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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洪薇
  • 注册资本: 1268.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3-04-23
  • 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风光路86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7

人力资源专家

1

无角色

13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洪薇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台州希尔、希尔、希尔家庭用品
  • 注册资本 1268.00万元
  • 实缴资本 1268.00万元
  • 英文名 Taizhou Shall Houseware Manufacturing INC.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10037498085382
  • 纳税人识别号 913310037498085382
  • 组织机构代码 749808538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1003000072960
  • 登记机关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8-03
  • 营业期限 2003-04-23~2053-04-22
  •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风光路86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餐具、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儿童餐具、百货/厨具/宠物->杯子水壶茶具->杯子、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盘子、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橡胶制品
  • 公司简介 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密胺制品制造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在台州市黄岩区塑料行业中产量产值进入前十名,连续获得台州市百强成长型中小企业、区百强企业(2008年、2009年)等荣誉称号,并担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密胺塑料制品专业委 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为进一步扩大产能,更好地服务市场和迎合广大客户的需求,公司分别在浙江开化和台州两地兴建占地30000平方米和25000平方米的生产工厂。 本司生产产品主要分两大类,一种是密胺塑料餐具类(也称美耐皿),是一种国际流行的新型餐具。它无毒无味,重量轻,耐 冲击,不变形,不易破碎,耐酸度,经久耐用,产品耐温性能120°C,便于在洗碗机里洗涤,但禁止微波炉使用。产品严格按照国 家卫生标准(GB9690-2009 )要求生产,每年接受省质检部门,地方质监部门的抽查检测,两厂都设有化验室,每批单的产品都 须进行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厂。我司产品齐全,花色精美,并可根据客户要求加工定做指定商图案餐具。另一种是曰常家庭置物盘类,材料为脲醛树脂+表面密胺树脂(UF+表面MF ),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技术,P余执行国家卫生标准(GB9690-2009 )要求外, 产品还通过欧盟SGS、美国FDA、德国LFGB检测标准。此类产品为常温盛放水果,糖果,蔬菜及其他杂物等,不宜作餐具使用。 公司自建立以来,始终坚持市场导向,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以质量第一,客户至上为企业宗旨,依托科学的管理,精益求精地做好各项工作,通过IS09001 : 2008国际质量认证,使公司的知名度曰渐提高。 公司重视技术和开发人员的培养,在设计上不断研发创新,设立专门的研发部门,开发的产品融合世界各地的艺术和文化。目前拥有近30人的技术团队及一家独立设计公司、50项外观设计专利和200余项版权图案,先后引进国际品牌史努比,海绵宝宝等 授权。中国市场现已和家乐福、沃尔玛、华润万家,大润发,欧尚、乐购、世纪联华、易初莲花等全国大型连锁超市及多家地区性知名连锁超市建立合作关系,国际市场分别在意大利,法国,沙特,印度,曰本,韩国等国建立总代理渠道,并已在美国设立分公司致力拓展美国市场,产品深受国内外市场欢迎,客户对我司的产品的品质及设计青睐有加,我司的生产和销售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优异的质量,合理的价格"是企业竞争的优势,"美观耐用,至善至美"是希尔公司永恒的追求,我们做的不只是产品,而是要将美融入到您的生活,无论静置或使用,产品都将呈现亲和的美感,寻得一种素朴、优雅的安全生活,愿希尔的产品为您生活增添一份和谐、一份美好。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王丽爱 自然人股东 207.05万元 16.33%
洪薇 自然人股东 1060.95万元 83.67%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塑料制品、密胺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玻璃器皿、不锈钢制品及陶瓷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针纺织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1-08-03
经营范围变更 塑料制品、密胺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玻璃器皿、不锈钢制品及陶瓷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针纺织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1-08-03
经营范围变更 塑料制品、密胺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玻璃器皿、不锈钢制品及陶瓷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针纺织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1-08-03
登记管辖机关变更 许可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塑料制品、密胺制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品、玻璃器皿、不锈钢制品及陶瓷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 2016-06-07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塑料制品、密胺制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品、玻璃器皿、不锈钢制品及陶瓷制品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 2016-06-07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制品、密胺制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品、玻璃器皿、不锈钢制品及陶瓷制品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 2016-06-07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注册号:331003000072960 组织机构代码证:74980853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7498085382 2016-06-01
其他事项备案 注册号:331003000072960 组织机构代码证:74980853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7498085382 2016-06-01
地址变更 住所: 台州市黄岩区北城妙儿桥工业区大桥路*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北城街道 住所: 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风光路**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澄江街道 2014-11-28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王丽爱; 出资额: 100.9; 百分比: 16.3269%姓名: 洪薇; 出资额: 517.1; 百分比: 83.6731% 姓名: 王丽爱; 出资额: 207.05; 百分比: 16.3289%姓名: 洪薇; 出资额: 1060.95; 百分比: 83.6711% 2012-03-09
实收资本变更 618 1268 2012-03-09
投资人变更 姓名:王丽爱;出资额:***.*;百分比:**.****%姓名:洪薇;出资额:***.*;百分比:**.****% 姓名:王丽爱;出资额:***.**;百分比:**.****%姓名:洪薇;出资额:****.**;百分比:**.****% 2012-03-09
期限变更 618 1268 2012-03-09
经营范围变更 姓名: 王丽爱;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洪薇;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王丽爱;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洪薇; 出资额: ****.**; 百分比: **.****% 2012-03-09
注册资本变更 618.00 1268.00 2012-03-09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塑料制品、密胺制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品、玻璃器皿及不锈钢制品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 塑料制品、密胺制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品、玻璃器皿、不锈钢制品及陶瓷制品销售。 2012-03-09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制品、密胺制品、塑料薄膜袋(以上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布艺制造、加工。 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制品、密胺制品、塑料薄膜袋、布艺制造、加工;家居用品、玻璃器皿及不锈钢制品销售 2011-06-23
期限变更 201.8 618 2011-06-23
实收出资变更 201.8 618 2011-06-23
注册号变更 注册号: 3310032005161 注册号: 331003000072960 2011-06-23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台州海关 3323962364 2005-11-01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K** - 1373****819 - - - 81
池** - 1318****838 chiyoucha*****ozhitu.com - - 83
洪** - 1385****709 - - - 84

联系人共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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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洪薇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苏12民终3253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3695元,由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项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已预交34073元,由本院退还3037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1-25
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杜春龙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追偿权纠纷 (2021)陕0104执918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21-06-01
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湘0302执保29号 冻结被申请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92866.87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 2020-03-02
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杜春龙,闵保荣追偿权纠纷(9293)一审民事判决书 追偿权纠纷 (2019)陕0104民初5702号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杜春龙赔偿原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损失8万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闵保荣赔偿原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损失2万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杜春龙承担7000元,被告闵保荣承担18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12-31
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昆明建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浙1003民初8472号之一 准许原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1591元,合计1616元,由原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9-05-09
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陕西庆安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佳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18)陕01民终11152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643元,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9-02-21
陕西庆安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创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西安佳茂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17)陕0112民初字第11670号 一、被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陕西庆安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失413101元(688502.16元×60%); 二、被告西安创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陕西庆安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失137700元(688502.16元×20%); 三、驳回原告陕西庆安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84元、评估费7000元,合计1798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庆安包装公司负担4208元,被告创智公司负担4133元,被告希尔公司负担9643元,与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2-21
孟海森与西安市未央区建章路街道办事处、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陕西庆安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创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杜春龙、闵保荣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017)陕0112民初12620号 一、被告西安市未央区建章路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补偿原告孟海森经济损失44469元(222345元×20%); 二、陕西庆安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孟海森经济损失44469元(222345元×20%); 三、被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孟海森经济损失66704元(222345元×30%); 四、被告西安创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孟海森经济损失44469元(222345元×20%); 五、驳回原告孟海森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91元、鉴定费2280元,合计837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孟海森负担3131元,被告建章路街道办事处负担1153元,被告庆安包装公司负担1153元,被告创智公司负担1153元,被告希尔公司负担1781元,与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08-31
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申贵姣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8)陕01民辖终241号 准许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8-07-05
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李常根、李会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017)浙1003民初2301号 确认原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常根之妻,被告李会、李桂琴之母向秀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台州市希尔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7-12-31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0-05-27 (2020)浙10民初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排污登记信息 913310037498085382001Y 2020-06-24 2025-06-2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U0020Q50035R0M 2020-03-18 2023-03-17
商务部商务信用评级 201109911100149 2011-12-02 2014-12-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15/11Q0548R00 2011-07-12 2014-07-11

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日期
chinashall.cn chinashall.cn 浙ICP备18055180号-1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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