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茂业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高宏彪
-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1997-10-29
- 办公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宾隆街1号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仁和春天RenHe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6
无角色
24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2次
中标金额
-元
客户
1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高宏彪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茂业仁和春天、茂业仁和春天百货、仁和春天百货、仁和春天
-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4000.00万元
- 英文名 Chengdu Renhe Spring Department Stor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500~9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510100633160266G
- 纳税人识别号 91510100633160266G
- 组织机构代码 633160266
- 曾用名 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510100000111054
- 登记机关 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9-03-20
- 营业期限 1997-10-29~
- 注册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宾隆街1号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超市、服务/休闲/出行->销售经销服务->超市、服务/休闲/出行->酒店住宿民宿->酒店、餐饮/小吃/甜点->特色餐饮连锁->餐饮连锁、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教育/文具/乐器->文具/书写/耗材->办公用品、美妆/个护/洗漱->化妆彩妆工具->化妆品、母婴/玩具->儿童玩具童车->玩具、服装/鞋靴/箱包->皮具钱包箱包->皮革
- 公司简介 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由成都仁和实业(集团)公司于1997年创办,1998年9月,首家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人东店)在成都市市中心天府广场旁盛大开业。经过十四年的发展,现旗下已开设人东、光华、棕北三家门店,集餐饮、超市、影院、酒店、美妍、健身、娱乐、教育等配套商业于一体,营业面积总计达到近10万平方米。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成都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 0.00% |
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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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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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变更 | 王蕙 | 刘丽平 | 2024-04-09 |
主要人员变更 | 楼宏炯 | 高宏彪 | 2021-06-30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楼宏炯 | 高宏彪 | 2021-06-30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李妮,总经理;卢小娟,董事;赵宇光,监事;李莉,董事长;胡涛,董事; | 卢小娟,董事;赵宇光,董事;高宏彪,董事长;王蕙,监事;楼宏炯,总经理; | 2019-03-18 |
负责人变更 | 李莉 | 高宏彪 | 2019-03-18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李妮,总经理;卢小娟,董事;赵宇光,监事;李莉,董事长;胡涛,董事; | 卢小娟,董事;赵宇光,董事;高宏彪,董事长;王蕙,监事;楼宏炯,总经理; | 2019-03-18 |
负责人变更 | 李莉 | 高宏彪 | 2019-03-18 |
主要人员变更 | 李妮,总经理;卢小娟,董事;赵宇光,监事;李莉,董事长;胡涛,董事; | 卢小娟,董事;赵宇光,董事;高宏彪,董事长;王蕙,监事;楼宏炯,总经理; | 2019-03-18 |
投资人变更 |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布匹、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饭店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品、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验光配镜。饭馆,咖啡馆(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饮品店(冷热饮品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广告的设计、制作、广告代理及发布、广告服务(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布匹、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饭店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文物);销售: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品、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及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验光配镜;饭馆,咖啡馆(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饮品店(冷热饮品制售)(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广告的设计、制作、广告代理及发布、广告服务(不含气球广告)。(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02-22 |
股东信息变更 |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布匹、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饭店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品、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验光配镜。饭馆,咖啡馆(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饮品店(冷热饮品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广告的设计、制作、广告代理及发布、广告服务(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布匹、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饭店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文物);销售: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品、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及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验光配镜;饭馆,咖啡馆(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饮品店(冷热饮品制售)(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广告的设计、制作、广告代理及发布、广告服务(不含气球广告)。(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02-22 |
名称变更变更 | 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 成都市茂业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 2019-02-22 |
股东或股份发起人名称变更 | 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货币; | 2017-09-01 |
股东信息变更 | 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4000 | 2017-09-0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 | 胡涛,董事 | 2017-09-01 |
主要人员变更 | / | 胡涛,董事 | 2017-09-01 |
主要人员变更 | / | 李莉,董事长 | 2016-06-07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赵英明 | 李莉 | 2016-06-07 |
经营范围变更 |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布匹、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饭店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品、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验光配镜。饭馆,咖啡馆(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饮品店(冷热饮品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布匹、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饭店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品、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验光配镜。饭馆,咖啡馆(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饮品店(冷热饮品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广告的设计、制作、广告代理及发布、广告服务(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6-07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 | 李莉,董事长 | 2016-06-07 |
股东信息变更 |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布匹、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饭店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品、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验光配镜。饭馆,咖啡馆(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饮品店(冷热饮品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布匹、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机械、电子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饭店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品、黄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验光配镜。饭馆,咖啡馆(限分支机构经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饮品店(冷热饮品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广告的设计、制作、广告代理及发布、广告服务(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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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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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光 | 董事 | - | - | - | - | 79 |
- | - | - | - | 028-8****273 | - | 72 |
- | - | 1898****110 | - | - | - | 81 |
联系人共 50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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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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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彪 | 董事长,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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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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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无线通信室内分布系统安装及场地租赁、电费合同 (仁和春天-637679_1)2022 | 中标公告 | 租赁生产类用房项目 无线通信室内分布系统安装及场地租赁 基站场地租赁电费 | 四川-成都 | - | 2022-03-11 |
【续签】无线室分基站场地租赁、电费合同 (仁和春天-637761_3)2021 | 中标公告 | 无线室分基站场地租赁电费 租赁生产类用房项目 场地租赁电费合同项目 | 四川-成都 | - | 2021-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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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
客户
排序 | 客户名称 | 参与次数 | 合作次数 | 交易总金额(万元)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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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2 | 2 | - | 2022-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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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情
茂业商业为茂业仁和提供4.8亿元担保
乐居财经 李兰 8月4日,茂业商业(600828.SH)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茂业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仁和”)拟向平安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8,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0年。 据公告,茂业商业拟与平安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为茂业仁和向其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8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
茂业商业茂业仁和 2023-08-04 17:17:00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 融资轮数 | 投资方 | 披露时间 |
---|---|---|---|
74200.00 | 并购 | 茂业商业 | 2015-10-17 |
74200.00 | 被收购 | 茂业商业 | 201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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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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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茂业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成都澳优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104民初2444号 | 一、被告成都澳优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市茂业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退还货款4116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的款项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在被告成都澳优贸易有限公司退还货款的同时,原告成都市茂业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向被告成都澳优贸易有限公司退还六箱货物; 二、被告成都澳优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拆除位于原告成都市茂业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商场内的装修和专柜,将场地恢复原状; 三、驳回原告成都市茂业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37元,由被告成都澳优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原告 | 2021-12-23 |
罗建云与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 劳动争议 | (2019)川0104民初1037号 | 准许原告罗建云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罗建云负担 | - | 2019-05-15 |
余定勇与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04民初399号 | 准许原告余定勇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25元,由原告余定勇承担 | - | 2019-04-02 |
张园与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04民初400号 | 准许原告张园撤回对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5元,由原告张园负担 | - | 2019-04-02 |
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王惠秀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川01民终11506号 | 一、撤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16)川0104民初596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王惠秀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9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8元,共计1289元,由王惠秀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 2018-05-16 |
高峰与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川0104民初7847号 |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 - | 2017-12-15 |
王惠秀与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川0104民初5965号 | 一、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王惠秀货款7720元;同时原告王惠秀将所购DONEED品牌的蕾丝连衣裙2件、绣花收腰连衣裙2件退还给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二、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惠秀赔偿款23160元。 三、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惠秀检测费960元。 四、驳回原告王惠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91元,由原告王惠秀负担629元,由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负担3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09-20 |
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与新疆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14)乌中执字第210号 | 一、冻结、划拨执行人新疆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银行、信用社账户上的存款810463.07元(其中含执行费10463.07元);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新疆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应负担的迟延履行期间双倍债务利息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账户上的存款; 三、如上述款项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新疆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 2016-10-31 |
王涛与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川民申947号 | 驳回王涛的再审申请。 (此页无正文) | - | 2016-10-20 |
彭小海与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锦江民初字第513号 | 一、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彭小海货款620元,并赔偿原告彭小海损失620元; 二、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彭小海支付差旅费400元、检测费45元; 三、驳回原告彭小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元,由被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5-03-09 |
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与玛花纤体(上海)健身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4)锦江民初字第2032号 | 准许原告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 | 2014-12-08 |
新疆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与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判决书 | - | (2014)新民三终字第00006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新疆仁和春天公司已预交),由新疆仁和春天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20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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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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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15101040005927 | 2019-05-27 | 2021-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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