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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

  • 法人: 张继国
  • 注册资本: 4974.84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成立时间: 2002-03-19
  •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4546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5

销售专家

13

技术专家

1

无角色

8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3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张继国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宝恩、淄博宝恩、宝恩家私
  • 注册资本 4974.84万元
  • 实缴资本 4974.84万元
  • 英文名 Zibo Bao'en Furnitur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300~5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703007347145710
  • 纳税人识别号 913703007347145710
  • 组织机构代码 734714571
  • 曾用名 淄博凯帝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70300400003717
  • 登记机关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4-02
  • 营业期限 2002-03-19~
  •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4546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其他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专业行业 家具/家纺/家饰->客厅家具家居->真皮沙发、建材/门窗/水电->吊顶墙面饰材->软包、服装/鞋靴/箱包->时尚服装裤子->皮衣、服装/鞋靴/箱包->皮具钱包箱包->皮革
  • 公司简介 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成立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齐文化的发祥地淄博,公司办公地址位于山东桓台县张北路甘家路段,我公司上下锐意进取,团结奋进,坚持顾客至上,用户第一的基本原则,积极拓展经营思路,使我公司主要经营的真皮沙发,真皮箱包,皮衣,礼品包,真皮软包获得长足的发展。多年来,公司一以贯之的坚持以服务求发展的原则,已形式良性的企业运营机制。我们愿以诚挚的热情,欢迎海内外客商精诚合作,共创辉煌。欢迎您的留言或来电。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香港宝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外国(地区)企业 - 25.00%
香港宝恩国际有限公司 - - 0.00%
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51.00%
淄博亚得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24.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生产加工真皮沙发、沙发套、座椅套、皮汽车座垫、皮衣、皮裤及皮手套、喷胶棉、硬质棉、海绵、沙发角及其他沙发材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家具销售;箱包销售;箱包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服装制造;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皮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04-02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姓名:刘尚文,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琛,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2019-09-12
分公司/分支机构备案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8181787; 姓名:刘尚文,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琛,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8181787; 2019-09-12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姓名:刘尚文,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琛,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2019-09-12
分公司/分支机构备案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姓名:刘尚文,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琛,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2019-09-12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周国祥,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2019-05-22
分公司/分支机构备案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周国祥,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2019-05-22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周国祥,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继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2019-05-22
负责人变更 周国祥 张继国 2019-05-22
地址变更 淄博市桓台县205国道东甘家路段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4546号 2018-11-19
县变更 - 370321 2018-11-19
管辖机关 370307 370321 2018-11-19
经营范围变更 生产加工真皮沙发、沙发套、座椅套、皮汽车座垫、皮衣、皮裤及皮手套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生产加工真皮沙发、沙发套、座椅套、皮汽车座垫、皮衣、皮裤及皮手套、喷胶棉、硬质棉、海绵、沙发角及其他沙发材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2018-08-20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15 - 2016-11-15
期限变更 15 - 2016-11-15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巩瑞香,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周国祥,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姓名:郑谦,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经理,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吕辉,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监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杨淑琴,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张倩,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周国祥,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务:董事长,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2016-11-15
其他 - **** 2014-05-22
注册资本变更 85.00 765.36 2012-04-17
投资总额变更 85 765.36 2012-04-17
认缴出资额<br>折万美元 21.25 191.34 2012-04-17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 - - w*****dhj.com 0533-8****148 - 74
刘尚文 经理 - - - - 79
张倩 董事 - - - - 79

联系人共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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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张倩 董事 -
常强 运营总监 -
周国祥 董事长 -
杨淑琴 董事 -
张继国 董事长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21执393号之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22-09-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21执395号之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22-06-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21执390号之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22-06-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21执394号之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22-06-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21执391号之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告 2022-06-2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2)鲁0303执恢62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被告 2022-03-3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执异222号 变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本院(2021)鲁03民初12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执行案号(2021)鲁03执628号]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通过本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被告 2021-12-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执367号之一 中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3民初1号民事判决中被执行人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12-2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其他案由 (2021)鲁0303执1921号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11174629.5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其他财产,从中支付其欠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1-09-3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03民初4945号 一、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借款本金1100万元、利息(含复利)44878.65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2月23日)以及自2021年2月24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 二、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律师费5000元; 三、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其有权向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追偿; 四、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有权对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质股权{权利凭证号:(淄)外资股权登记设字[2020]第000005号、质权登记编号:370300202008040001号}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在承担该担保责任后,其有权向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050元(已减半),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8-03
淄博市临淄天威塑料制品厂、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鲁0321民初2154号 本案按淄博市临淄天威塑料制品厂撤回起诉处理 被告 2021-07-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民初1号 一、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编号5103201928001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57093.75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编号5103201928001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76125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律师代理费1000元; 四、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权,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有权在主债权余额39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就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设定抵押的财产〔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自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合法所有的全部原材料、全部半成品、全部产品(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37032019012602)〕协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五、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权,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有权在主债权余额39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就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设定质押的财产〔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在2019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9日的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出质登记证明编号为06456358000764879061)〕协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六、被告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务,分别在最高担保金额52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追偿; 七、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7491元、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5-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民初126号 一、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贵和显星纸业有限公司、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淄博永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银行或信用社存款106765171.66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被申请人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人的机器设备一宗,及其名下位于桓台县证号为桓国用(2007)第G07009号土地使用权一宗; 三、查封被申请人淄博市桓台县大桓九制革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邢家镇后诸村、证号为桓国用(2000)字第000185号土地使用权一宗。 以上三项合计保全金额不超过106765171.66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1-05-2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民初134号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山东贵和显星纸业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银行存款33114942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1-05-0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7101民初76号 一、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借款本金29393812.65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1年1月4日的欠息为71050.49元;自2021年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29393812.65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二、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支付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 三、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对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149元,减半收取计94574.5元,由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递交上诉状时向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期满七日仍未交纳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21-04-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鲁0303民初938号 一、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借款本金1100万元,利息41908.50元及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4.35%上浮50%即年利率6.525%计算); 二、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律师费损失5000元; 三、被告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对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四、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对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对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的现在和将来的存货(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如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到期不能清偿上述债务时,原告有权就上述抵押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02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9026元,由被告被告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张继国、罗立芬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4-02
淄博市临淄天威塑料制品厂与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鲁0305民初5572号 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桓台县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1-22
淄博市临淄天威塑料制品厂、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鲁0305执保1669号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4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560元,由申请人淄博市临淄天威塑料制品厂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0-11-10
淄博市临淄天威塑料制品厂、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鲁0305财保598号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4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560元,由申请人淄博市临淄天威塑料制品厂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0-10-16
淄博市周村冠龙商标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鲁0306财保532号 一、查封申请人淄博市周村冠龙商标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码为鲁C×××××丰田雷克萨斯牌一辆; 二、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在其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42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62.00元,由申请人淄博市周村冠龙商标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 2020-08-28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1-05-18 (2021)鲁03民初134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被告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8 (2021)鲁03民初1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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