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法人: 李亚平
-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5-11-17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61号卫星大厦8楼801B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3
无角色
7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亚平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旅拍、深圳旅拍、旅拍文化
-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0.00万元
- 英文名 Shenzhen Lvpai Culture Communication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3593653806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3593653806
- 组织机构代码 359365380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7114384601
-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核准日期 2020-11-19
- 营业期限 2015-11-17~5000-01-01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61号卫星大厦801B
- 国标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专业行业 -
- 公司简介 深圳旅拍是一家以全球旅游拍摄为主的文化传播公司,集摄影基地运营,旅游度假拍摄,婚宴酒店,婚礼婚庆服务为一体的最大的o2o旅拍运营平台,整合线下数千家知名品牌影楼,国内外500座大型摄影基地和知名景点,20家后期制作工厂,通过平台让您感受最优质、便捷、周到的服务。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白栎 | 自然人股东 | - | 3.00% |
李亚平 | 自然人股东 | - | 97.00%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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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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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 2020-03-01 | 2020-11-18 | 2020-11-19 |
地址变更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6221号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61号卫星大厦801B | 2020-11-19 |
股东信息变更 | 李亚平 300.0(万元)100.00% | 李亚平 291.0(万元)97.00%白栎 9.0(万元)3.00% | 2020-04-23 |
投资人变更 | 李亚平 300.0(万元)100.00% | 李亚平 291.0(万元)97.00%白栎 9.0(万元)3.00% | 2020-04-23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2020-04-23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 | 2018-12-13 | 2020-03-01 | 2020-04-23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变更 | 1900-01-01 | 2018-12-13 | 2018-12-17 |
经营范围变更 | 婚纱摄影、礼服租售、摄影基地建设运营、旅游项目的策划、游艇租售、酒店管理、机票代理、婚庆礼仪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投资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信息技术平台研发、咨询及服务;软件开发及设计;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婚纱摄影、礼服租赁、摄影基地建设运营、旅游项目的策划、游艇租赁、酒店管理、机票代理、婚庆礼仪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代妆服务、模特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投资发展文化产业项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2018-12-17 |
章程变更 | 1900-01-01 | 2018-12-13 | 2018-12-17 |
共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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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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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20、2022 | - | 1802****077 | 6095417*****.com | - | - | 86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 1316****224 | lvpai5*****3.com | - | - | 83 |
李** | 执行董事,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 | 1351****066、1369****180 | 6047478*****.com | - | - | 92 |
联系人共 10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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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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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平 | 执行董事,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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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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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苏丽、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1)粤0307执1859号之一 | 终结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岗人仲(龙岗)案【2020】2101号仲裁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1-07-13 |
陈忠明、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1)粤0307执1664号之一 | 终结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岗人仲(龙岗)案【2020】2058号仲裁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1-07-13 |
刘阳、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0)粤0307执23497号之一 | 终结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20]1947号仲裁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1-05-19 |
莫艳览、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0)粤0307执23507号之一 | 终结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20]1958号仲裁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1-05-19 |
邱永强、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0)粤0307执23264号之一 | 终结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岗人仲(龙岗)案【2020】1946号仲裁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1-05-19 |
李某、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20)粤0307执5427号 |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20】1070号仲裁调解书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0-06-09 |
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张保富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8)粤0307民初20507号 | 一、原告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张保富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17日期间工资人民币35689元; 二、原告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张保富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7日期间平时加班工资人民币2379元; 三、原告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张保富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8月17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人民币10575元; 四、原告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张保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人民币23000元; 五、驳回原告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原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元,由原告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04-02 |
欧阳灵敏、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9)粤0307执17906号 | 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19]485号仲裁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050元的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0-01-07 |
张保富、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9)粤0307执14466号 | 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民终9543号民事判决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9960元的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9-12-02 |
陈怡霞、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9)粤0307执15689号 | 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19]484号仲裁裁决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125元的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9-12-02 |
李超群、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9)粤0307执15574号 | 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19]482号仲裁裁决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648元的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9-12-02 |
吉书天、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9)粤0307执15733号 | 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19]483号仲裁裁决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2080元的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9-12-02 |
黎荣辉、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9)粤0307执15675号 | 一、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19]481号仲裁裁决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302元的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19-12-02 |
马文彬与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9)粤0307民初16496号 | 被告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马文彬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3日期间的工资人民币4597.7元。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元,由被告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11-25 |
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保富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合同纠纷 | (2019)粤03民终9543号 | 一、维持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20507号民事判决第一、四项; 二、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20507号民事判决第三、五项; 三、变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2050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张保富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7日期间平时加班工资人民币1271元; 四、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无需向张保富支付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8月17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人民币10575元; 五、驳回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5元,由深圳市旅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19-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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