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法人: 杨多平
- 注册资本: -万元
-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 成立时间: 1996-09-09
-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新亚洲花园10区商业街商铺四层工商银行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6
无角色
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杨多平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工行深圳龙岗支行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G34813743A
- 纳税人识别号 440300G34813743
- 组织机构代码 G34813743
- 曾用名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龙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龙岗支行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1106456221
- 登记机关 龙岗局
- 核准日期 2019-06-18
- 营业期限 1996-09-09~
-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新亚洲花园10区商业街商铺一、三、四层
- 国标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货币银行服务->其他货币银行服务
- 专业行业 金融->金融机构->银行、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期限变更 | 1996-09-09,2017-08-02,21 | 1996-09-09,, | 2017-08-04 |
其他变更 | - | 91440300G34813743A | 2017-07-17 |
许可信息变更 | 金融许可证0012079 | - | 2014-06-18 |
其他变更 | 审批文件名称:金融许可证、审批文件号:0012079; | - | 2014-06-18 |
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志联佳大厦一、二层 |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新亚洲花园10区商业街商铺一、三、四层 | 2014-06-18 |
注册号变更 | *****51 | ***** | 2012-08-06 |
其他变更 | 4403011148951 | 440301106456221 | 2012-08-06 |
期限变更 | 从1996-09-09至2012-08-02 | 从1996-09-09至2017-08-02 | 2012-08-06 |
期限变更 | 1996-09-09,2007-08-02 | 1996-09-09,2012-08-02 | 2007-07-12 |
注册资本变更 | 900.00 | 0.00 | 2005-12-30 |
名称变更变更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2005-12-30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4311 | 2200 | 2005-12-30 |
期限(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 | 从1996-09-09至2004-08-02 | 从1996-09-09至2007-08-02 | 2004-07-27 |
其他变更 | 4403071108417 | 4403011148951 | 2004-07-27 |
注册号/注册号升级 | 4403071108417 | 4403011148951 | 2004-07-27 |
名称变更变更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龙岗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 2003-11-28 |
注册号变更 | *****94 | *****17 | 2003-03-25 |
经营范围变更 | 办理本外币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外币兑换;代理收付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业务。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业务;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 2003-03-25 |
其他变更 | 4403011007694 | 4403071108417 | 2003-03-25 |
地址变更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工商银行大楼一楼 |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志联佳大厦一、二层 | 2003-03-25 |
共 2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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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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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0755-2****560 | - | 72 |
- | - | - | - | 0755-8****473 | - | 72 |
联** | - | - | - | 0755-2****379、0755-2****195 | - | 72 |
联系人共 14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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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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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王虎担保物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担保物权纠纷 | (2021)粤0307执19052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10-2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卢燕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恢773号之二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10-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郭龙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粤0309执1303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持本裁定书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10-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刘春燕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2)粤0306执14752号之二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09-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孙传彬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恢112号之三 | 一、深圳仲裁委员会(2019)深仲裁字第477号裁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孙传彬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等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09-2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郑会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9088号之二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继续执行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2-09-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杨蜀元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银行卡纠纷 | (2022)粤0309执2255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持本裁定书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2-06-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与胡国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恢722号之三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06-0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吴伟雄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6765号之一 | 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1462号裁决指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本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视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2-06-0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李超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恢325号之三 | 一、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6954号裁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李超名下相关财产的控制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06-0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卓雄根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恢304号之二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02-1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梅凤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7443号之一 | 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2418号裁决指定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本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视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2-02-1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庄思琪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1803号之三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2-01-3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陈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07执17629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1-12-2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张小春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2190号之三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本案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1-12-24 |
徐丽琼、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07执异394号 | 驳回异议人徐丽琼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 2021-12-23 |
陈汉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1)粤0307执异138号 | 驳回异议人陈汉钦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申请执行人 | 2021-12-2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与高家萍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1)粤0307执17364号之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21-12-2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吴卫利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 | (2021)粤0307财保605号 |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吴卫利名下价值110482.95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072.41元,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申请人 | 2021-12-2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江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粤03执2193号之三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江运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等措施; 二、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6158号裁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1-12-16 |
共 15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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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finity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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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许可证 | 00538414 | 2014-06-13 | -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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