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 严良武
  • 注册资本: 18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4-09-17
  • 办公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中路8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24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32

招标金额

84,834,620

供应商

7

中标数量

13

中标金额

43,085,040

客户

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严良武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安豪押运、安豪押运集团、湖北安豪、安豪
  • 注册资本 18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8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479
  • 人员规模 300~5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203007641435540
  • 纳税人识别号 914203007641435540
  • 组织机构代码 764143554
  • 曾用名 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十堰市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20300000070758
  • 登记机关 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1-07
  • 营业期限 2004-09-17~
  • 注册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中路8号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安全保护服务->安全服务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物业
  • 公司简介 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十堰,十堰十堰市朝阳路黄冈巷6号,于2004年09月17日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茅箭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9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门卫、巡逻、守护、押运。,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十堰保安公司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十堰市公安局 - - 100.00%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法人 - 100.00%
十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0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十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 2022-01-07
主要人员变更 陈伟(监事)、严良武(董事长兼总经理)、聂磊(董事)、李刚(董事)、徐海波(监事)、李正超(董事)、杨小宇(董事)、刘波(监事)、赵俊杰(监事)、上官敬升(监事) 陈伟(监事)、严良武(董事长兼总经理)、聂磊(董事)、李刚(董事)、徐海波(监事)、李正超(董事)、刘波(监事)、赵俊杰(监事)、上官敬升(监事) 2022-01-07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22-01-07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陈伟(监事)、严良武(董事长兼总经理)、聂磊(董事)、李刚(董事)、徐海波(监事)、李正超(董事)、杨小宇(董事)、刘波(监事)、赵俊杰(监事)、上官敬升(监事) 陈伟(监事)、严良武(董事长兼总经理)、聂磊(董事)、李刚(董事)、徐海波(监事)、李正超(董事)、刘波(监事)、赵俊杰(监事)、上官敬升(监事) 2022-01-07
投资人变更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十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 2022-01-07
期限变更 2021-08-01 长期 2021-05-28
股东信息变更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12-29
负责人变更 任德芳 严良武 2018-12-29
主要人员变更 施振华、任德芳、李昕、陈志刚、周毅、徐光胜 陈伟、严良武、聂磊、李刚、徐海波、李正超、杨小宇、刘波、赵俊杰、上官敬升 2018-12-29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12-29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施振华[退出]任德芳[退出]李昕[退出]陈志刚[退出]周毅[退出]徐光胜[退出 陈伟[新增]严良武[新增]聂磊[新增]李刚[新增]徐海波[新增]李正超[新增]杨小宇[新增]刘波[新增]赵俊杰[新增]上官敬升[新增 2018-12-29
投资人变更 十堰市公安局:100%;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2018-12-29
名称变更 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 2018-12-29
地址变更 十堰市朝阳路黄冈巷6号 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中路8号 2018-12-29
名称变更变更 十堰市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 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2-04-12
其他变更 87654321 8673802 2012-04-12
经营范围变更 经营范围(主营):为金融单位提供现金贵重物品的押运和库房的守护服务;货币有价证券、贵重物资、危险物品的押运、守护和保安服务;为金融单位提供押运守护技术设备的设计、安装、咨询和维修服务 经营范围(主营):门卫巡逻、守护、押运。 2012-04-12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1-12-15
实收出资变更 50.0 1800.0 2011-12-15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经营期限(自)2004-09-17,经营期限(至)2011-08-01 经营期限(自)2004-09-17,经营期限(至)2021-08-01 2011-08-30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0719-8673802 - - - 0719-****802 警用防弹衣 73
徐海波 监事 - - - - 79
总经理朱明艳 - - - - - 70

联系人共 3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刘波 总经理,监事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十堰市中心】湖北安豪安防守押基地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公告 安防守押基地项目 湖北-十堰 7000.00 2024-11-15
十堰城区网点尾箱寄库外包采购结果信息公开 中标公告 尾箱寄库外包 湖北-十堰 100.00 2024-09-06
十堰市某单位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安保服务 湖北-十堰 39.00 2024-09-04
十堰市某单位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4-VGBPBH-FC3009) 中标公告 安保服务 湖北-十堰 39.00 2024-09-04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购置运钞车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运钞车项目 湖北-十堰 140.80 2024-07-10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购置运钞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皮卡 运钞车项目 湖北-十堰 - 2024-06-26
十堰城区行自助设备集中运维外包服务采购结果信息公开 中标公告 自助设备集中运维外包服务 湖北-十堰 299.20 2024-01-26
十堰分行机关和城区支行(含视频监控中心)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 安保外包服务 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湖北-十堰 514.64 2024-01-09
中国银行十堰分行2022年度-2025年度押运、寄库服务项目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押运寄库服务项目 办公室租赁 社会化押运 金库寄库 尾箱寄库保管 湖北-十堰 - 2023-01-04
十堰分行城区支行自助柜员机集中运维离场外包项目采购结果信息公开 中标公告 自助柜员机集中运维离场外包项目 湖北-十堰 - 2022-11-25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购置运钞车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运钞车项目 运钞箱 湖北-十堰 190.40 2022-10-21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购置运钞车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运钞车项目 湖北-十堰 - 2022-10-17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购置运钞车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运钞车项目 黑龙江-黑河 - 2022-09-24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食堂外包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食堂外包项目 食堂外包服务 湖北-十堰 124.20 2022-08-30
十堰分行押运外包服务采购计划采购结果信息公开 中标公告 押运外包服务 湖北-十堰 2100.00 2022-06-13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制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工作服制作 湖北-十堰 131.86 2022-03-14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服制作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工作服制作 湖北-十堰 132.04 2022-02-23
招商银行武汉十堰分行2022年度押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标公告 押运服务 湖北-十堰 - 2021-12-21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购置运钞车项目谈判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运钞车项目 湖北-十堰 130.08 2021-12-16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购置运钞车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运钞车项目 湖北-十堰 - 2021-12-10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1 1 190.40 2022-10-21
2 十堰博华商贸有限公司 1 1 124.20 2022-08-30
3 湖南万利服饰有限公司 1 1 131.86 2022-03-14
4 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 1 130.08 2021-12-16
5 张湾区车城路九环汽车修理厂 1 1 - 2021-11-03
6 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1 1 88.76 2021-03-19
7 南京苏维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1 1 14.82 2019-01-08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2 2 5.00 2023-01-04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2 2 2100.00 2022-11-25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4 4 1216.66 2021-09-30

新闻舆情

  • 十堰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原标题:十堰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张翀 实习生 汪颀伟 通讯员 王淼 尹世煜8月22日,湖北省十堰市总工会组织开展“金秋助学 筑梦起航”活动座谈会。十堰市总工会相关领导、市直有关产业工会主席、企业工会干部及受资助困难职工代表、受资助学生等40余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十堰市总工会分别为受助的高中生、大一新生代表发放了3000元至5000元

    十堰市总工会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 2024-08-26 08:47:00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文文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鄂0302民初1867号 一、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王文文2017年11月工资1820.8元; 二、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王文文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休息日加班费差额2318元; 三、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被告王文文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四、驳回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北京路支行;帐号:17×××01。通过邮局汇款的,款汇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编:442000;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上诉人应将注明一审案号的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本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之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也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指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2018-11-30
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嘉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鄂0302民初3001号 一、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张嘉嘉经济补偿金31004元; 二、驳回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北京路支行;帐号:17×××01。通过邮局汇款的,款汇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编:442000;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上诉人应将注明一审案号的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本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之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也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指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2018-11-30
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文文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8)鄂0302民初1868号 驳回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北京路支行;帐号:17×××01。通过邮局汇款的,款汇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编:442000;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上诉人应将注明一审案号的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本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之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也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2018-11-30
石爱华与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鄂0325民初1247号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内承担医疗费用10000元,其他各项经济损失71571.50元。扣除已垫付10000元,尚应赔偿71571.5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 二、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各项经济损失45050.06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承担26804.78元,由被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担4730.26元,由原告石爱华自行承担13515.0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 三、原告石爱华受偿后应退还被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的24670.06元,扣除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应承担的4730.26元,尚应退还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9939.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 四、驳回原告石爱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款项汇至:户名:房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账号:18×××97]。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55元,减半收取1627.50元,由被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担976.50元,由原告石爱华承担651元。因原告已向本院预交,故在结算时一并交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递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255元。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名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广场支行;账号:17×××01。通过邮局汇款的,款汇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邮编:442000;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上诉人应将注明一审案号的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本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之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也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院不再另行送达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 - 2017-12-06
刘军与石林波、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鄂茅箭民一初字第02192号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刘军154032.07元,支付被告押运公司3316.7元。 二、被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刘军4080.53元,支付原告刘军鉴定费2200元。 三、驳回原告刘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70元,减半收取后由被告十堰市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名称: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广场支行;帐号:17×××01。通过邮局汇款的,款汇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编:442000;地址:十堰市邮电街12号。上诉人应将注明一审案号的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本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之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也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院不再另行送达预交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 - 2016-04-01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2117Q10580R3M 2017-06-05 2020-06-0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2114Q10633R2M 2014-06-06 2017-06-0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2111Q10522R1M 2011-06-09 2014-06-08

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日期
hbahyy.com hbahyy.com 鄂ICP备20005936号-1 2020-04-28
www.hbahyy.com hbahyy.com 鄂ICP备20005936号-1 2020-04-28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