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
- 法人: 曾峰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1993-08-05
- 办公地址: 苏州市南门路989号1号楼208-2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5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曾峰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外事报关、苏州外事报关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2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508137738196Y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508137738196Y
- 组织机构代码 137738196
- 曾用名 苏州市外事报关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500000004607
- 登记机关 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3-07-03
- 营业期限 1993-08-05~
- 注册地址 苏州市南门路989号1号楼208-2室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专业行业 -
- 公司简介 公司于九三年经海关总署核准,具有代理报关和代办海关有关业务的资职,公司的宗旨“服务至上,信誉第一”。遵循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企业提供全方的优质服务。本公司在市区、新区保税库通关点、工业园区、吴江、昆山都设有办公场所,竭诚为苏州市区、新区、园区和周边地区的各类企业提供进出口业务相关的优质服务。主要经营范围:报关单预录入,企业备案预录入,仓单预录入,转关联系单预录入,货物征免申请表预录入,代理报关,代办商检、免表及进出口货物在上海清关、转关和运输等事宜。本公司服务宗旨是:优质,快捷,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本公司自九三年开办以来,凭借先进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质量,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目前由我公司提供服务的企业多为跨国性大型企业和众多中小型企业,服务对象达到一百家至多,今后本公司仍将坚持公司服务的宗旨,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梁睿 | 自然人股东 | 260.00万元 | 52.00% |
曾峰 | 自然人股东 | 125.00万元 | 25.00% |
曹珂 | 自然人股东 | 65.00万元 | 13.00% |
俞辉 | 自然人股东 | 50.00万元 | 10.00% |
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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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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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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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变更 | 接受客户委托代理报关、报验手续和代办海关有关业务。普通货运、国际货运代理(代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接受客户委托代理报关、报验手续和代办海关有关业务。普通货运、国际货运代理(代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1-07-06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0 | 500.00 | 2021-07-06 |
经营范围变更 | 接受客户委托代理报关、报验手续和代办海关有关业务。普通货运、货运代理(代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接受客户委托代理报关、报验手续和代办海关有关业务。普通货运、国际货运代理(代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08-01 |
地址变更 | 苏州市南园北路79号2楼 | 苏州市南门路989号1号楼208-2室 | 2017-07-21 |
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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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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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关 | 3205980007 | 1993-08-07 | 正常 | 2070-12-31 | 高级认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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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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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0512-6****933 | - | 72 |
联** | - | - | - | 0512-6****411 | - | 70 |
曹珂 | 监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10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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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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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敬兴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2019)苏民申934号 | 驳回苏州敬兴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被申请人 | 2020-05-31 |
苏州敬兴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公司、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2017)苏05民终6922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18元,由苏州敬兴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17-11-30 |
上海琪茂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4)沪海法商初字第956号 | 准许原告上海琪茂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82元,因撤诉减半收取计人民币341元,由原告上海琪茂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7-07-07 |
陆翠华与马兆明、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园民初字第01559号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陆翠华赔偿款47779.19元;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被告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垫付款59488元; 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被告马兆明垫付款3294.34元; 四、驳回原告陆翠华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4元,减半收取512元,由被告苏州市外事报关有限公司负担。此款项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已在上述判决内容中予以结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10×××99 | 被告 | 2014-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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