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谢雄文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08-09-25
-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2019号东乐大厦16楼1603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11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6次
中标金额
583,692元
客户
4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谢雄文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中诚亮点、中诚亮点旅行、深圳中诚亮点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20.00万元
- 英文名 Shenzhen Zhongcheng Bright Spot Travel Service Co., Ltd.
- 参保人数 30
- 人员规模 30~4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300680374822K
- 纳税人识别号 440300680374822
- 组织机构代码 680374822
- 曾用名 深圳市中诚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301103640186
-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 核准日期 2024-04-16
- 营业期限 2008-09-25~5000-01-01
-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深南东路2019-2号东乐大厦502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安全保护服务->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休闲娱乐场所->户外拓展、教育/文具/乐器->留学服务->留学中介、服务/休闲/出行->酒店住宿民宿->酒店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陈燕芳 | - | - | 51.00% |
罗小燕 | - | - | 5.00% |
王茵 | - | - | 51.00%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 | 85.00% |
深圳市世纪假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 | - | 51.00% |
欧洁彬 | - | - | 24.00% |
李家华 | 自然人股东 | - | 5.00% |
李嘉韵 | 自然人股东 | - | 5.00% |
向宇 | 自然人股东 | - | 5.00% |
共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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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股东信息变更 | 李嘉韵:出资额50(万元),比例10%,中国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25(万元),比例85%, | 向宇: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李嘉韵:出资额50(万元),比例10%,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25(万元),比例85%, | 2024-04-16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李嘉韵:出资额50(万元),比例10%,中国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25(万元),比例85%, | 向宇: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李嘉韵:出资额50(万元),比例10%,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25(万元),比例85%, | 2024-04-16 |
其他事项备案 | 李嘉韵:自然人股东,出资额50(万元),出资比例10%,中国 李家华:自然人股东,出资额25(万元),出资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出资额425(万元),出资比例85%, | 向宇:自然人股东,出资额25(万元),出资比例5%,中国 李嘉韵:自然人股东,出资额50(万元),出资比例10%,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出资额425(万元),出资比例85%, | 2024-04-16 |
章程备案 | 2024-02-28 | 2024-03-05 | 2024-04-16 |
其他事项备案 | 李嘉韵:自然人股东,出资额25(万元),出资比例5%,中国 李家华:自然人股东,出资额25(万元),出资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出资额450(万元),出资比例90%,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出资额425(万元),出资比例85%, 李嘉韵:自然人股东,出资额50(万元),出资比例10%,中国 李家华:自然人股东,出资额25(万元),出资比例5%,中国 | 2024-03-27 |
股东信息变更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50(万元),比例90%, 李嘉韵: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 李嘉韵:出资额50(万元),比例10%,中国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25(万元),比例85%, | 2024-03-27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李嘉韵: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50(万元),比例90%,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 李嘉韵:出资额50(万元),比例10%,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25(万元),比例85%,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 2024-03-27 |
章程备案 | 2024-02-20 | 2024-02-28 | 2024-03-27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50(万元),比例90%, 李嘉韵: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 李嘉韵:出资额50(万元),比例10%,中国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25(万元),比例85%, | 2024-03-27 |
地址变更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东门南路3018号外贸食出大厦802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深南东路2019-2号东乐大厦502 | 2024-02-21 |
章程备案 | 2023-08-01 | 2024-02-20 | 2024-02-21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比例100%, |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李嘉韵: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50(万元),比例90%, | 2023-09-11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2023-09-11 |
市场主体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23-09-11 |
股东信息变更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比例100%, | 李嘉韵: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50(万元),比例90%, | 2023-09-11 |
其他事项备案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出资额500(万元),出资比例100%,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出资额450(万元),出资比例90%, 李家华:自然人股东,出资额25(万元),出资比例5%,中国 李嘉韵:自然人股东,出资额25(万元),出资比例5%,中国 | 2023-09-11 |
股东信息变更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比例100%, | 李家华: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李嘉韵:出资额25(万元),比例5%,中国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450(万元),比例90%, | 2023-09-11 |
市场主体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23-09-11 |
投资人(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500.0(万元)100.00% | 深圳市互巴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450.0(万元)90.00%李家华 25.0(万元)5.00%李嘉韵 25.0(万元)5.00% | 2023-09-11 |
章程备案 | 2022-04-26 | 2023-08-01 | 2023-09-11 |
共 13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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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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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20、2021 | - | 1355****088 | 5948034*****.com | - | - | 86 |
黄银秀 | 总经理 | - | - | - | - | 79 |
袁莎 | 监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18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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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谢雄文 | 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 | - |
罗小燕 | 执行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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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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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采购结果公示 | 中标公告 | 会务服务 | 上海 | - | 2022-11-03 |
“2022年佛山分行核心客户营销活动”公示 | 中标公告 | 核心客户营销活动 旅游服务 营销推广服务 | 广东-佛山 | - | 2022-11-01 |
招商银行采购结果公示 | 中标公告 | 金融服务方案 | 广东-佛山 | - | 2022-09-08 |
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招募会务代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 中标公告 | 招募会务代理服务 | 广东-深圳 | - | 2021-10-14 |
“文化之城·红色之都”2021年汕尾文旅(深圳)推介会暨万人游汕尾启动仪式项目结果公告 | 中标公告 | 万人游汕尾启动仪式项目 | 广东-汕尾 | 29.98 | 2021-08-24 |
深圳旅游文化代表团赴爱沙尼亚、拉托维亚执行文旅部2019年“部省合作计划-中国旅游文化周”活动暨举办深圳旅游推介会、座谈会及部分差旅安排项目中标公示 | 中标公告 | 差旅安排项目 | 广东-深圳 | 28.39 | 2019-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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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
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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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1 | 1 | - | 2022-11-03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2 | 2 | - | 2022-11-01 |
3 | 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 | 1 | 1 | - | 2021-10-14 |
4 |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 | 1 | 28.39 | 2019-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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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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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1)粤民申2879号 | 驳回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被申请人 | 2021-12-13 |
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04民初41984号之一 | 驳回原告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5-08 |
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0)粤0303执24702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15974号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 2021-03-25 |
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03执21022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执行人 | 2021-01-01 |
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中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0)粤0303民初12606号 | 一、被告深圳市宝中旅行社有限公司须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团费1231416元;并以20044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1日起按照月息1%的标准支付利息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552501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1日起按照月息1%的标准支付利息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478475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宝中旅行社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深圳市宝中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66元,由原告负担1228元,被告负担17338元。以上费用原告已经预交,被告须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17338元。反诉费1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11-03 |
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与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03民初11897号 | 一、被告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须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支付166200元,并以1662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4月7日起支付利息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57元,由原告负担2032元,被告负担1525元。以上费用原告已经预交,被告须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09-01 |
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服务合同纠纷 | (2018)粤0303民初19915号 | 被告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支付739370元,并以73937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8月13日起支付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28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284元,由被告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9-06-03 |
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诚亮点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服务合同纠纷 | (2018)粤03民辖终3956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被上诉人 | 2019-01-05 |
深圳市中诚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与陈小飞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动争议 | (2016)粤03民终7968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上诉人深圳市中诚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深圳市中诚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2016-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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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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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14403030146253 | 2017-10-11 | 202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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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 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审核日期 |
---|---|---|---|
zc-cts.com | zc-cts.com | 粤ICP备20060521号-1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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