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李雅清
- 注册资本: 3477.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8-11-27
- 办公地址: 清原镇清河路12号县武装部楼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9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2次
招标金额
121,036,852元
供应商
1家
中标数量
1次
中标金额
84,808,812元
客户
1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雅清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中房清原房地产、中房清原、中房地产
- 注册资本 3477.00万元
- 实缴资本 3477.00万元
- 英文名 China Real Estate Group Qingyua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210423680088295L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680088295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210423004506395
- 登记机关 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9-04-22
- 营业期限 2008-11-27~
- 注册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河堤南路12号(县武装部楼)
- 国标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专业行业 网络/游戏/传媒、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房地产、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物业、服务/休闲/出行、电商零售->B2B、数码/手机/电脑->网络/数据存储
- 公司简介 北京先知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3年创立的网岛企业信息在线网,是免费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黄页平台,收录的企业数量已经超过了9000万,产品信息超过600万,任何企业都可以注册进驻,并发布宣传自己企业产品和服务。网岛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一个最简洁、免费的信息发布,网络推广平台,坚持开发、合法原则,我们不允许违法、虚假以及各种试图骗取搜索引擎流量的低质量信息,让优质的信息能得到最好的推广效果。我们将开发更多的功能,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我们将以我们的技术优势和多年的经验,让您的产品为更多潜在客户了解。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李雅清 | 自然人股东 | - | 100.00% |
北京中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 | - | 0.00%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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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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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19-04-22 |
股东信息变更 | 1北京中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1李雅清; | 2019-04-22 |
投资人变更 | 北京中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退出] | 李雅清;[新增] | 2019-04-22 |
主要人员变更 | 1王健监事;2杨燕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王健监事;2杨燕总经理;3李雅清执行董事; | 2019-03-07 |
负责人变更 | 杨燕 | 李雅清 | 2019-03-07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王健监事杨燕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王健监事杨燕总经理李雅清执行董事[新增] | 2019-03-07 |
期限变更 | 2018-11-10 | - | 2018-12-04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蔡燊 | 杨燕 | 2013-11-26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蔡燊 | 杨燕 | 2013-11-26 |
主要人员变更 | 1王健监事;2蔡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杨燕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王健监事; | 2013-11-26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王健监事蔡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退出] | 杨燕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增]王健监事 | 2013-11-26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1王健监事;2蔡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杨燕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王健监事; | 2013-11-26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蔡燊监事张文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退出] | 王健监事[新增]蔡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2-03-01 |
主要人员变更 | 1蔡燊监事;2张文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王健监事;2蔡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2-03-0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1蔡燊监事;2张文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王健监事;2蔡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2-03-01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张文广 | 蔡燊 | 2012-03-01 |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19号 |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河堤南路12号(县武装部楼) | 2012-03-01 |
地址变更 |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19号 |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河堤南路12号(县武装部楼) | 2012-03-01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张文广 | 蔡燊 | 2012-03-01 |
实收资本变更 | 1000.0 | 3477.0 | 2010-07-05 |
共 2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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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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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清 | 执行董事 | - | - | - | - | 79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5、2016 | - | - | 8234284*****.com | 0413-5****888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2018、2019、2020、2021 | - | - | 8234284*****.com | 024-5****888 | - | 74 |
联系人共 12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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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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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 | 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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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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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采购项目(含西八家)中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 | 辽宁-抚顺 | 8480.88 | 2016-09-05 |
清原中房花园二期40#、41#、42#商住楼建设项目 | 中标公告 | 商住楼建设项目 | 辽宁-抚顺 | 5203.69 | 2014-07-02 |
清原中房花园二期40#、41#、42#商住楼建设项目 | 招标公告 | 商住楼建设项目 | 辽宁-抚顺 | 6900.00 | 2014-05-30 |
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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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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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抚顺市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1 | 5203.69 | 2014-07-02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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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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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原满族自治县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 1 | 1 | 8480.88 | 2016-09-05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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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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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王琳娜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423民初620号 | 一、被告王琳娜、王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57655.3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自2021年1月22日起以本金157655.3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为7.125%计算至全部结清之日止); 二、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为实现本判决一项债权,可以与抵押人被告王琳娜、王飞协议以抵押物“坐落为清原镇;不动产单元号为210423100027CB00040FO0220065;面积为110.73平方米”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被告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判决一项给付内容承担阶段性保证担保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27.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王琳娜、王飞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2-09-0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吴革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辽0423民初1426号 | 准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2527.00元(已减半收取),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负担 | 被告 | 2022-07-22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媛等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辽04民终360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800元(已减半收取),二审案件受理费1600元,由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22-07-21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文田等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辽04民终354号 | 一、撤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辽0423民初41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预交案件受理费1012元,退还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诉人 | 2022-06-30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晶洋等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辽04民终359号 | 一、撤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辽0423民初41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预交案件受理费1600元,退还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诉人 | 2022-06-10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范元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辽0423民初1313号之一 | - | - | 2021-12-09 |
姚德鹏、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423民初1674号之一 | - | - | 2021-12-09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宋莹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辽0423民初363号之一 | - | - | 2021-12-09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抚顺市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辽04民终2448号 | 一、撤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辽0423民初263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2512元予以退回 | 上诉人 | 2021-11-0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姚德鹏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0423民初1674号 | 准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2618.00元,保全费1632.00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负担 | 被告 | 2021-09-29 |
宋珊、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辽0423执406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08-31 |
宋莹与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辽0423民初363号之一 | 驳回原告宋莹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8-31 |
范元利与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辽0423民初703号 | 驳回范元利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361.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6-10 |
沈阳市康力门业有限公司、徐群二审民事裁定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1)辽01民终3535号 | 准许上诉人沈阳市康力门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869元,减半收取4934.5元由上诉人沈阳市康力门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21-04-15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宋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辽04民终2194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783元,由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0-12-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李冬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辽0423执821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0-11-06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忠岩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辽04民再16号 | 一、撤销本院(2015)抚中民初字第0009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刘忠岩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刘忠岩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申诉人 | 2020-09-30 |
柳河县鑫泰电器厂、陈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辽0423执447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告 | 2020-09-02 |
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宇供暖有限公司、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辽0423执525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告 | 2020-09-02 |
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宇供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辽04民终790号 | 一、撤销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辽0423民初210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宇供暖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1579元,退还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宇供暖有限公司;上诉人中房集团清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08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2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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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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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 (2022)辽04民终358号 | 物权保护纠纷 | - |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0 | (2021)辽04民初6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2 | (2021)辽04民终2448号 | 建设工程施合同纠纷 | 上诉人 |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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