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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蔡云华
  • 注册资本: 57573.21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时间: 1993-12-09
  •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富控互动FUKONG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1

销售专家

8

无角色

27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4

招标金额

245,900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蔡云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ST富控、富控、上海富控、富控互动娱乐、退市富控
  • 注册资本 57573.21万元
  • 实缴资本 8720.73万元
  • 英文名 ShangHai Fukong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3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0006072187512
  •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0006072187512
  • 组织机构代码 607218751
  • 曾用名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000400068374
  •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8-18
  • 营业期限 1993-12-09~
  •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215室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专业行业 网络/游戏/传媒->游戏手游网游->PC网游、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网络/游戏/传媒->互联网络网站->互联网、网络/游戏/传媒->广告传媒公关->传媒、智能硬件->车载智能硬件->车载数码产品、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会务服务
  • 公司简介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和运营。公司主要产品为客户端网络游戏、移动网络游戏。公司于2013年12月完成借壳上市,被借壳公司名称为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经营及建材、钢材贸易。2016年12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预制混凝土桩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2020年4月23日,公司自主研发的二次元动漫改编手游《失落王冠》已在全网进行公测。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颜静刚 - - 4.34%
袁东红 - - 0.67%
秦玉全 - - 0.90%
王媛媛 - - 0.65%
杜景葱 - - 4.07%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00.00%
岳文敏 - - 0.8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12.11%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17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3.48%
上海筱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0.73%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15.26%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主要人员变更 王云鹏;王永建;陈海忠;范富尧;蔡云华 王云鹏;蔡云华;王永建;王克勇;陈海忠 2022-08-18
章程备案 - 2021-12-28章程备案 2022-01-14
负责人变更 李欣 蔡云华 2022-01-14
章程变更 - 2021-12-28章程备案 2022-01-14
主要人员变更 何鸣;马方健;屠琳峰 蒋廷素;陶宝玉;李洪永 2022-01-14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李欣 蔡云华 2022-01-14
企业类型变更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022-01-14
章程备案 2021-12-28章程备案 2022-01-14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屠琳峰罗涵阳[退出]何鸣 何鸣屠琳峰马方健[新增 2020-07-09
主要人员变更 屠琳峰;罗涵阳;何鸣 何鸣;屠琳峰;马方健 2020-07-09
章程备案 2020-07-09章程备案 2020-07-09
经营范围变更 从事网络科技与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游戏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网页设计,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制作,电影制片,动漫的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公关活动策划,创意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从事网络科技与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游戏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网页设计,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制作,电影制片,动漫的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公关活动策划,创意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07-09
地址变更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215室 2020-07-09
主要人员变更 叶建华 李欣 2020-05-08
章程备案 2020-05-07章程备案 2020-05-08
负责人变更 叶建华 李欣 2020-05-08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叶建华[退出 李欣[新增 2020-05-08
章程备案 2018-10-19章程备案 2018-11-19
章程变更 - 2018-10-19章程备案 2018-11-19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王晓强 叶建华 2018-11-19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李洪永 监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 - 021-6****082 - 71
唐** - - - 021-6****259 - 72

联系人共 46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姜毅 财务总监 姜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经理,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蔡云华 董事,总经理 蔡云华,男,1955年3月生,高中学历,2018年3月至2021年1月任上海俊光管桩有限公司董事。
张扬 独立董事 张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权益合伙人,并担任悉地国际外部独立董事、太平洋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委员,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继东 董事,独立董事 李继东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二级律师(高级职称)。 1988年8月至1996年6月,在湖北十堰市警察学校任教;1996年6月至2002年1月,与他人合伙创立湖北车城律师事务所并任职该所主任律师;2002年至今,任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海忠 董事,独立董事 陈海忠,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对公客户经理、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职于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杨建兴 董事 杨建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经理,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现任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建 董事长,董事,董秘 王永建,男,1979年3月生,大专学历,曾任建华建材(烟台)有限公司经理、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经理;九江市金鑫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都昌县新
苏行嘉 董事会秘书 苏行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财务部科员,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主任会计,德隆国际战略管理中心上海友联经济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战略部高级经理,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项目发展部经理,江苏凤凰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云汉
潘槿瑜 董事 潘槿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和新浪网财经频道,后任国内知名社交游戏、手机游戏发行公司热酷网CFO,并建立了其在伦敦的第一个海外工作室;现作为天使投资人及考拉资本创始人,主要专注于TMT领域,投资主要包括国内领先的VR公司蚁视科技及影创科技,现任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中技投资控股
范富尧 董事,独立董事 -
王云鹏 董事 王云鹏,男,1987年12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虹口区民政局。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沪DJX628车辆(不含车牌额度)的公告 中标公告 机动车 奔驰车辆 上海 21.06 2023-09-25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沪APF370车辆(不含车牌额度)的公告 中标公告 机动车 别克车辆 拍卖沪APF370车辆 上海 3.53 2023-09-25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沪DJX628车辆(不含车牌额度)的公告 招标公告 车辆 上海 - 2023-09-11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鲍玉洁女士辞职的公告 招标公告 - 上海 - 2021-01-02

新闻舆情

  • 新证券法显威 上海富控直接责任人遭市场禁入

    近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上海富控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拟对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据悉,案件其他责任人员正在调查处理中。 上海富控2019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办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3 00:00:00
  • 恶意规避退市且拒不纠正 *ST富控遭上交所顶格处分

    针对*ST富控(600634)违反会计准则恶意规避退市,迄今拒不纠正一事,证券时报记者昨日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已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两位“首恶”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终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顶格处分。 据介绍,*ST富控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至今未予以纠正,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业绩预告、年度经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9 00:00:00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股权转让 华宝信托 2020-08-13
未披露 退市 华宝信托 2020-08-13
326400.00 退市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7-04-08
326400.00 股权转让 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7-04-08
53100.00 退市 虢盛资本、西藏凤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01-13
53100.00 主板定向增发 虢盛资本、西藏凤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01-13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王红梅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2)沪74民初195号 准许原告王红梅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王红梅负担 被告 2022-08-18
曲艳婷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2)沪74民初196号 准许原告曲艳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曲艳婷负担 被告 2022-08-18
王玲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2021)沪0109民初12094号 驳回原告王玲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90元,合计299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6-30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0)鄂民终223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75元,由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2-05-06
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021)鲁02执2440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2-03-09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21)最高法民终1238号 本案按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22-03-07
丁伟文与梁秀红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8)沪0104民初3247号之二 解除吕彦东名下坐落于上海市黄浦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告 2022-01-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其他执行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沪0115执恢3692号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8)沪0115民初112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2-01-10
丁伟文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0)沪0104民初27368号 驳回丁伟文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1-10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最高法民终427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2276元,由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1-09-15
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18)鲁01民初2356号 一、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款本金3000万元、到期利息213万元、律师代理费30万元共计3243万元; 二、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延期利息和违约金,以3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计付; 三、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驳回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26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8-17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与鞠海琼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0)沪01民终5453号 一、维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2370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四项; 二、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2370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三、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鞠海琼、被上诉人陈倩磬借期内利息2980043.84元; 四、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鞠海琼、被上诉人陈倩磬以740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1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 五、原审被告颜静刚、原审被告梁秀红对上述主文第一、三、四项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3560元、鉴定费46330元及公告费1080元,共计170970元,由被上诉人鞠海琼、被上诉人陈倩磬负担32085元,由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颜静刚、原审被告梁秀红共同负担13888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2950元,由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1475元,由上诉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14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1-04-01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0)辽民终166号 一、撤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2民初143号民事判决; 二、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借款本金4900万元; 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上述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借款本金49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扣除33528元); 四、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上述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向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五、颜静刚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上述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向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六、驳回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3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共同负担165401元,由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负担1333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1399元,由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21-04-01
张海彬、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0)粤民终2412号 一、本案按上诉人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准许张海彬撤回上诉。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850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701800元,减半收取350900元,由上诉人张海彬负担。张海彬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701800元,由本院向其清退350900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21-02-09
深圳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0)粤0304民初58755号 本案按原告深圳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本案原告逾期预交的受理费119350元,本院予以退还 被告 2021-01-22
李东升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8)赣01民初49号 一、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东升偿还115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自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7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2018年10月1日之后,以借款本金11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颜静刚、朱士民对上述第一项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朱士民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账号:31×××42-3;开户行:农行南昌市环湖支行,诉讼费缴纳时请在用途中注明“诉讼费”】,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21-01-12
万仁志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8)赣01民初39号 一、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仁志偿还借款3333万元,并自2018年1月22日起至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二、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仁志支付已发生的律师费86000元及保全担保费4万元; 三、被告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万仁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账号:31×××42-3;开户行:农行南昌市环湖支行,诉讼费缴纳时请在用途中注明“诉讼费”】,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21-01-11
万小云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8)赣01民初51号 一、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小云偿还借款950万元,并自2018年1月29日起至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二、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小云支付已发生的律师费53500元; 三、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蔡彩莲、朱士民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给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25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87259元,由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蔡彩莲、朱士民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账号:31×××42-3;开户行:农行南昌市环湖支行,诉讼费缴纳时请在用途中注明“诉讼费”】,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21-01-11
张海彬、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8)粤03民初850号 对被申请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崔之火、朱士民、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价值人民币137280000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1-01-07
张海彬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8)粤03民初850号之一 驳回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1-07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0-11-13 (2020)赣01民初61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鄂民终2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0-26 (2020)苏民终332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7-01 (2020)赣民终179号 民间借贷 上诉人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7-01 (2020)赣民终178号 民间借贷 上诉人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7-01 (2020)赣民终173号 民间借贷 上诉人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6-15 (2019)赣民初59号 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4-09 (2019)沪74民终18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 上海金融法院
2019-03-07 (2019)沪74民终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上海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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