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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李国军
  • 注册资本: 13668.60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09-12-22
  • 办公地址: 鹿邑县玄武镇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3

销售专家

9

技术专家

5

无角色

8

招投标

招标数量

3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1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9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9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国军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三和皮革、河南三和皮革制品、三和皮革制品、三和、河南三和
  • 注册资本 13668.60万元
  • 实缴资本 13668.60万元
  • 英文名 Henan Sanhe Leather Product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11628698725774R
  • 纳税人识别号 91411628698725774R
  • 组织机构代码 698725774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11628000003381
  • 登记机关 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7-12-21
  • 营业期限 2009-12-22~
  • 注册地址 鹿邑县玄武镇
  • 国标行业 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皮革制品制造->皮革服装制造
  • 专业行业 服装/鞋靴/箱包->皮具钱包箱包->皮革、运动/户外/体育->运动鞋服用品->运动鞋、工具/机械/仪器->机器机械设备->纺织机械
  • 公司简介 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皮革生产加工服务提供商。其主要为用户提供无铬鞣环保皮革、缩纹革、高档苯胺革、老板座椅革、防水沙皮等产品,同时旗下拥有“龙凤”牌皮革和“勃朗”牌运动鞋。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内资合伙企业 1671.22万元 12.23%
新疆红科新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 694.44万元 5.08%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352.94万元 17.21%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516.00万元 3.78%
李霄锋 自然人股东 120.00万元 0.88%
刘忠 自然人股东 100.00万元 0.73%
刘云峰 自然人股东 40.00万元 0.29%
刘万良 自然人股东 40.00万元 0.29%
侯景龙 自然人股东 96.00万元 0.70%
郸城金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10.00%
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 3.78%
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 48.08%
郸城县宏盛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 - 68.65%
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 - - 0.00%
王四清 - - 2.50%
河南财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100.00%
河南财鑫集团有限公司 - - 0.00%
张金玉 - - 1.25%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 6.95%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变更 8 长期 2017-12-21
主要人员变更 周向阳、来印京、刘忠、李现才、仵冬、刘保厂、姚金山、刘云峰 周向阳、刘保厂、李伟峰、李国军、张留印 2017-04-07
法定代表人变更 李现才 李国军 2017-04-07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周向阳来印京[退出]刘忠[退出]李现才[退出]仵冬[退出]刘保厂姚金山[退出]刘云峰[退出 周向阳刘保厂李伟峰[新增]李国军[新增]张留印[新增 2017-04-07
负责人变更 李现才 李国军 2017-04-05
主要人员变更 周向阳、来印京、刘忠、李现才、仵冬、刘保厂、姚金山、刘云峰 周向阳、刘保厂、李伟峰、李国军、张留印 2017-04-05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周向阳、来印京、刘忠、李现才、仵冬、刘保厂、姚金山、刘云峰 周向阳、刘保厂、李伟峰、李国军、张留印 2017-04-05
投资人变更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万良;刘云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红科新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5-01-14
股东信息变更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万良;刘云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红科新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5-01-14
变更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万良;刘云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红科新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5-01-12
投资人变更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万良;刘云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红科新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5-01-12
股东信息变更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万良;刘云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红科新技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5-01-12
投资人变更 刘忠:0.78%;侯景龙:0.75%;刘万良:0.31%;刘云峰:0.31%;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51.67%;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5%;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3.14%;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5.46%;李霄锋:0.94%;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4-12-12
注册资本变更 12718.60 13668.60 2014-12-12
股东信息变更 刘忠:0.78%;侯景龙:0.75%;刘万良:0.31%;刘云峰:0.31%;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51.67%;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5%;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3.14%;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5.46%;李霄锋:0.94%;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4-12-12
投资人变更 刘忠:0.78%;侯景龙:0.75%;刘万良:0.31%;刘云峰:0.31%;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51.67%;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5%;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3.14%;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5.46%;李霄锋:0.94%;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4-12-09
注册资本变更 12718.60 13668.60 2014-12-09
股东信息变更 刘忠:0.78%;侯景龙:0.75%;刘万良:0.31%;刘云峰:0.31%;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51.67%;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5%;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3.14%;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5.46%;李霄锋:0.94%; 郸城聚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郸城瑞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霄锋;刘忠;侯景龙;刘云峰;刘万良;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红科新技(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14-12-09
期限变更 2013-12-21 2017-12-21 2013-12-18
负责人变更 李霄锋 李现才 2013-03-12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张留印 董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4 - - chengxiao25*****3.com 0394-****668 - 74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2018、2019、2020、2021 - - sanhez*****3.com 0394-****668 - 74

联系人共 23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张留印 董事 -
李伟峰 董事 -
李国军 董事长 李国军,三和皮革董事长。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选取评估和审计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选取评估和审计服务机构项目 河南-郑州 - 2016-05-05
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选取评估和审计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选取评估和审计服务机构项目 河南 - 2016-04-27
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选取评估和审计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选取评估和审计服务机构项目 河南-周口 - 2016-04-22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河南华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 1 - 2016-05-05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B轮 国元直投 2014-12-09
未披露 A轮 木齐中润锦尚投资、红科新技股权投资 2012-11-08
未披露 B轮 木齐中润锦尚投资、红科新技股权投资 2012-11-08
未披露 天使轮 德润投资、红塔创投、瑞丰管理、聚兴投资 2012-01-06
未披露 B轮 德润投资、红塔创投、瑞丰管理、聚兴投资 2012-01-06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刘国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2)豫1628民初5208号 驳回原告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92.22元,由原告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10-02
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刘国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2)豫1628民初2746号 本案移送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原告 2022-05-06
王大功、河南财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2020)豫1625民初4641号 驳回原告王大功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20元,由原告王大功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10-25
河南鹿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豫1628执恢88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 2021-07-02
河南鹿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豫1628执恢89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 2021-07-02
河南鹿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豫1628执恢86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 2021-07-02
鹿邑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河南鹿鸣志元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7)豫1628执1531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06-29
鹿邑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7)豫1628执1530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06-29
郭海峰、河南财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9)豫0203执恢101号之一 终结(2020)豫0203执恢101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0-12-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邑支行、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豫1628执84号之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河南省力神机械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邑支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0-12-11
河南大鹏装饰有限公司与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耿立振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2020)豫1625民初2279号 驳回原告河南大鹏装饰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7-20
耿立振、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豫1625执异69号 一、撤销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郸执字第166号执行裁定;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耿立振位于广州市黄浦区开创大道1946号1213房的房屋(房产登记号:2018登记字5581127号)的查封;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执行人 2020-05-11
鹿邑县景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20)豫1628执91号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所有的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2020-04-15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增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公司增资纠纷 (2019)豫16民初206号 一、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3125000元; 二、驳回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7425元,由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郸城德润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1425元,由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86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被告 2020-04-07
郑州宝泰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豫0105执14983号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635455.9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3-09
郑州市革利尼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9)豫1628执恢211号之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1-02
济南朗威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2019)豫1628执恢206号之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1-02
郑州高鑫皮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9)豫1628执恢209号之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1-02
焦作市亿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9)豫1628执恢208号之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1-02
郑州艾斯卡商贸有限公司、河南三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9)豫1628执恢210号之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1-02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环保部_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69872577-4 - -
环保部_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698725774 - -
排污许可证 91411628698725774R001P 2017-12-23 2020-12-2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0112Q28441R0M/4100 2012-08-20 2015-08-19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0112E21765R0M/4100 2012-08-20 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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