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驰宇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 李志勇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2-09-05
- 办公地址: 贺州市太白社区建德街90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无角色
7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1次
中标金额
91,440元
客户
1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志勇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建锋装饰、贺州建锋、建锋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80.00万元
- 英文名 Guangxi Hezhou Chiyu Investment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51100052742188H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052742188
- 曾用名 广西贺州市驰宇建筑有限公司 贺州市建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51100200024117
- 登记机关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0-12-04
- 营业期限 2012-09-05~2042-09-04
- 注册地址 贺州市太白社区建德街90号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其他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 专业行业 金融->理财->实业投资、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房地产
- 公司简介 贺州市建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成立于日照充足,雨量丰沛,多民族聚居的长寿之乡贺州,公司办公地址位于贺州市建设东路号(区党校对面),6年来,我公司上下锐意进取,团结奋进,坚持顾客至上,用户第一的基本原则,积极拓展经营思路,使我公司主要经营的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代理,发布,智能家居系统,安防系统设计及安装,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太阳能产品代理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子产品,电脑设备销售,获得长足的发展。多年来,公司一以贯之的坚持以服务求发展的原则,已形式良性的企业运营机制。我们愿以诚挚的热情,欢迎海内外客商精诚合作,共创辉煌。欢迎您的留言或来电。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陈思宇 | - | - | 30.00% |
陈剑锋 | - | - | 30.00% |
陈俊宇 | 自然人股东 | - | 25.00% |
陈亚忠 | - | - | 25.00% |
邓时光 | 自然人股东 | - | 15.00% |
白旭东 | 自然人股东 | - | 15.00% |
李志勇 | 自然人股东 | - | 30.00% |
张洪印 | 自然人股东 | - | 15.00% |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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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地址变更 | 贺州市八步区江南中路南侧21号 | 贺州市太白社区建德街90号 | 2020-12-04 |
地址变更 | 贺州市八步区点灯寨二十组117号旁 | 贺州市八步区江南中路南侧21号 | 2018-06-27 |
其他变更 | 李志勇:30%;陈亚忠:25%;邓时光:15%;张洪印:15%;白旭东:15%; | 李志勇:30%;邓时光:15%;张洪印:15%;白旭东:15%;陈俊宇:25%; | 2018-06-27 |
名称变更变更 | 广西贺州市驰宇建筑有限公司 | 广西贺州市驰宇投资有限公司 | 2018-06-27 |
经营范围变更 | 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桥梁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工程咨询,城市规划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零售,项目代建,城市及道路照明设计工程专业施工,太阳能产品代理销售及售后服务。 | 对房地产、建筑业、公路、桥架、水利、城市建设、商业、农业、码头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管道设备、消防器材、水暖器材、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的销售。 | 2018-06-27 |
投资人变更 | 李志勇:30%;陈亚忠:25%;邓时光:15%;张洪印:15%;白旭东:15%; | 李志勇:30%;邓时光:15%;张洪印:15%;白旭东:15%;陈俊宇:25%; | 2018-06-27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陈亚忠、李志勇 | 陈俊宇、李志勇 | 2018-06-27 |
主要人员变更 | 陈亚忠、李志勇 | 陈俊宇、李志勇 | 2018-06-27 |
股东信息变更 | 李志勇:30%;陈亚忠:25%;邓时光:15%;张洪印:15%;白旭东:15%; | 李志勇:30%;邓时光:15%;张洪印:15%;白旭东:15%;陈俊宇:25%; | 2018-06-27 |
主要人员变更 | 陈亚忠、陈亚忠、李志勇 | 陈亚忠、李志勇 | 2018-02-07 |
负责人变更 | 陈亚忠 | 李志勇 | 2018-02-07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陈亚忠、陈亚忠、李志勇 | 陈亚忠、李志勇 | 2018-02-07 |
地址变更 | 贺州市建设东路207-1号(区党校对面) | 贺州市八步区点灯寨二十组117号旁 | 2017-11-21 |
投资人变更 | 陈亚忠:70%;陈思宇:30%; | 陈亚忠:25%;李志勇:30%;邓时光:15%;张洪印:15%;白旭东:15%; | 2017-06-19 |
主要人员变更 | 陈亚忠、陈亚忠、陈思宇 | 陈亚忠、陈亚忠、李志勇 | 2017-06-19 |
名称变更变更 | 贺州市建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贺州市驰宇建筑有限公司 | 2017-06-19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陈亚忠、陈亚忠、陈思宇 | 陈亚忠、陈亚忠、李志勇 | 2017-06-19 |
股东信息变更 | 陈亚忠:*%;陈思宇:*%; | 陈亚忠:*%;李志勇:*%;邓时光:*%;张洪印:*%;白旭东:*%; | 2017-06-19 |
经营范围变更 | 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代理、发布;智能家居系统、安防系统设计及安装;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零售;太阳能产品代理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子产品、电脑设备销售。 | 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桥梁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工程咨询,城市规划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零售,项目代建,城市及道路照明设计工程专业施工,太阳能产品代理销售及售后服务。 | 2017-06-19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陈剑锋;陈亚忠;陈亚忠; | 陈思宇;陈亚忠;陈亚忠; | 2016-07-12 |
共 2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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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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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宇 | 监事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2020、2021 | - | - | 7738020*****.com | 0774-****612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2016 | - | - | 13788276*****.com | 0774-****612 | - | 73 |
联系人共 8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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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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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勇 |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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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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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数字媒体户外创意互动空间工作区集装箱采购成交公告 | 中标公告 | 集装箱 | 广西-贺州 | 9.14 | 2015-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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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
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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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贺州学院 | 1 | 1 | 9.14 | 2015-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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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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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星善与朱庆增、贺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6)桂1102民初3758号 | 一、被告贺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黄星善10613.78元。 二、驳回原告黄星善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87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星善承担479元,由被告贺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400元。本案鉴定费2800元(原告已支付),由原告黄星善承担1400元,由被告贺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400元。被告贺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 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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