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雷楚阳
-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9-09-16
- 办公地址: 广州番禺区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1到8层全层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9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雷楚阳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华与新、广州华与新、华与新贸易
-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50.00万元
- 英文名 Guangzhou Huayu New Trad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113695174399G
- 纳税人识别号 440100695174399
- 组织机构代码 695174399
- 曾用名 广州市钟银音响设备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126000022343
- 登记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5-22
- 营业期限 2009-09-16~
- 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33-45号单数7楼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贸易经纪与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
- 专业行业 美妆/个护/洗漱->化妆彩妆工具->化妆品
- 公司简介 华新国际自成立至今,建立起面积共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大厂房。今天的华新国际已经拥有独立总部办公大楼、多家生产工厂,全资子公司遍布国内外,如澳洲易方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华新国际美容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日用化工研究所、广州精彩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彩时印刷有限公司等。从生产、包装、策划、印刷、销售到售后服务的一体化运营战略,使“华新出品”成为质量保证。26年的不懈努力华新国际已经成为中国最大拥有全资生产线的美容机构。实力雄厚研制技术精良企业的多样化战略路线和一系列的子公司布局,实现了整个企业更好的资源协作和资源共享。华新国际一直以“缔造美与健康,享拥快乐人生”为企业愿景。以完善的管理,过硬的产品质量,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创新的市场策略,缔造了中国美容界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精良的研制技术,并配置精湛的产品研究实验室,规范的药业生产管理基地和化工研究所(获ISO9000认证),更好地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值得信赖的企业品牌企业品牌战略一直坚持稳健严谨的宗旨,每一次品牌的更新,每一个新品的推出,是华新国际持续高速发展的有力保证。企业拥有优质高效的运营模式,确保产品的生产效率。在精良的研制技术下更能保证产品的优质,绝对是值得您信赖的好品牌。华新国际在全国各地已有众多合作伙伴,在它们的信赖与支持下我们更加精益求精。为了创立百年不倒精油皇国,做世界知名企业品牌奋进向前。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雷楚阳 | 自然人股东 | - | 100.00%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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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章程备案 | - | 准予章程备案 | 2024-05-22 |
经理备案 | 潘晓鸣 | 雷楚阳 | 2024-05-22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潘晓鸣 | 雷楚阳 | 2024-05-22 |
主要人员变更 | 潘晓鸣 | 雷楚阳 | 2024-05-22 |
董事备案 | 潘晓鸣 | 雷楚阳 | 2024-05-22 |
联络人员变更 | - | 潘晓鸣 | 2021-12-17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雷楚阳 | 潘晓鸣 | 2021-12-17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雷楚阳 | 潘晓鸣 | 2021-12-17 |
联络员备案 | - | 潘晓鸣 | 2021-12-17 |
主要人员变更 | 雷楚阳 | 潘晓鸣 | 2021-12-17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雷楚阳 | 潘晓鸣 | 2021-12-17 |
经营项目申报变更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 | 2019-10-22 |
经营范围变更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 | 2019-10-22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 | 2019-10-22 |
章程变更 | - | 准予章程备案 | 2019-09-23 |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 20万元(人民币) | 150万元(人民币) | 2019-09-23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19-09-23 |
期限变更 | 2009-09-16 至 2019-09-16 | 2009-09-16 至 长期 | 2019-03-29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2009-09-16 至 2019-09-16 | 2009-09-16 至 长期 | 2019-03-29 |
其他事项备案 | 换照(变更前) | 换照 | 201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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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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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炳基 | 监事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 - | 1579735*****.com | 8****723 | - | 74 |
官网联系人 | - | - | in*****axinmr.com | - | - | 72 |
联系人共 11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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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潘晓鸣 |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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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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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康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1)粤民申1044号 | 驳回重庆市渝中区康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的再审申请 | 被申请人 | 2021-05-06 |
重庆市渝中区康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与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13民初4930号 | 一、被告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渝中区康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退保证金3万元; 二、被告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市渝中区康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退货款11万元; 三、驳回原告重庆市渝中区康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34元,由原告重庆市渝中区康达美容美发用品商店负担5421元、被告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负担25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被告 | 2020-12-04 |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19)粤0192民初703号 | 准许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9-10-17 |
陈伟贤与广州市汝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2016民终9305二审民事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6)粤01民终9305号 | 一、维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5)穗番法民五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第三项; 二、变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5)穗番法民五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为:广州市番禺区精彩化妆品厂、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汝诚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共同向陈伟贤支付2014年12月份的工资7106元; 三、广州市番禺区精彩化妆品厂、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汝诚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陈伟贤返还2014年1月到2014年12月扣发的风险预留金2612.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上诉人广州市番禺区精彩化妆品厂、广州华与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汝诚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陈伟贤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16-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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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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