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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李云全
  •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2-05-14
  •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建设路B36号之一3层A1室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中都家具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34

无角色

7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4

中标金额

4,416,250

客户

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云全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中都家具、中都、广东中都
  •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2000.00万元
  • 英文名 Guang Dong Zhong Du Furnitur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6065958396213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595839621
  • 曾用名 佛山市顺德区中都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681000361447
  • 登记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8-10-24
  • 营业期限 2012-05-14~
  •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东区建设路四号德怡商业大厦二层19号铺之18室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其他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专业行业 家具/家纺/家饰->书房/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家具/家纺/家饰->书房/办公家具->办公家具
  • 公司简介 注册资本1亿2000万人民币, 厂家直销,军供企业,纳税大户,慈善公益。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陆秋云 自然人股东 - 40.00%
李云全 自然人股东 - 6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地址变更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建设路B36号之一3层A1室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东区建设路四号德怡商业大厦二层19号铺之18室 2018-10-24
名称变更变更 佛山市顺德区中都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 2015-01-08
名称变更(字号名称、集团名称等) 佛山市顺德区中都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 2015-01-08
名称变更 佛山市顺德区中都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 2015-01-08
注册资本变更 100.00 12000.00 2014-12-23
经营范围变更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批发: 2014-06-11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批发: 2014-06-11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顺德海关 4422961956 2012-07-31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甄** - 1536****676 z*****jj.cn - - 8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5 - - *****jj.cn 400-****628 - 74
1802925160 - - - 0757-****968 - 72

联系人共 41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李洋 执行董事,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安徽省霍邱县公安局办公家具政府采购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办公家具 安徽-六安 248.09 2016-03-04
广东省江门监狱监仓办公家具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监仓办公家具项目 沙发 办公椅 办公台 广东-江门 38.67 2015-11-20
佛山市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办公家具采购(家具部分)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办公家具 广东-佛山 39.18 2015-10-14
采购迎宾馆和机关食堂家具一批-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家具 海南-东方 115.69 2015-08-27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广东省江门监狱 1 1 38.67 2015-11-20
2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分局 1 1 39.18 2015-10-14
3 东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 1 115.69 2015-08-27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21)粤0604民初1231号 一、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即删除微信公众号“格尔莱斯欧美家居”上使用的登记证号为2009-G-022019号、编号为1Z-0046的摄影作品; 二、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合计500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8-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19)粤0604执保1203号 对被申请人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陆秋云的财产在价值228568.43元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并扣划被申请人的异地银行存款至法院账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0-07-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0)粤0604执178号之一 本院(2020)粤0604执17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 2020-06-22
徐文皓与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李云全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粤1702执3384号之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如不按协议履行,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0-03-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与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陆秋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粤0604民初16135号 一、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陆秋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偿还欠款本金190061.39元、罚息1840.09元(暂计至2019年6月20日,此后的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1.0925%的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陆秋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支付律师费20104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64元、财产保全费1663元,合计4027元,由原告负担150元,由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陆秋云共同负担38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1-30
徐文皓与李云全、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粤1702民初3255号 一、限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欠款311347元给原告徐文皓; 二、被告李云全对本判决第一项主文所确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限被告李云全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资金占用费给原告徐文皓(以欠款本金31134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2月6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徐文皓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343元、保全费226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李云全、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0-22
广东顺德军民融合产业园有限公司与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粤0606民初11651号 一、原告广东顺德军民融合产业园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60720-1《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订货合同》已于2018年6月26日解除; 二、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顺德军民融合产业园有限公司退还订金52890元; 三、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顺德军民融合产业园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000元及逾期利息(以5289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5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广东顺德军民融合产业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40.41元(原告广东顺德军民融合产业园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广东顺德军民融合产业园有限公司负担24元,被告广东中都家具有限公司负担616.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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