所(经营场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B2-1、B2-2厂房;街道乡镇:空;生产经营地:空;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空;; 住所(经营场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源道4号钲泰高科基地一号厂房-1,2-203-06;街道乡镇:天津市西青区开发区;生产经营地: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源道4号钲泰高科基地一号厂房-1,2-203-06;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天津市西青区;; 2023-09-11
地址变更 住所(经营场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B2-1、B2-2厂房;街道乡镇:空;生产经营地:空;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空;; 住所(经营场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源道4号钲泰高科基地一号厂房-1,2-203-06;街道乡镇:天津市西青区开发区;生产经营地: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源道4号钲泰高科基地一号厂房-1,2-203-06;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天津市西青区;; 2023-09-11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国际工业城B2-1、B2-2厂房;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源道4号钲泰高科基地一号厂房-1,2-203-06; 2023-09-11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朴曼宇 2011-07-04
负责人变更 姜大昌 姜信旭 2011-07-04
主要人员变更 - 朴曼宇 2011-07-04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任职截止日期:2009-07-24;任职起始日期:2006-07-25;姓名:姜大昌; 任职截止日期:2014-06-11;任职起始日期:2011-06-12;姓名:姜信旭; 2011-07-04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 朴曼宇 2011-07-04
外方注册资本(金)(万元) 700.0 600.0 2010-03-23
注册资本变更 5803.91 4974.78 2010-03-23
投资总额变更 1200.0 1100.0 2010-03-23
外方认缴额折美元(万美元) 700.0 600.0 2010-03-23
投资总额折美元(万美元) 1200.0 1100.0 2010-03-23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津西青关 1211940278 2006-08-08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姜** 执行董事 1392****538 ro*****ion.co.kr 022-5****004 - 97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ro*****ion.co.kr 022-5****004 - 74
白** - 1502****732 yc*****e-cheng.com 022-5****030 - 85

联系人共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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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常运霞、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9)津民申2332号 驳回常运霞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20-04-24
马建岭、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9)津民申2326号 驳回马建岭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20-03-12
马建岭、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津01民终336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马建岭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09-27
马建岭与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津0111民初4855号 一、被告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马建岭制服押金50元; 二、被告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原告马建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驳回原告马建岭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适用简易程序实际收取5元,由被告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9-27
常运霞、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津01民终3372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常运霞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08-31
马建岭、天津裕晟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9)津01民终336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马建岭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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