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李昌荣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5-08-17
- 办公地址: 南通市越江新村104幢302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3
无角色
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昌荣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天荣、天荣物流、南通天荣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400.00万元
- 英文名 Nantong Tianrong Logist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6117780268937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6117780268937
- 组织机构代码 778026893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600000106434
- 登记机关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1-01-11
- 营业期限 2005-08-17~
- 注册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越江新村104幢302室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道路货物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
- 公司简介 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7日成立于被称为“据江海之会、扼南北之喉”的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现代化港口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通,公司办公地址位于南通市越江新村104幢302室,17年来,公司上下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坚持顾客至上,用户第一的基本原则,积极拓展经营思路,使我公司主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自有汽车租赁,普通货物装卸,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得长足的发展。多年来,公司一以贯之的坚持以服务求发展的原则,已形式良性的企业运营机制。我们愿以诚挚的热情,欢迎海内外客商精诚合作,共创辉煌。欢迎您的留言或来电。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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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荣 | 自然人股东 | 990.00万元 | 99.00% |
李昌兵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1.00%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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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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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变更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自有汽车租赁、普通货物装卸、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自有汽车租赁、普通货物装卸、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1-01-11 |
期限变更 | 2025-08-16 | - | 2021-01-11 |
地址变更 | 南通市港闸区越江新村104幢302室 | 南通市崇川区越江新村104幢302室 | 2021-01-11 |
地址变更 |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孙李桥村西三组2幢 | 南通市港闸区越江新村104幢302室 | 2020-04-15 |
地址变更 | 南通市越江新村104幢302室 |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孙李桥村西三组2幢 | 2019-10-21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0 | 1000.00 | 2019-08-19 |
经营范围变更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自有汽车租赁;普通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自有汽车租赁、普通货物装卸、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11-15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0 | 200.00 | 2014-12-30 |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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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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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 | 1396****086 | 15466461*****.com | - | - | 86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0 | - | 1599****382 | 15466461*****.com | - | - | 86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2023 | - | 1396****086 | 15466461*****.com | - | - | 86 |
联系人共 11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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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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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永东、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2)苏0582民初766号 | 本案按武永东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武永东负担 | 被告 | 2022-03-28 |
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与李海军、刘翠娥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 追偿权纠纷 | (2020)苏0922执恢92号 | 终结(2020)苏0922执恢92号案件的执行。 因撤回执行申请而终结执行,被执行人未能全部履行义务的,两年内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依法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0-12-29 |
李碧华与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沪0112民初1137号 | 一、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限额内赔偿原告李碧华人民币16080元; 二、被告孙会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碧华人民币13247.79元; 三、被告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对被告孙会新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423.94元,由原告李碧华负担人民币169.58元,由被告孙会新、被告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54.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7-05-02 |
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与李海军、刘翠娥执行裁定书 | 追偿权纠纷 | (2016)苏0922执780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16-10-09 |
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与李海军、刘翠娥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5)滨商初字第0760号 | 被告李海军、刘翠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垫付款197541.08元。 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51元,减半收取2125.5元,由被告李海军、刘翠娥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盐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市中汇支行;帐号40×××21) | 原告 | 2016-08-02 |
张义蓉与李海军、南通天荣物流有限公司、姚广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通中民终字第1180号 | 准许上诉人张义蓉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1290元,减半收取645元,由上诉人张义蓉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4-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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