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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 洪剑彬
  • 注册资本: 12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2-03-05
  •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定海路289号229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3

无角色

7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洪剑彬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通华物流、通华货物运输、通华、镇海通华
  • 注册资本 12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8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15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02117342788376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34278837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0211000021311
  • 登记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2-28
  • 营业期限 2002-03-05~9999-12-31
  • 注册地址 定海路289号229室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运输代理业->货物运输代理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
  • 公司简介 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第二大城市、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宁波,宁波定海路289号229室,于2002年03月05日在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21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目前团队人数有8人,我公司属于宁波公路旅客运输业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洪剑彬 自然人股东 - 40.00%
徐定忠 - - 0.00%
孙长生 - - 0.00%
孙丹 自然人股东 - 6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货运:普通运、货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易燃液体类)(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 普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镇海区蛟川街道大运路1号20-13室;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通港路199号1楼) 2023-02-28
投资人(股权)备案 姓名: 孙丹;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孙丹;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22-07-21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孙丹;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孙丹;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22-07-21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2-07-21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 孙长生; 证件号码: *****************X; 职位: 监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孙丹;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2020-09-08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姓名: 孙长生;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孙丹;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2020-09-08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姓名: 孙长生;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孙丹;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2020-09-08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姓名: 孙长生; 证件号码: *****************X; 职位: 监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孙丹;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洪剑彬;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2020-09-08
投资人变更 姓名:孙长生;出资额:***万;百分比:**%;[退出]姓名:洪剑彬;出资额:**万;百分比:**%; 姓名:孙丹;出资额:***万;百分比:**%;[新增]姓名:洪剑彬;出资额:**万;百分比:**%; 2020-08-18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孙长生;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孙丹;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20-08-18
投资人(股权)备案 姓名: 孙长生;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孙丹;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20-08-18
投资人变更 姓名:孙长生;出资额:***万;百分比:**%;姓名:徐定忠;出资额:**万;百分比:**%;[退出 姓名:孙长生;出资额:***万;百分比:**%;姓名:洪剑彬;出资额:**万;百分比:**%;[新增 2019-10-14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孙长生;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徐定忠;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孙长生;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洪剑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19-10-14
负责人变更 徐定忠 洪剑彬 2018-11-13
其他事项备案 注册号:330211000021311 组织机构代码证:73427883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342788376 2016-02-24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73427883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 2016-02-24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姓名: 孙丹;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徐定忠;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徐定忠;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孙长生;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X;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徐定忠;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徐定忠;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2014-09-28
投资人变更 姓名:徐定忠;出资额:**;百分比:**%姓名:孙丹;出资额:***;百分比:**%[退出 姓名:徐定忠;出资额:**;百分比:**%姓名:孙长生;出资额:***;百分比:**%[新增 2014-09-28
经营范围变更 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易燃液体类)(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0日)。 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易燃液体类)(有效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 2014-09-28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徐定忠; 出资额: 80; 百分比: 10%姓名: 孙 丹; 出资额: 720; 百分比: 90% 姓名: 徐定忠; 出资额: 80; 百分比: 10%姓名: 孙长生; 出资额: 720; 百分比: 90% 2014-09-28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洪剑彬 执行董事,经理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 - 70
孙丹 监事 - - - - 79

联系人共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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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其他案由 (2020)浙0602执1204号 - 申请执行人 2020-05-22
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王国强、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浙0602民初8704号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给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事故损失2000元; 二、被告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给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事故损失602123.65元; 三、驳回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23元,由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1067元,被告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负担9456元,应由被告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鉴定评估费18500元,由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4087元,被告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负担14413元,应由被告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9-04
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张训、朱国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9)浙0211民初2323号 准许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5元,减半收取计1502.50元,由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原告 2019-07-30
周维与王国强、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浙0602民初344号 准许原告周维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682元,由原告负担 被告 2019-06-25
周维与王国强、绍兴市鑫豪斯电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浙0211民初4809号 本案移送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被告 2019-01-08
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江北支公司、宁波市兴德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浙0206民初6034号 准许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江北支公司、宁波市兴德物流有限公司、刘新喜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18-12-10
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何国龙、浙江九鼎管桩有限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4)绍民初字第17号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公司赔偿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修理费、停车施救费、评估费、吊车作业费等共计56544.31元; 二、被告何国龙赔偿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公路损坏赔偿费、停运损失费等合计7499.49元,被告浙江九鼎管桩有限公司对被告何国龙应履行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款项均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权利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59元,减半收取1130元,由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94元,被告何国龙负担736元,被告何国龙应负担部分,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评估费4000元(已由被告何国龙预缴),由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由被告何国龙负担2000元。原告宁波市镇海通华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应负担部分,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被告何国龙。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7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2259元,款汇至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09×××13-9008,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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