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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彭庆宏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8-03-12
  •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6号1001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7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彭庆宏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宏楚、宏楚国际物流、湖北宏楚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20100672752328X
  • 纳税人识别号 91420100672752328X
  • 组织机构代码 672752328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20100000059311
  • 登记机关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4-28
  • 营业期限 2008-03-12~
  •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6号正信大厦701-2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物流运输->物流服务、物流运输->仓储服务
  • 公司简介 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世界各大城市中人均拥有淡水量最多的城市武汉,武汉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6号1001室,于2008年03月12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5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普通货运。,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武汉物流服务公司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彭庆翔 自然人股东 - 10.00%
彭庆宏 自然人股东 - 9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章程备案 - 章程备案 2023-04-28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6号1001室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6号正信大厦701-2 2023-04-28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2018-03-11 00:00:00 长期 2018-12-21
经营期限 2018-03-11 长期 2018-12-21
地址变更 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38-4号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6号1001室 2016-05-10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38-4号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6号1001室 2016-05-10
经营范围变更 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 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普通货运(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 2008-07-17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2023 - 1852****533 11694184*****.com - - 86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 - - 11694184*****.com 027-8****806 - 74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2018、2019、2020、2021 - - 11694184*****.com 027-8****806 - 74

联系人共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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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彭庆宏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代生武、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21)鄂民申2705号 指令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被申请人 2022-04-16
代生武、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20)鄂01民终1042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128元,由代生武负担725元,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40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1-01-04
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运输合同纠纷 (2019)鄂01民申194号 驳回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人 2019-11-21
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武汉联创方圆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运输合同纠纷 (2018)鄂01民终844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58元,由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8-12-27
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武汉联创方圆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运输合同纠纷 (2018)鄂0116民初2566号 一、由被告武汉联创方圆物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6887.50元; 二、驳回原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8元,减半收取379元,由原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8-07-26
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与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运输合同纠纷 (2017)鄂0102民初4900号 一、被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32775元; 二、被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偿付资金占用损失(即按32775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6年6月28日起计算至2017年5月18日止); 三、被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偿付费用损失1000元。 四、驳回原告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0元、鉴定评估费2622元、邮寄费20元,共计4962元,由原告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676元,由被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3286元。因被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已支付鉴定评估费2622元,故被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还应负担664元。因原告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已将此款全部预交本院,故被告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将所负担的诉讼费用664元一并支付给原告苏州楚悦物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03-30
胡定茂与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6)苏0508民初4503号 准许原告胡定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胡定茂负担 被告 2016-10-28
代生武与湖北宏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6)鄂0103民初1757号 准许原告代生武撤回起诉。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563元,由原告代生武负担(已付) 被告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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