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 陈英
  • 注册资本: 75678.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1-07-03
  •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66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9

无角色

14

招投标

招标数量

8

招标金额

5,592,300

供应商

3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

客户

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陈英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沈阳惠盛、惠盛、惠盛供热
  • 注册资本 75678.00万元
  • 实缴资本 75678.00万元
  • 英文名 Shenyang Huisheng Heating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210100720959412T
  • 纳税人识别号 91210100720959412T
  • 组织机构代码 72095941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210100000036101
  • 登记机关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4-03
  • 营业期限 2001-07-03~
  • 注册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66号
  • 国标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
  • 公司简介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地址,交通便利,我们的务活动有:城市供热,本单位是国有企,: 0 100 ,我们将以信用为你提供相关务,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3678.00万元 100.00%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0.00%
沈阳市第四热力供暖公司 - - 0.00%
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法定代表人变更 贺宇 陈英 2024-04-03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贺宇 陈英 2024-04-03
主要人员变更 1张向阳董事;2陈英董事;3李宝强监事;4贺宇经理;5万有裕监事;6贺宇董事长;7王基壮监事; 1陈英经理;2张金玲监事;3武超执行董事; 2024-04-03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1张向阳董事;2陈英董事;3李宝强监事;4贺宇经理;5万有裕监事;6贺宇董事长;7王基壮监事; 1陈英经理;2张金玲监事;3武超执行董事; 2024-04-03
注册资本变更 3678.00 75678.00 2022-08-26
股东信息变更 1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2022-08-26
负责人变更 钟延军 贺宇 2022-08-24
主要人员变更 1王基壮监事;2李宝强监事;3万有裕监事;4钟延军董事长兼经理;5张向阳董事;6陈英董事; 1张向阳董事;2陈英董事;3贺宇经理;4王基壮监事;5李宝强监事;6万有裕监事;7贺宇董事长; 2022-08-24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22-08-05
股东信息变更 1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 1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08-05
期限变更 2021-07-03 - 2021-06-30
章程变更 - 2 2018-10-12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徐朋业 钟延军 2016-08-1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徐朋业董事长兼经理;2张向阳董事;3陈英董事;4王基壮监事;5李宝强监事;6万有裕监事; 1钟延军董事长兼经理;2张向阳董事;3陈英董事;4王基壮监事;5李宝强监事;6万有裕监事; 2016-08-10
主要人员变更 1徐朋业董事长兼经理;2张向阳董事;3陈英董事;4王基壮监事;5李宝强监事;6万有裕监事; 1钟延军董事长兼经理;2张向阳董事;3陈英董事;4王基壮监事;5李宝强监事;6万有裕监事; 2016-08-10
联络人员变更 - 李松 2016-08-1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徐朋业董事长张向阳董事陈英董事王基壮监事李宝强监事万有裕监事 徐朋业董事长兼经理张向阳董事陈英董事王基壮监事李宝强监事万有裕监事 2014-06-19
经营范围变更 城市供热。 城市供热服务(持资质证经营),供暖设备租赁,供暖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06-19
主要人员变更 1徐朋业董事长;2张向阳董事;3陈英董事;4王基壮监事;5李宝强监事;6万有裕监事; 1徐朋业董事长兼经理;2张向阳董事;3陈英董事;4王基壮监事;5李宝强监事;6万有裕监事; 2014-06-19
股东信息变更 1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 2011-08-23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万有裕 监事 - - - - 79
武超 执行董事 - - - - 79
张金玲 监事 - - - - 79

联系人共 24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贺宇 经理,董事长,董事长,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福佳大厦七套换热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换热机组 辽宁-沈阳 - 2021-03-30
惠涌(圣达)公司零星土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零星土建工程 辽宁-沈阳 43.14 2018-08-01
电气设备接地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电气设备接地安装 辽宁-沈阳 - 2018-06-22
锅炉房烟囱柴拆除工程 中标公告 烟囱拆除及清运残土 锅炉房烟囱柴拆除工程 辽宁-沈阳 - 2018-06-11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柳条湖热源厂2×20t/h吨燃煤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燃煤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 辽宁-沈阳 216.09 2017-08-23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柳条湖热源厂2×20t/h吨燃煤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燃煤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 辽宁-沈阳 300.00 2017-07-24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柳条湖热源厂2×20t/h吨燃煤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燃煤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 辽宁-沈阳 - 2017-07-19
布袋除尘器采购及安装 中标公告 安装工程 及安装项目 辽宁-沈阳 - 2015-10-29
布袋除尘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布袋除尘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陶瓷多管除尘器 辽宁-沈阳 - 2015-07-17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沈阳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1 43.14 2018-08-01
2 辽宁万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1 94.25 2018-08-01
3 沈阳蓝天公用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 1 216.09 2017-08-23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1 1 - 2018-06-11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沈阳军剑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辽0103民初6237号 本案按原告沈阳军剑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被告 2021-12-09
营口中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辽0103民初8705号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被告 2021-06-23
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20)辽0105民初12912号 准许原告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21元,减半收取计1160.5元,由原告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0-12-07
沈阳曲暖鼎盛保温安装有限公司、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民事裁定书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2020)辽01破申20号 受理沈阳曲暖鼎盛保温安装有限公司对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被申请人 2020-11-03
沈阳清华锅炉有限公司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辽0103民初2590号 准许原告沈阳清华锅炉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245元,减半收取1622.5元,由原告沈阳清华锅炉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0-05-09
沈阳华昌东商贸有限公司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辽0103民初17936号 准许原告沈阳华昌东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483元,减半收取2241.5元,由原告沈阳华昌东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19-10-28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辽0103执486号 申请执行人锦州鑫泰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 2019-07-0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徐秀香、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张世飞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9)辽01民终5153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06-10
沈阳市北方耐火材料厂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辽0103民初10742号 准许原告沈阳市北方耐火材料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沈阳市北方耐火材料厂负担 原告 2019-03-15
营口明哲重工有限公司诉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8)辽0881民初3093号 准许原告营口明哲重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868元,减半收取1434元,由原告营口明哲重工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19-02-18
岳淑云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8)辽0103民初18840号 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为原告所有的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2-1号342房屋(建筑面积41.7平方米)的房屋提供供热服务,并按实际供热期间收取采暖费用。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 2018-12-24
徐秀香诉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张世飞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8)辽0114民初4300号 一、被告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将坐落于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34号2-3-2房屋供暖合同中用户名称变更为原告徐秀香;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18-12-04
锦州鑫泰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辽0103民初10119号 一、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锦州鑫泰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货款41281元; 二、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锦州鑫泰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货款41281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锦州鑫泰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80元,由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11-05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和孙常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7)辽01民终1253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8-02-12
原告王福林与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7)辽0104民初8177号 驳回原告王福林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王福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17-11-29
王景晨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6)辽民再169号 一、撤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沈中民三终字第01336号民事判决及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4)沈河民三初字第46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被申请人 2017-11-13
再审申请人赵志仁与被申请人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7)辽01民再47号 一、撤销本院(2016)辽01民终6180号民事判决及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16)辽0102民初409号民事判决; 二、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收取赵志仁2015至2016年度采暖费。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惠盛供热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申请人 2017-07-31
赵志仁与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6)辽0102民初409号 原告赵志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交付2015至2016年采暖费964.6元。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6-12-12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与赵维超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6)辽0103民初5963号 准许原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原告 2016-07-29
赵志仁、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二审民事判决书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2016)辽01民终618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赵志仁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6-06-30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