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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 陆雨
  • 注册资本: 183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8-09-25
  • 办公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7

人力资源专家

1

无角色

12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9

招标金额

758,800

供应商

3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陆雨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八里洲碧桂园、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天津八里洲碧桂园
  • 注册资本 183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8300.00万元
  • 英文名 Tianjin Balizhou Country Garde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00~30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20112679428205W
  • 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12679428205W
  • 组织机构代码 679428205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20112000033631
  • 登记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9-07
  • 营业期限 2008-09-25~2038-09-24
  • 注册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
  • 国标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专业行业 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会务服务、餐饮/小吃/甜点、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物业、其他、食品/酒水/零食->冲饮粉糊/咖啡->咖啡、服务/休闲/出行
  • 公司简介 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925,注册地址在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地下停车位租赁;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经营:旅客住宿;餐饮服务;游泳场(馆);茶座;咖啡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欢迎交流合作!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0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负责人变更 陈钟育 陆雨 2023-09-07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任卿彪 2023-09-07
法定代表人变更 陈钟育 陆雨 2023-09-07
法定代表人变更 姓名:陈钟育;任职截止日期:空;任职起始日期:空;电话:18522971029; 姓名:陆雨;任职截止日期:2026-09-01;任职起始日期:2023-09-01; 2023-09-07
主要人员变更 - 陆雨 2023-09-07
负责人变更 姓名:陈钟育;任职截止日期:空;任职起始日期:空;电话:18522971029; 姓名:陆雨;任职截止日期:2026-09-01;任职起始日期:2023-09-01; 2023-09-07
主要人员变更 - 任卿彪 2023-09-07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法定代表人标识:是;证件名称:身份证;姓名:陈钟育; 国; 法定代表人标识:空;证件名称:空;姓名:空;国籍:空; 2023-09-07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法定代表人标识:否;证件名称:身份证;姓名:陈钟育; 国; 法定代表人标识:空;证件名称:空;姓名:空;国籍:空; 2023-09-07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陆雨 2023-09-07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法定代表人标识:否;证件名称:身份证;任职起始日期:2008-09-17;姓名:梁裕尤; 国; 法定代表人标识:空;证件名称:空;任职起始日期:空;姓名:空;国籍:空; 2023-09-07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何晓镭; 姓名:陈钟育; 2022-10-08
负责人变更 何晓镭 陈钟育 2022-10-08
负责人变更 姓名:汤磊; 姓名:何晓镭; 2020-04-03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汤磊; 姓名:何晓镭; 2020-04-03
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信息 任职起始日期:2008-09-17;姓名:田野; 任职起始日期:空;姓名:何晓镭; 2020-04-03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田野; 姓名:何晓镭; 2020-04-03
法定代表人变更 杨文杰 汤磊 2018-05-28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杨文杰; 姓名:汤磊; 2018-05-28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杨文杰;任职起始日期:2008-09-17; 姓名:汤磊;任职起始日期:空; 2018-05-28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何晓镭 经理,执行董事 - - - - 79
陈钟育 经理,执行董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3 - 1832****465 12246571*****.com - - 83

联系人共 2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逸彩庭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 非住宅物业项目 天津 - 2021-01-11
“碧桂园(蓝岸庭院,倚涛庭院,映月庭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 天津 - 2021-01-05
“凤锦庭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 凤锦庭院项目 天津 - 2021-01-05
天津八里洲碧桂园一期监理信息 中标公告 监理 天津 75.88 2018-07-10
津南(挂)2009-16号(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 天津 - 2016-07-07
“逸彩庭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 非住宅物业项目 天津 - 2013-07-19
凤锦庭院项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招标公告 物业服务 天津 - 2011-07-04
“凤锦庭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天津 - 2011-07-04
“碧桂园(蓝岸庭院、倚涛庭院、映月庭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天津 - 2010-03-30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1 1 1.57 2018-07-10
2 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 1 254.57 2018-07-10
3 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1 75.88 2018-07-10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杨卫军、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21)津0112民初12670号 驳回原告杨卫军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杨卫军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8-03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2)津0112财保22号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268358.0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2-06-29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2)津0112财保21号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466720.05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2-06-29
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21)津02民初1566号 准许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2-01-26
张建设、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2020)津02民终5085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张建设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1-03-01
周彪、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0)津民申1715号 驳回周彪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20-12-15
安庆市旭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津0112民初7191号之一 驳回原告安庆市旭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11-30
周彪与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0)津0112民初938号 一、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周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8500元、2018年至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3393.1元,共计61893.1元。 二、驳回周彪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周彪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11-02
范涛与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0)津0112民初937号 一、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范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8500元、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885.06元,共计60385.06元。 二、驳回范涛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6-16
冯浩、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19)津02民终5763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冯浩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0-05-05
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浩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19)津02民终6677号 准许上诉人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9-12-16
冯浩与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19)津0112民初2183号 一、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冯浩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就失业证、劳动合同书; 二、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为冯浩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和档案,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冯浩2017年元旦加班费1696.55元、2018年9月防暑降温费23.17元。 四、驳回冯浩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1-29
陈颖与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2019)津0112民初7404号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25元,以减半收取计162.5元,由原告陈颖负担 被告 2019-09-03
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杨宁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19)津0112民初3948号 准许原告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 原告 2019-07-26
冯浩与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2018)津0112民初9211号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19-05-31
秦莉、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租赁合同纠纷 (2019)津民申434号 驳回秦莉的再审申请 被申请人 2019-05-09
王秀玲、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津02民终62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上诉人王秀玲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04-24
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宗松二审民事裁定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2019)津02民终643号 准许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上诉人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9-04-22
李建军与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2017)津0112民初7173号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被告 2018-12-18
李志刚、胡以顺等与天津八里洲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2017)津0112民初7172号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被告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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