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
- 法人: 胡兴文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2-08-03
- 办公地址: 新疆博州温泉县博格达尔镇赛马场东侧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胡兴文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Xinjiang Zhaojun Hometown Liquor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6527235991821453
- 纳税人识别号 916527235991821453
- 组织机构代码 599182145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652723050001036
- 登记机关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6-05-06
- 营业期限 2012-08-03~2032-08-03
- 注册地址 新疆博州温泉县博格达尔镇赛马场东侧(温泉县湖北援温项目加工区)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酒的制造->白酒制造
- 专业行业 食品/酒水/零食->白酒红酒洋酒->白酒、电商零售->垂直电商->酒类电商
- 公司简介 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0803,注册地址在新疆博州温泉县博格达尔镇赛马场东侧(温泉县湖北援温项目加工区),主要从事白酒、白酒(液态)产品的生产、酒类的批发兼零售,粮食收购。陶瓷及玻璃包装容器、包装纸箱购销;饲料(生产除外)、有机肥料、矿产品(煤炭除外)销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土特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家用电器批发兼零售;制作、发布国内路牌、灯箱、布展广告业务。。欢迎交流合作!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胡兴文 | 自然人股东 | - | 100.00%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及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酒类的批发兼零售,粮食收购。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陶瓷及玻璃包装容器、包装纸箱购销;饲料(生产除外)、有机肥料、矿产品(煤炭除外)销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土特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家用电器批发兼零售;制作、发布国内路牌、灯箱、布展广告业务。。行业代码: 6320 | 经营范围: 白酒、白酒(液态)产品的生产、酒类的批发兼零售,粮食收购。陶瓷及玻璃包装容器、包装纸箱购销;饲料(生产除外)、有机肥料、矿产品(煤炭除外)销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土特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家用电器批发兼零售;制作、发布国内路牌、灯箱、布展广告业务。行业代码: 6320 | 2014-10-22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及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酒类的批发兼零售,粮食收购。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陶瓷及玻璃包装容器、包装纸箱购销;饲料(生产除外)、有机肥料、矿产品(煤炭除外)销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土特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家用电器批发兼零售;制作、发布国内路牌、灯箱、布展广告业务。。行业代码: **** | 经营范围: 白酒、白酒(液态)产品的生产、酒类的批发兼零售,粮食收购。陶瓷及玻璃包装容器、包装纸箱购销;饲料(生产除外)、有机肥料、矿产品(煤炭除外)销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土特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家用电器批发兼零售;制作、发布国内路牌、灯箱、布展广告业务。行业代码: **** | 2014-10-21 |
负责人变更 | 柳泉 | 胡兴文 | 2014-06-25 |
负责人变更 | 柳泉 | 胡兴文 | 2014-06-24 |
负责人变更 | 胡兴文 | 柳泉 | 2013-11-11 |
共 5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余运艳 | 监事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4、2015 | - | - | 10677983*****.com | 0909-****558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 | - | 10677983*****.com | ****557 | - | 74 |
联系人共 9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9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胡兴文 | 执行董事 | -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与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非诉审查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 行政处罚 | (2018)新2723行审2号 | 对申请执行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博州环罚字[2017]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通过本院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被处罚人 | 2018-12-21 |
(2016)新27民终65号——闫刚与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君故里酒业公司)、温泉县众合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商砼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新27民终65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411.5元,由上诉人闫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16-04-15 |
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与闫刚、温泉县众合商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温民初字第439号 | 一、被告闫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货款274100元 二、驳回原告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703元,减半征收2851.4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负担200元,由被告闫刚负担2651.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5-10-18 |
共 3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