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宁德骏景工艺品有限公司

  • 法人: 刘永明
  •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7-11-12
  • 办公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台湾路3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3

无角色

4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刘永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骏景、宁德骏景、骏景工艺品
  • 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5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50901666895947A
  • 纳税人识别号 91350901666895947A
  • 组织机构代码 666895947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50991100000682
  • 登记机关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6-02-29
  • 营业期限 2007-11-12~2057-11-11
  • 注册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台湾路3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木材加工->锯材加工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筷子、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餐具
  • 公司简介 宁德骏景工艺品有限公司是筷子、竹木制品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宁德骏景工艺品有限公司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刘郑美 自然人股东 - 55.00%
刘永明 自然人股东 - 45.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联络人员变更 傅银花 刘巧儿 2021-04-23
增、补、换照变更 副本数:1 本 副本数:1 本;电子营业执照数:1 本 2016-02-29
国有企业改制为其他企业 2007-11-12~2017-11-11 2007-11-12~2057-11-11 2015-05-27
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 - 傅银花 2015-05-27
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 傅银花 2015-05-27
经营范围变更 工艺品加工,销售;日用品、家居用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竹木蒸笼、餐具、筷子、日韩料理用品等竹木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6年4月止)。(以上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工艺品加工,销售;日用品、家居用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竹木蒸笼、餐具、筷子、日韩料理用品等竹木制品加工、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05-27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 2007-11-12~2017-11-11 2007-11-12~2057-11-11 2015-05-27
章程变更 旧章程 2015-05-21经营范围、营业期限 2015-05-27
章程备案 旧章程 2015-05-21经营范围、营业期限 2015-05-27
登记管辖机关变更 竹木日韩料理用品、蒸笼、筷子等竹木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6月止)工艺品加工,销售;礼品、日用品、家居用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优先顺序 一般经营项目优先 一般经营项目 工艺品加工,销售;日用品、家居用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许可经营项目 竹木蒸笼、餐具、筷子、日韩料理用品等竹木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至2016年4月止) 限制性用语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3-05-02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 1500.00万 2013-01-21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宁德海关 35089677BT 2019-09-27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05932965158 - - - - - 70
05932599616 - - - - - 70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 - - 28412528*****.com 0593-****616 - 74

联系人共 7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刘永明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林巧敏、宁德骏景工艺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1)闽0902民初3958号 一、被告宁德骏景工艺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林巧敏支付支付2021年3月1日至3月22日工资2860元; 二、被告宁德骏景工艺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林巧敏支付经济补偿金3900元; 三、驳回原告林巧敏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宁德骏景工艺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3-02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