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 卿峰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5-10-23
- 办公地址: 东莞市黄江镇社贝村永盛工业区明珠一路16号园区内A栋厂房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2
技术专家
2
无角色
10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1次
中标金额
-元
客户
1家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29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29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卿峰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东莞凯歌、凯歌、凯歌电子
-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0万元
- 英文名 Dongguan Kaig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1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1900MA4UJ6W809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4UJ6W80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1900002727134
-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8-11-15
- 营业期限 2015-10-23~
- 注册地址 东莞市黄江镇社贝村永盛工业区明珠一路16号园区内A栋厂房
- 国标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专业行业 数码/手机/电脑->电脑设备配件->触摸屏、数码/手机/电脑->影音音箱播放->点歌系统
- 公司简介 东莞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点歌机、点歌系统、触摸屏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东莞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方园 | 自然人股东 | 4900.00万元 | 98.00% |
卿峰 | 自然人股东 | 100.00万元 | 2.00% |
共 2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股东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8-11-15 |
股东信息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8-11-15 |
章程变更 | 章程修正案 | 章程 | 2018-07-18 |
地址变更 | 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南城工业区龙潭路1号A厂房2楼 | 东莞市黄江镇社贝村永盛工业区明珠一路16号园区内A栋厂房 | 2018-07-18 |
章程变更 | 章程 | 章程修正案 | 2017-04-24 |
注册资本变更 | 1800.00 | 5000.00 | 2017-04-24 |
经营范围变更 |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用设备及零配件;销售: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及零配件;销售: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2017-03-27 |
股东信息变更 | - | 股东发生变更 | 2017-03-27 |
地址变更 | 东莞市黄江镇迎宾大道合路变电站办公楼一楼 | 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南城工业区龙潭路1号A厂房2楼 | 2015-12-29 |
地址变更 | 东莞市清溪镇三星村委会埔星路银星工业区 | 东莞市黄江镇迎宾大道合路变电站办公楼一楼 | 2015-11-10 |
章程变更 | - | 章程 | 2015-11-10 |
共 1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
凤岗海关 | 4419960R80 | 2016-06-24 | 正常 | 2068-07-31 |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 | - | - | bao*****kaige.com | 0769-8****888 | - | 74 |
076982131888 | - | - | - | 0769-8****888 | - | 72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3 | - | 1892****628 | qin*****axunkg.com | - | - | 83 |
联系人共 14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4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
2020年黄江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名额指标公示 | 中标公告 | - | 广东-东莞 | - | 2020-06-05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
1 | 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 | 1 | 1 | - | 2020-06-05 |
共 1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明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9)粤0306执10164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0-12-08 |
东莞市展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2019)粤19执494号 | - | 被执行人 | 2019-11-23 |
深圳市凡仕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江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粤1973民初14908号 | 一、限被告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江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凡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5066.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65066.50为本金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凡仕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950元,由原告深圳市凡仕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62元,由被告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江分公司共同负担1788元。 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 被告 | 2019-07-03 |
广东剑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江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1971民初2118号之一 | 准许原告广东剑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江分公司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共计1061.92元,其中受理费534.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27.52元(均已由原告预交),全部由原告广东剑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9-06-26 |
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7)粤0304民初53900号之一 | 准许原告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255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因原告撤诉,本院收取案件受理费11276.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9-01-13 |
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明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吴明景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8)粤0306民初6559号 | 一、被告深圳市明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款60597.75元; 二、驳回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14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8-12-31 |
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凯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加工合同纠纷 | (2018)粤03民终391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503元,由上诉人垦鑫达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18-10-31 |
共 7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
高新技术企业 | GR201844001101 | 2018-11-28 | 2021-11-28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 QGZ19160622 | 2016-06-03 | 2019-06-02 |
共 2 条
- 1
- 2
- 3
- 4
- Inf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