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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汤建坤
  • 注册资本: 508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01-02-22
  • 办公地址: 天宁区郑陆镇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3

技术专家

5

无角色

11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61

中标金额

601,425,230

客户

2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21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2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汤建坤
  • 经营状态 注销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富利华、富利华车业、常州富利华
  • 注册资本 5080.00万元
  • 实缴资本 2498.00万元
  • 英文名 Changzhou Fulihua Bicycle Co., Ltd.
  • 参保人数 48
  • 人员规模 48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402726634731U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402726634731U
  • 组织机构代码 726634731
  • 曾用名 常州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483000013481
  • 登记机关 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3-04-28
  • 营业期限 2001-02-22~2026-02-21
  • 注册地址 天宁区郑陆镇武城村
  • 国标行业 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自行车制造
  • 专业行业 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山地车、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滑板车、运动/户外/体育->轮滑滑板溜冰->滑板车、母婴/玩具->儿童玩具童车->童车、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电动三轮车、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自行车、汽车/骑行/车品->骑行摩托车辆->电动自行车、汽车/骑行/车品->运输车辆货车->三轮车
  • 公司简介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是中国自行车协会成员、江苏省知名企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现拥有固定资产3000万元,员工600余人,占地面积45000 余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0余平方米。公司引进国外先进的油漆喷涂、架叉生产、整车组装等设备,拥有油漆、前叉、车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装配、童车 装配、制管等专业化生产流水线。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20"-26"系列普通、山地、城市自行车,12"-20"系列童车,电动自行车,以及12"-26"系列各款式车架、前叉,品种繁多,规格齐全。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注重产品质量,拥有较完善的检测设施和雄厚的技术力量,并以严格的内部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的售后服务,使产品获得良好的信誉。目前,“富利华”品牌的自行车、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滑板车年生产能力逾150万辆,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并出口国外,深受用户欢迎。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敢于迎接挑战,勇攀高峰。竭诚欢迎国内外客商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王芬兰 自然人股东 - 32.48%
汤建坤 自然人股东 - 67.52%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自行车、童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铝合金车架、塑料造粒、塑料制品(除医用)制造、销售;公共自行车系统设施的开发、制造、安装、运营管理、维修保养;自行车租赁;冷轧带钢、圈管制造;滑雪车组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行车、童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铝合金车架、塑料造粒、塑料制品(除医用)制造、销售;公共自行车系统设施的开发、制造、安装、运营管理、维修保养;自行车租赁;冷轧带钢、圈管制造;滑雪车组装;自行车及其零配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06-29
经营范围变更 自行车、童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公共自行车系统设施的开发、制造、安装、运营管理、维修保养;自行车租赁;冷轧带钢、圈管制造;滑雪车组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行车、童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铝合金车架、塑料造粒、塑料品(除医用)制造、销售;公共自行车系统设施的开发、制造、安装、运营管理、维修保养;自行车租赁;冷轧带钢、圈管制造;滑雪车组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10-21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自行车、童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公共自行车系统设施的开发、制造、安装;自行车租赁;冷轧带钢、圈管制造;滑雪车组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行车、童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公共自行车系统设施的开发、制造、安装、运营管理、维修保养;自行车租赁;冷轧带钢、圈管制造;滑雪车组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05-31
注册资本变更 5000.00 5080.00 2016-05-31
地址变更 武进区郑陆镇武城村 天宁区郑陆镇武城村 2016-05-31
投资总额变更 5000.000000 5080.000000 2016-05-31
注册资本变更 1888.00 5000.00 2015-05-06
投资总额变更 1888.000000 5000.000000 2015-05-06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常州海关 3204953574 2001-11-05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张志新 - - - - - 70
13584552701 - 1358****701 - - - 84
章** - - - 0566-****290 公共自行车 73

联系人共 28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汤建坤 执行董事,总经理,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中化泉州石化主厂区自行车采购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自行车 福建-泉州 30.00 2019-04-22
中化泉州石化主厂区自行车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自行车 福建-泉州 30.00 2019-04-17
王店镇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合同公示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嘉兴 53.20 2019-03-20
王店镇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合同公示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嘉兴 70.00 2019-03-20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王店镇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嘉兴 53.20 2019-01-02
五期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 25.28 2018-07-26
新购600辆公共自行车更换开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更换 浙江-台州 43.68 2018-07-24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合同公示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温州 113.73 2018-05-23
日照市市区公共自行车(三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山东-日照 244.00 2017-12-29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温州 113.73 2017-12-06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嘉兴 103.20 2017-11-30
桐乡市崇福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自行车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自行车 浙江-嘉兴 32.90 2017-09-28
2017-2019年度瓯海区公共自行车配件采购(编号:F-DYZF20170906)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配件 浙江-温州 98.80 2017-09-26
2017-2019年度瓯海区公共自行车配件采购(编号:F-DYZF20170906)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配件 浙江-温州 98.80 2017-09-26
关于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温州 34.90 2017-08-09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温州 34.90 2017-08-09
合肥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安徽-合肥 10928.00 2017-05-24
合肥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2017AFCZ0459)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安徽-合肥 10928.00 2017-05-23
合肥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安徽-合肥 10928.00 2017-05-23
2017年度温岭市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 浙江-台州 296.53 2017-05-04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2 2 60.00 2019-04-22
2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人民政府 2 2 123.20 2019-03-20
3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2 227.46 2018-05-23
4 日照市公交车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1 1 244.00 2017-12-29
5 桐乡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1 1 103.20 2017-11-30
6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2 69.80 2017-08-09
7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3 3 610.18 2017-05-04
8 合肥公共自行车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1 1 10928.00 2017-04-28
9 潍坊市财政局 2 2 493.50 2017-03-24
10 青州凯程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2 - 2016-12-29
11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 2 168.74 2016-11-30
12 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 1 30.78 2015-12-23
13 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 1 194.25 2015-08-03
14 厦门市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 2 2 746.45 2015-04-27
15 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1 1 100.50 2014-11-18
16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1 1 174.15 2014-03-19
17 西安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1 - 2013-10-11
18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 1 62.00 2013-09-13
19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1 1 18.36 2012-06-05
20 临海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 5 2 70.20 2011-09-0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青州凯程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2)苏0402民初853号之一 准许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883元,减半收取941.5元,保全费920元,合计1861.5元,由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2-04-30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陕西鑫鼎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陕0423民初3196号 准许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1-03-25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公共自行车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0)皖0102民初13352号 准予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9120元,减半收取19560元,由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0-12-01
3584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绿畅通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绿畅共享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402民初3584号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绿畅通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绿畅共享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4万元或者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0-07-07
3584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绿畅通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绿畅共享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402民初3584号之三 准许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224元,减半收取3112元,保全费222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5682元,由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0-03-18
5671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浙江骐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402民初5671号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骐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原告 2020-01-03
5671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浙江骐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402民初5671号之二 解除对浙江骐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价值78万元财产的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原告 2020-01-03
1209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402民初1209号 驳回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1-03
北京绿畅通行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绿畅通行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等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4民辖终465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19-11-22
5671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浙江骐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402民初5671号之一 准予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撤回本案起诉。 案件受理费11347元,减半收取5673.5元,诉讼保全费4420元,合计10093.5元,由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9-11-15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威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樊中江、陈秀兰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苏0402执156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19-08-23
1209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402民初1209号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752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39元,减半收取1119.5元,由被告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原告 2019-07-11
5776江苏杰凯化工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苏0621民初5776号 一、被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江苏杰凯化工有限公司货款205181.89元及违约金41036.38元、律师费18000元,合计264218.27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履行完毕。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反诉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263元,保全费1920元,合计7183元,由被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缴至本院(户名:海安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海安营业部,账户:32×××16);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42元,鉴定费28000元,合计29242元,由反诉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505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46×××65) 被告 2019-06-11
3010常州鸿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苏0402民初3010号 准许常州鸿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62元,减半收取81元,由常州鸿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19-02-18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威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樊中江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追偿权纠纷 (2017)苏0402执3790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18-12-28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福建索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闽0102民初4314号 准许原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80元,由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8-08-17
常熟市碧溪静电涂装设备厂与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加工合同纠纷 (2018)苏0581民初8633号 准许原告常熟市碧溪静电涂装设备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0元,由原告常熟市碧溪静电涂装设备厂负担 被告 2018-08-15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洋玛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苏04民终205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27元,由上诉人洋玛尔公司负担(洋玛尔公司向本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5366元,由本院退还103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8-07-13
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赳赳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8)苏04民辖终275号 一、撤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18)苏0402民初1049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8-07-13
慈溪市肯力中轴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浙0282民初5276号 被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慈溪市肯力中轴有限公司货款131123元,并支付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13112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2922元,减半收取1961元,由被告常州市富利华车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03-02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8012201101466 2019-05-30 2021-06-0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1012201506491 2019-05-29 2021-12-29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1012201506490 2019-03-22 2021-11-23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4012201728410 2019-03-21 2024-03-2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0118E22632R0M 2018-07-31 2021-07-3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10118Q16564R0M 2018-07-31 2021-07-30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118S11681R0M 2018-06-27 2021-03-1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1716Q11169R0M 2016-08-06 2018-09-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1716E20508R0M 2016-08-06 2018-09-15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01715S10216R0M 2015-05-14 2018-05-1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56710QN1 2013-08-08 2016-08-07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56710EN1 2013-08-08 2016-08-0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56710Q 2010-08-06 2013-08-0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56710E 2010-08-06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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