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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张帅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4-01-27
  •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218号4幢C1-207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6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张帅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上海致远、致远、致远国际物流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455.60万元
  • 英文名 Shanghai Zhiyua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115091834982U
  •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15091834982U
  • 组织机构代码 09183498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141000051801
  • 登记机关 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0-05-27
  • 营业期限 2014-01-27~2034-01-26
  •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218号4幢C1-207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工具/机械/仪器->物流货运装备->集装箱、汽车/骑行/车品->运输车辆货车->半挂车、汽车/骑行/车品->车辆汽车用品->汽车配件
  • 公司简介 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01-27,注册地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218号4幢C1-207 ,主要从事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配件(除危险品)、挂车或汽车列车、机电产品、服装、日用百货的销售,仓储(除危险品),搬运,装卸,货物包装服务(除包装装潢印刷),物流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展示及展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欢迎交流合作!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祝媛青 自然人股东 - 10.00%
张帅 自然人股东 - 89.00%
上海致远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彭艳萍 祝媛青 2020-05-27
投资人变更 上海致远物流有限公司;张帅; 上海致远物流有限公司;张帅;祝媛青; 2020-05-27
地址变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218号4幢C1-207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218号4幢C1-207 2020-05-27
股东信息变更 上海致远物流有限公司;张帅; 上海致远物流有限公司;张帅;祝媛青; 2020-05-27
章程变更 2020-05-11章程备案 2020-05-27
主要人员变更 彭艳萍 祝媛青 2020-05-27
经营范围变更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配件(除危险品)挂车或汽车列车、机电产品、服装、日用百货的销售,仓储(除危险品),搬运,装卸,货物包装服务(包装装潢印刷),物流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展示及展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及零配件、机电产品、服装、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销售,仓储(除危险品),搬运,装卸,货物包装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展示及展览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05-27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张** 执行董事 - 7906065*****.com 021-5****186 - 83
祝媛青 监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2022、2023 - - 7906065*****.com 021-5****186 - 74

联系人共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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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张帅 执行董事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孙纪委与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沪0115民初77099号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纪委12504.40元; 二、被告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纪委1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元,减半收取计68.50元,由被告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1-2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与孙纪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沪01民终3692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459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1-05-06
孙纪委与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沪0115民初47239号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共计赔付原告孙纪委156848.35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付原告孙纪委120000元; 三、被告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孙纪委2694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59元,减半收取计3229.50元,由原告孙纪委负担413.50元,被告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28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5-06
高强与上海致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7)沪0115民初68314号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付原告高强62383元; 二、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付原告高强13405.80元; 三、以上一、二项,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共计应赔付原告高强75788.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四、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付原告高强6238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五、被告上海大保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高强15155.80元; 六、被告逯强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高强1750元; 七、驳回原告高强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88元,减半收取计1794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高强负担92元,被告逯强勇负担851元,被告上海大保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负担851元,两被告负担之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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