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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美森渔业有限公司

  • 法人: 周红莲
  •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0-09-25
  • 办公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投资区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周红莲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美森渔业、福州美森、美森
  •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Fuzhou Meisen Fisheries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50122633909724Q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633909724
  • 曾用名 福州美森木业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50122400000314
  • 登记机关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8-06-13
  • 营业期限 2000-09-25~2050-09-25
  • 注册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琯头投资区
  • 国标行业 农、林、牧、渔业->渔业->水产养殖->内陆养殖
  • 专业行业 农资/化工/环保->化肥农资农具->饲料添加剂、农资/化工/环保->化肥农资农具->饲料、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
  • 公司简介 福州美森渔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福建省会福州,福州福州市连江县琯头投资区,于2000年09月25日在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2000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23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水产养殖、加工、销售、冷冻冷藏服务;鱼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福州渔业服务业黄页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南国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8400.00万元 70.00%
黄良泳 - - 0.00%
黄春华 - - 0.00%
陈坤元 - - 0.00%
陈光 - - 0.00%
钟兆波 自然人股东 - 30.00%
林经师 - - 0.00%
周红莲 - - 0.00%
周为官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投资人变更 南国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照号码:********MA31FAGX47; 南国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照号码:********MA31FAGX47;钟兆波证照号码:******************; 2018-06-13
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18-06-13
章程备案 旧章程 2018-06-08股东、类型;2018年06月08日新章程备案。 2018-06-13
股东信息变更 南国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照号码:********MA31FAGX47; 南国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照号码:********MA31FAGX47;钟兆波 证照号码:******************; 2018-06-13
股东信息变更 陈光 证照号码:******************;周红莲 证照号码:******************; 南国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照号码:********MA31FAGX47; 2018-05-24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陈光 证照号码:******************;周红莲 证照号码:******************; 南国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照号码:********MA31FAGX47; 2018-05-24
投资人变更 陈光证照号码:******************;周红莲证照号码:******************; 南国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照号码:********MA31FAGX47; 2018-05-24
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18-05-24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18-05-24
章程变更 旧章程 2018-05-21股东、类型;新章程*********备案。 2018-05-24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1320.000000万人民币 12000.000000万人民币 2016-12-28
增、补、换照变更 旧照 *****************Q 新照 *****************Q 2016-05-06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水产养殖、销售、冷冻冷藏服务;鱼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水产养殖、加工、销售、冷冻冷藏服务;鱼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05-06
章程变更 旧章程 2016-04-28经营范围 2016-05-06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5-12-28
增、补、换照变更 - 电子营业执照数:1本 2015-12-28
章程变更 旧章程 2015-12-18注册资本 2015-12-28
章程变更 旧章程 2015-11-16变更股东 2015-11-26
主要人员变更 黄春华 陈光 2015-11-26
股东信息变更 黄春华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陈光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2015-11-26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榕罗源办 3501942886 2000-12-12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20 - 1506****045 - - - 81
周** 执行董事,总经理 1506****045 - 0591-8****050 - 91
联** - - - 0591-2****303 - 70

联系人共 1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周红莲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福州南国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大官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8)闽01民初1651号 被告福建南国风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1860183.85元及利息、罚息(暂计至2019年1月16日为1448586.06元,之后的利息、罚息按编号为公借贷字第ZX17000000030916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 被告福建南国风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支付律师费45000元; 三、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有权对被告周红莲提供的、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天创佳缘商住楼(现名天创佳缘小区)3#楼1202单元及1#楼1层07车位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的债权数额23874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周红莲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南国风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四、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有权对被告郑书榕提供的、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位于福建省寿宁县,1幢C04、C05及3幢C20至C32店面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的债权数额52300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郑书榕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南国风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五、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有权对被告兰济堂、唐素梅提供的、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位于福建省闽侯县联排住宅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的债权数额33202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兰济堂、唐素梅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南国风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六、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有权对被告刘振隆提供的、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的债权数额25222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刘振隆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南国风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七、被告周红莲、林经师应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南国风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八、驳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72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福州南国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周红莲、林经师、兰济堂、郑书榕、刘振隆、唐素梅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被告福建南国风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大官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规矩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广源达贸易有限公司、南国风(福建)水产有限公司、福州美森渔业有限公司、周红莲、林经师、兰济堂、郑书榕、唐素梅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刘振隆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10-30
吴荣光、福州美森渔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 (2019)闽0122财保1号 查封(限制处分权)福州美森渔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投资区1#-10#、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维修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号:闽(2018)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07437号】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吴荣光负担(已缴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19-03-27
李大全与福州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4)连民初字第1149号 驳回原告李大全主张被告福州美森木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即被告赔偿原告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费用人民币56200元(时间从2000年11月5日至2010年3月18日)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8-05
李大全与福州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4)连民初字第1149-1号 驳回原告李大全主张被告福州美森木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7000元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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