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胡伟
  •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1-11-10
  •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总部二号楼三楼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6

人力资源专家

2

技术专家

25

无角色

26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156

中标金额

125,293,306

客户

52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5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胡伟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武汉迪安、迪安医学检验、迪安、迪安医学
  •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500.00万元
  • 英文名 Wuhan Dian Lanqing Medical Inspection Office Co., Ltd.
  • 参保人数 189
  • 人员规模 100~4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20104584871618M
  • 纳税人识别号 91420104584871618M
  • 组织机构代码 584871618
  • 曾用名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武汉迪安兰青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20104000125163
  • 登记机关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6-29
  • 营业期限 2011-11-10~
  • 注册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6层1号房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专业行业 保健/药品/医疗->生物医药->CRO、服务/休闲/出行、保健/药品/医疗->医疗/保健器械、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外包服务
  • 公司简介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成立于2001年,总部设在杭州,于2011年7月19日在行业内率先上市,成为中国医学诊断外包服务行业首股(股票代码:300244),实现了中国独立医学实验室上市“零的突破”,并且连续6年保持4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 迪安诊断是一家以提供诊断服务外包为核心业务的第三方独立医学诊断服务机构,凭借独具特色的“服务+产品”一体化商业模式成为行业先行者与倡导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服务业重点企业,拥有由众多硕士、博士及国内外医学诊断领域资深学者组成的专家团队,现有员工7000余人。 迪安诊断致力于推进第三方独立医学诊断平台的多服务领域拓展与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式发展战略,业务涵盖诊断产品和服务营销、诊断技术研发生产、司法鉴定、健康管理、CRO、冷链物流等领域。目前已在全国布局30余家连锁化实验室,并相继通过ISO15189与CAP国际质量认证认可体系,为全国120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以服务外包为核心的医学诊断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迪安专注于诊断技术平台创新,获批国家第一批肿瘤诊断与治疗项目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试点单位、国家第一批基因检测技术临床应用示范中心、国家第三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应用示范中心。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美国司法鉴定机构NMS、美国马里兰州司法局、韩国SCL健康管理集团等多家国际知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 迪安倡导“快乐工作,快乐公司”的企业文化,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住宿环境、完善的薪酬福利、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专业的人员培训与发展培训,为员工设计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同时,迪安员工还可享受各种国家法定假期以及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中餐补贴、通讯补贴、部门活动补贴、节假日福利等,公司还会举办各类文体、旅游活动,实现“快乐在迪安”。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为迪安诊断子公司,是一家同时拥有检验和病理医疗牌照的专业医学检验和推广中心。检验中心以临床检验服务为主,以肿瘤早期诊断为主要特色,为合作伙伴提供第三方外包检验服务。 随着新医改进程的深入、社会老龄化的加剧以及个性化诊疗的兴起,迪安诊断将把握登陆资本市场的大好时机,以新希望、新高度、新动力,全力以赴,开创迪安的新未来。我们热切盼望更多有理想、有报负的青年人才加入迪安的大家庭,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助力我国新医改的深入推进,为社会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高岚 - - 0.00%
陈海斌 - - 0.00%
陈欣 - - 0.00%
郭三汇 - - 0.00%
董事兼 - - 0.00%
胡涌 - - 0.00%
程秀丽 - - 0.00%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00.00%
施哲军 - - 0.00%
徐敏 - - 0.00%
叶小聪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4000万元(币种:人民币) 3500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4-09-20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股东名称: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0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其他,认缴出资时间:2021-11-01; 股东名称: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50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21-11-01; 2024-09-20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3-06-29
章程备案 - 章程修正案备案 2023-06-29
经营范围 ;医学检验科临床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2-01-11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医学检验科临床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2-01-11
经营范围变更 ;医学检验科临床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2-01-11
章程修正案 - 章程修正案备案 2022-01-11
证照分离 - ***********|***********|***********|***********|***********|***********|***********|***********|***********| 2022-01-11
期限变更 2021-11-09 长期 2021-10-14
章程修正案 - 章程修正案备案 2021-10-13
经营期限 2021-11-09 长期 2021-10-13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2021-11-09 长期 2021-10-13
地址变更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房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6层1号房 2020-06-16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房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6层1号房 2020-06-15
章程修正案 - 章程修正案备案 2020-06-15
经营场所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房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6层1号房 2020-06-15
地址变更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房 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以北,汉正街以东名典屋工业基地二期第5号厂房2-5层1-2号、6层1号房 2020-06-15
负责人变更 陈欣 胡伟 2020-05-09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郭三汇(执行董事)、陈欣(经理)、高岚(监事) 高岚(监事)、郭三汇(执行董事)、胡伟(经理) 2020-05-09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桂瑞丰 - - - - - 70
鲁雅婷 - - - - - 70
郭三汇 执行董事 - - - - 79

联系人共 61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郭三汇 执行董事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汉阳区五里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检验外送服务 湖北-武汉 - 2024-09-18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结核蛋白芯片等项目的外送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外送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结核蛋白芯片 检验检查项目服务 湖北-宜昌 70.00 2024-09-18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外送第三方检验公司服务项目采购(包二:免疫检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第三方检验公司服务项目 免疫检验项目 湖北-宜昌 - 2024-09-14
体检项目外送服务(五次)采购结果公示(2023-WJWHTQ-F3002) 中标公告 体检项目外送服务 - - 2024-09-11
某部体检项目外送服务(五次)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体检项目外送服务 - - 2024-09-10
校医院体检中心HPV和TCT标本检测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HPV和TCT标本检测服务 湖北-武汉 - 2024-08-30
校医院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医学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 湖北-武汉 - 2024-08-30
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湖北-武汉 - 2024-08-26
[竞争性磋商]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结核蛋白芯片等项目的外送委托检测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外送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结核蛋白芯片 医学外送检验服务机构 湖北-宜昌 - 2024-08-19
[竞争性磋商]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检测外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医共体检验检测外送服务 湖北-宜昌 90.00 2024-08-06
华润武钢总医院华润武钢总医院健康管理科酒精代谢基因检测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酒精代谢基因检测服务项目 湖北 - 2024-07-03
[竞争性磋商]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检验服务 湖北-襄阳 39.72 2024-06-13
[公开招标]大冶市人民医院检验,特检外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检验特检外送服务项目 湖北-黄石 - 2024-04-24
襄阳市妇幼保健院(襄阳市儿童医院)委托第三方检验实验室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第三方检验实验室服务项目 第三方检验实验室检验服务 湖北-襄阳 - 2024-04-12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检验外送遴选项目(第2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检验外送遴选项目 检验外送服务机构 湖北-宜昌 - 2024-04-11
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检验外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检验外送服务 湖北-武汉 - 2024-04-02
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检验外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中标公告 检验外送 湖北-武汉 - 2024-04-02
[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中医医院第三方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第三方检验服务 医学检测服务 湖北-咸宁 90.00 2024-03-23
[建始县人民医院]建始县人民医院检验检测项目外送 中标公告 检验检测项目外送 湖北-恩施 350.00 2024-03-22
建始县中医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湖北-恩施 26.00 2024-03-18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鄂州市中医医院 1 1 - 2023-07-03
2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1 1 - 2023-06-30
3 武汉市第五医院 4 4 329.90 2023-06-20
4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 1 - 2023-05-24
5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7 7 191.86 2023-05-16
6 枣阳市中医医院 1 1 - 2023-05-11
7 湖北工业大学 1 1 - 2023-05-05
8 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 3 3 5000.00 2023-04-12
9 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3 3 19.20 2023-04-12
10 华润武钢总医院 1 1 - 2023-03-30
11 宜都市中医医院 1 1 - 2023-03-20
12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3 3 170.00 2023-02-20
13 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2 2 97.72 2023-02-02
14 团风县总医院 4 4 - 2023-01-11
15 武汉市儿童医院 2 2 46.88 2022-12-23
16 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 1 1 6.89 2022-12-16
17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8 8 528.68 2022-12-13
18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2 2 36.00 2022-12-07
19 武汉科技大学医院 1 1 - 2022-12-02
20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医院 6 6 476.91 2022-11-2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谭艳丽与宣恩县民族医院、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2018)鄂2825民初1670号 准许原告谭艳丽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468元,予以退还 被告 2020-12-08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武汉南威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0)鄂0104民初3634号 一、被告武汉南威医院有限公司向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支付检测服务费7280元。 二、被告武汉南威医院有限公司向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2120元为本金,从2019年12月4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时止;以1920元为本金,从2019年12月31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时止,以3240元为本金,从2020年4月30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时止) 上述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武汉南威医院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20-12-03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建始县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0)鄂0104民初2620号 一、被告建始县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检测费287494.75元。 二、被告建始县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以年利率15.4%为标准计算,其中检测费79830元从2019年11月5日起算,检测费126100.4元从2019年11月18日起算,检测费34716.6元从2019年11月25日起算,检测费20273.75元从2019年12月25日起算,检测费14078.75元从2020年1月25日起算,检测费12495.25元从2020年2月25日起算,以上均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06元、保全费2089元,均由被告建始县民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此款由原告垫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将此款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20-10-02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武汉蓝湖医院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伙协议纠纷 (2018)鄂0104民初6370号 武汉蓝湖医院(普通合伙)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检测服务费111329.05元及违约金(以111329.0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自2018年7月25日起至其付清时)。 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1432元,由武汉蓝湖医院(普通合伙)负担(现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已垫付,由武汉蓝湖医院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10-30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医院荆门仁爱医院检验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检验合同纠纷 (2018)鄂0104民初6369号 一、荆门仁爱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支付检测服务费26103.34元以及违约金(以26103.34元为本金,从2018年5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参照逾期罚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2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092元,由荆门仁爱医院负担(此款迪安检验公司已垫付,由荆门仁爱医院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02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武汉长诚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服务合同纠纷 (2018)鄂0104民初2612号 被告武汉长诚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145211.5元以及违约金(以26973.26元为基数,从2017年10月26日起;以21769.74元为基数,从2017年11月25日起;以26382.18元为基数,从2017年12月26日起;以31243.19元为基数,从2018年1月25日起;以33975.11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25日;以4868.02元为基数,2018年3月28日起,均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至被告付清时止)。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94元,保全费1292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西湖支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3000元,共计5986元,由被告武汉长诚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垫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8-10-01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阳新众康综合门诊部、严献忠检验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检验合同纠纷 (2017)鄂0104民初1633号 一、由被告阳新众康综合门诊部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检测费256059.40元。 二、由被告阳新众康综合门诊部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3月13日的违约金20227.61元,2017年3月13日之后的违约金按实际欠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本院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三、由被告严献忠对被告阳新众康综合门诊部应支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本案诉讼费5444元、财产保全费1901元由两被告承担,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清。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单位名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7×××67;开户行:农行武汉市民航东路支行。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7-11-29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与阳新众康综合门诊部、严献忠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服务合同纠纷 (2017)鄂0104执保101号 一、查封冻结被告阳新众康综合门诊部、严献忠价值人民币276287.01元的财产。 二、查封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车牌号为鄂A63078d的别克商务车(车架号LSGUD84X5DE006241)一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原告 2017-06-22
武汉爱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武汉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6)鄂0104民初35号 准许原告武汉爱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2618元,由原告负担 被告 2017-01-25
武汉爱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武汉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6)鄂0104民初35号 冻结被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人民币292488元款项或查封被告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2016-12-30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与黄石华中福康医院检验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鄂硚口民二初字第00803号 被告黄石华中福康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武汉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支付检测服务费人民币64961.55元及违约金(以人民币64961.55元为本金,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 案件受理费789元,由被告黄石华中福康医院承担(该费用原告已垫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单位名称:武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市中院诉讼费分户;帐号:079501040000393;开户行:农行武汉市民航东路分理处832886。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2016-04-30
武汉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与黄石华中福康医院检验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5)鄂武汉中民商终字第0240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789元,由上诉人黄石华中福康医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16-02-29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042001066 2020-12-01 2023-12-01
科技型中小企业 202042010408001407 2020-05-09 2020-12-31
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942010408000077 2019-04-19 2019-12-31
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842010408001469 2018-03-28 2019-03-31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742001491 2017-11-28 2020-11-28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